Chapter 1(2 / 2)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甚至有人站在椅子上吹口哨,似乎等待了那么久,就为了这一刻。

莉齐的好奇心也被引了出来。

她看过那张传单。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会走到哪儿学到哪儿,既会变魔术,又会唱歌,还会像神枪手一样拔枪开枪呢?

当然,最让人好奇的,还是他的长相。

这世界上不乏外表丑陋的人,尤其是贫民区,到处都是浑身疥癣、满脸疮疤的可怜人。

内战过后,由于战争毁容的人也不在少数,但很少有人把他们叫做“怪物”、“魔鬼”和“恶魔”,也没人孤立他们,把他们关在马戏团的栅栏里,供人观赏取乐。

这个人的长相,真的有那么恐怖吗?

就在这时,帷幕降下,全场灯光暗了下来,只有脚灯还在燃烧,散溢出银色的烟雾。

灯光师换了一个滤光片,一道强烈而冰冷的白光打在了幕帘上。

很明显,“恶魔之子”即将登场了。

乐队演奏的音乐渐渐诡异起来,如同充斥着霉菌、浓雾和白骨的沼泽地里传来的笛声。

观众席本来一直有人在讲话和打牌,买酒送酒的人进进出出,音乐响起后,竟都安静了下来,连专门喝倒彩的好事者都停止了窃窃私语。

帷幕升起。

一个男人走上了舞台。

他看上去年纪轻轻,身材却异常高大挺拔,穿着黑色长斗篷,宽松的帽檐垂落下来,盖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线条冷峻的下颚,以及苍白得几近病态的唇。

只看身形的话,完全想象不出他的长相会“恐怖如魔鬼”。

他戴着一副破旧皮手套,黑色的鞣皮微微开裂,显然是别人用剩下的,严重不合手,却仍然显出他手指极长,骨节分明。

莉齐第一次知道,当一个人身材过高和手指过长时,会透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压迫感。

这么一看,这个人一点也不丑,甚至有些英俊。

观众也意识到了这点,感觉受到了欺骗,不禁发出嘘声和嘲笑声。

在浪潮般的喝倒彩声中,“恶魔之子”的表演开始了。

只见他抬起一只手,缓缓摊开。

一簇杏黄的火焰在他的手上燃烧了起来。

与女郎的表演不同,女郎亲近火焰时,观众的视线会集中在她滑腻的胳膊上,担心火焰会顺着她肌肤的油脂焚烧起来。

人们看女人玩弄火焰,就是想看女人于危险的火光之中,赋予火苗婀娜的媚态。

“恶魔之子”的表演,却是另一种感觉。

莉齐甚至感觉不到他和烈火之间的隔阂。

火势扩大,火焰发出蛇一般的咝咝声,转眼间吞没了整个舞台,但只要这个人做出握拳的动作,上一刻还在熊熊燃烧的大火,便会尽数熄灭。

然而,尽管他与烈火是如此亲近,几乎融为一体,神色却自始至终都冷漠无比。

这样诡异的反差感,使节目的演出效果尤为出色,仿佛只有天才和疯子才能创造出来的怪诞世界。

表演告一段落,他猛地一抬手,熄灭了所有火焰,然后,走进了舞台侧翼的笼子,笼子旁边站着两个扛着步-枪的打手。

直到这时,人们才发现,他手脚均扣着沉重的铁链,铁块爬满了锈蚀和血污,令人惊惧。

看来,马戏团并没有夸张,而是真的把他当成短吻鳄那样危险的人物在看管。

莉齐忍不住拿出那张传单看了又看。

传单上并没有写“恶魔之子”做过什么坏事,只说他有头脑,有天赋,曾从短吻鳄的口中逃生,不到半年就学会了马戏团所有成员的才能。

按理说,这样一个人无论走到哪儿,都应该是备受追捧的对象,但由于他长相恐怖,于是不仅没能受到追捧,反而被人恐惧,丢掉了尊严和自由。

男人被表演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没有注意到锁链与笼子:“不知道这位‘恶魔之子’是不是巴黎人……”这可以说是相当高的评价了。

下一个节目,是“决斗”。

主持人说道:“别看他是个魔术师,玩火玩得出神入化——实际上,只要他愿意,他也可以是个神枪手——大家应该都见过在酒店外决斗的绅士,他们和西部的牛仔不同,非常讲规矩,完全遵循《社会礼法》的规定——双方各就各位,手-枪与地面垂直,然后,谁的拔枪速度更快,谁就能在决斗中活下来。”

说到这里,主持人停了停:“我们本想请一位绅士,上台与‘恶魔之子’决斗,但众所周知,绅士都是为荣耀而战,试问,哪个绅士会愿意把性命搭在舞台上呢?”

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笑声。

“于是,我们请到了汤姆·鲍,这位金盆洗手的神枪手——他愿意赌上性命,与我们的‘恶魔之子’一决高下!”

男人喝彩道:“精彩,精彩!这才是真正的演出!既尊重了绅士的名誉,又带来了意想不到的节目效果!没想到新奥尔良也能有这样精彩的节目,完全不逊色于巴黎的演出,真的太精彩了!”

莉齐却没办法觉得精彩。

“恶魔之子”再聪明,再冷静,也只是一个魔术师。

就算他是个罕见的天才,开枪的速度几乎能媲美神枪手,也不可能快过真正的神枪手——那些枪手靠枪为生,对枪的熟悉程度,完全不亚于职业赌徒对扑克牌的了解。

而且,那个汤姆·鲍肯定是因为有把握赢下决斗,才会答应上台表演。

为了所谓的“演出效果”,整个剧院的人居然都赞同让一个大活人去送死……

莉齐眉头紧蹙,忽然不想再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