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中传出一首温柔中充满着甜腻的情歌,一名嗓音不太熟悉的男歌手和另外一名女歌手正在对唱着暧昧朦胧的情愫,安长埔听了秦若男的话,只是看了看她,什么也没说,车子里就只剩下音乐声。
车里的空调并没有开到很高的温度,但是把车子停在安长埔家楼下的时候,秦若男动了动身子,发觉自己出了很多的汗,衬衫的后衣襟几乎要被汗水粘在后背上。
刚才如果不是正在开车,她几乎想要抬手去打自己的嘴,或许嘴是无辜的,真正应该受到惩罚的是自己的脑袋,为什么那么不假思索的就把心里话说出来。
试想一下,就算是同班同学,时隔七八年的时间,谁会对一个普通的旧日同窗曾经伤到过脚踝的事情记得那么清楚,甚至连是因为什么而伤到的都记忆犹新?
就算有超强记忆里这样的天赋异禀,秦若男对于其他人,也只能依稀记得在那次测试中,还有一个男生不小心手臂轻微骨折,可是姓甚名谁早已经记不清楚。
只有关心和关注,才会让人对任何一点无足轻重的小事都铭记在心,念念不忘。
只是记着也就罢了,偏偏今天一不小心说了出来,安长埔会不会也觉得自己对他的关注太过异常?如果被他察觉了,自己以后还能像现在这样故作坦然的面对他,与他相处么?
秦若男越想越觉得心虚,恨不得立刻跳下车,在地上挖个坑把自己埋进去。
“其实,想一想我真觉得挺惭愧的,”半晌没有出声的安长埔,忽然又开了口,他看着秦若男,脸上的表情满是内疚,“你说,咱们俩同窗一场,你连我大二的时候伤过脚踝落下了老毛病都记得,我刚才想了一路,结果发现我对你以前的事情一点也不了解,什么也回忆不起来。”
秦若男咧嘴笑了笑,笑容有点勉强,当一个自己喜欢了那么多年的男人亲口对自己说,他对自己毫无印象,那种感觉就好像是一把冰剑慢慢的刺进胸口,又冷,又疼,冷的想要发抖,却又因为那种冰冷感麻木了痛楚。
“记性有好有差,这是天生的,你比不上我。”秦若男试图让自己以开玩笑的方式结束这个话题,又生怕自己说出来的话就像自己现在的心一样冰凉。
“你别小看我,我记性也不差,不信你等着瞧,我从现在开始对你加深了解认识,没准儿哪天就成后起之秀了!”安长埔半真半假的说。
“你有那闲工夫,还是把注意力放在正确的人身上吧,比如多去了解了解陶音音。”
安长埔淡淡的笑了笑,没有搭腔。
“要不要我扶你上楼?”秦若男问。
“不用,有电梯,车你开回去吧,这附近出租车不好找,公交车也没有顺路的。”安长埔盘算了一下,对秦若男说。
“行,那我明天早上开车过来接你!”秦若男也没有拒绝,一则是安长埔的脚踝的恢复速度不能确定,明天早上确实需要有人来接他,另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经过了今晚的这一连串的小插曲,她现在急需远离安长埔,一个人安安静静的调整一下情绪。
安长埔小心翼翼的下了车,临关上车门之前又举起装药的塑料袋,对秦若男笑眯眯的道了谢,然后才关上门,挥挥手,目送秦若男开车离开之后自己才慢腾腾的走回家去。
开车回家的路上,秦若男的神经依旧绷得紧紧的,虽然已经离开了安长埔的视线,可是坐在他的车子里,就好像那个人仍旧在自己的身旁一样,让她的脑海中不由自主的一再浮现出安长埔那探究的目光,然后就又是一阵心悸。
秦若男把车子停在路边,把头枕在椅背上,闭上眼睛调整着呼吸,希望心绪能够平稳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