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风沙吹起,冰冷的吹打在人脸上生疼。
孟芙华穿了一身黑色皮裘大麾,外罩一件白狐毛绒坎肩,身形显得修长纤瘦,皮裘将她的曲线勾勒得淋漓尽致,姣好的身材凹凸有致,衣着打扮都恰到好处,在月光下闪烁着柔润的光泽,一举一动皆充满魅惑。
一阵寒风拍来,在林厌离前方不远处的刘九突然捂起了肚子,手中缰绳轻轻一抽,骑着骆驼来到老者身边。
这个憨厚男人躬身朝老者哈了哈腰,笑容显得有些尴尬勉强,“幺叔,不知咋回事儿,晚上这肚子有些闹腾,我去远处方便方便。”
老者身旁一个披着白袍的年轻人笑骂一声道:“你刘九以前行走沙漠不是直接就在这儿方便嘛,怎么今日儿还要跑远,还怕我们看你的屁股腚子不成?”
刘九憨憨的挠了挠头,“这次儿不是小姐在么,况且那还有两个小姑娘,这也不敢就这么脱掉裤腰带直接方便呀!”
年轻男人哈哈一笑,“今日儿单身老九倒是竟是知道害羞起来了,莫不是瞧上了两个小姑娘中的其中一个,想要留个好印象娶回家去热炕头?啧啧啧,这两小姑娘那可好看得紧,要是你老九真有本事娶一个回家,以后咱叫你大哥!”
“这可不能乱说!”刘九红了脸,双手赶忙摇晃,突然双手环抱住肚子,表情显得有些痛苦,“幺叔,咱这肚子快不行了,我就在那儿方便方便!”
戴着斗笠的老者点了点头道:“老九,小心点儿,方便完了赶快回来,晚上狼多!”
刘九抱了抱拳,双腿紧夹驼峰,手中鞭子一抽,快步去了沙丘那边,很快便只有一个黑点大小。
那个穿着白袍的年轻人笑着高喊道:“老九,小心狼咬你的屁股腚子,可别把家伙什给丢了!”
车队中的人听到年轻人的话,不由哈哈大笑。
林厌离抓着缰绳,朝天上看了一眼,随后若有所思地将目光投到刘九离去的方向。
李裳身子反坐,由着秦琨羽控制骆驼缰绳,他手中拎着无锋重剑轻轻挥披,每一次从高处落到地处,骆驼的后腿都要颤一颤,好像有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压在身上,难以喘过气来。
骆驼比马小上一圈,怪不得骆驼腿力不够,实则是李裳手中的重剑已经从五十斤变作了一百斤,每一次挥剑都带着磅礴气势压下,骆驼自然是承受不住。
李竹酒指尖缠绕着剑气,一柄食指大小的飞剑围绕着手指演化剑法,好像有一位看不见的剑仙,正与她的食指来一场天人决战,酣战一场后,李竹酒手指一抬,将剑压下,宣告着手指的胜利。
不久,有骆驼从远处奔来,挟卷的尘土在沙丘上划出一条显眼的长线,坐在骆驼上的刘九气喘吁吁道:“幺叔,小姐,远地全是狼,怕是跟着我们有些时间了,快些将那些竹杖竖起来!只怕一炷香时间就要过来了!”
老者听到这话,脸色不由得变了一下,他抬头望向天空,拍了一下大腿,“娘的,忘记快到月圆夜了!你们几个,快些将车中的竹杖全部取出来,围成一圈,将骆驼赶到车队里头,所有人抓好武器,狼群就要来了。”
孟芙华苍白着脸,从骆驼上跳了下来,将骆驼交到刘九手中,问起刘九,“刘九,你行走沙漠次数多,这月圆夜可是有什么讲究?”
刘九手上抓着两头骆驼的缰绳,赶忙道:“回小姐的话,平日这些狼都是三两头分散在各地,到月圆的时候,它们就会听从狼王的呼唤,小股的聚集在一起,这些畜生狡猾又有耐心,我瞧它们的数量,大抵是跟了我们几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