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希转过了头,当下便在街角的另外一边看到了向自己快步走来的中年男子。这人的年纪确实已经不轻了,头发泛着花白的色彩,面上的皱纹也很明显,但这种外貌却给人一种沧桑和知性沉淀下来的稳健气质,再配上那几乎可以和年轻人媲美的矫健步伐和身形,一个风度翩翩,儒雅沉稳的大叔型美男子形象,就这样扑面而来。
我们的主角花了将近三秒钟才将对方回忆了起来,不过在此之前,他已经露出了笑容,接住了对方伸出了手,很亲热地寒暄了一声。
“看到您依旧健康,这实在是太值得开心了。”陆希满脸都洋溢着可以让枯木逢春的治愈系笑容,握着对方的手亲密的摇晃了两下:“嗯……菲尔克先生。”
“我打赌,大师,您一定是颇花了一番功夫才想起下官来的。”联邦驻奥克兰大使馆的大使助理,菲尔克马克维尔感慨地摇了摇头,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虽然是这种很容易让人尴尬的“玩笑”,但由这位助理先生说出来,却一点都不会让人反感;更何况,他和陆希共事的时间虽然很短,但相处的却很愉快,彼此对对方的映像都不错,或多或少都有着一点友情的成分。虽说是近三年之后的首次见面,说话之间却自然是少了许多社交上的客套,却带着几分朋友似的亲密。
“格兰特先生越来越干练了,布尔先生的个子也魁梧了许多,一定都已经成为三军侧目的勇士了吧?只要莉姆小姐依旧没有什么变化,仍然是那么光彩夺目。”作为外交人员,他菲尔克先生做事果然是滴水不漏,又顺便给陆希的跟班们一人送过去了一句奉承话。
虽然显得有点刻意,但奉承话谁又不爱听呢?果然,除了莉姆依然面无表情——估计她压根把这个中年美大叔忘了个一干二净,另外两人则明显非常受用。傻大个牛头人布尔只知道傻乐,而基本上已经相当于陆希的管家和男仆头目的格兰特则得体地回了一个礼:“承蒙您还能记得在下,真是莫大的光荣。我家少主人也一直都在想念这您,这次过来,也是为了专门来拜访您的。”
啧,瞧瞧这贵族式滴水不漏的虚伪……话说格兰特同学,你一个村民A到底是从哪里学的这些五迷三道的东西。难不成你每天晚上捧着看的那本《论豪门执事的自我修养》还真的起到作用了?要知道,那本书的作者可是叫个什么“塞巴斯钦‘的,一听就不是什么太正经的名字!
所谓宰相门前七品官。陆希虽然不是宰相,但以他现在的成长性和年纪轻轻就立下的功业来看,就算成不了奥鲁赛罗贝伦卡斯特那种几个世代才能出现一个奥法之神,但至少也一定可以成为拉瑟尔那样的联邦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到了未来,就算是他的扈从,说不定也能混个将军市长之类的来当当,反正在联邦类似的例子也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
菲尔克先生对陆希的扈从表现出这种程度的客气和吹捧,也是很正常的。
“至于这位……呃,您是诺尔达精灵?”他其实已经早已经注意到妮可的存在了,不过基于一个外交人员的第六感,第一时间就判断出,这妹纸和陆希绝非主公和扈从这样的主仆从属关系(实际上莉姆也不算,但这妹纸好歹每个月还是要从陆希手里领工资的,理论上也算是扈从雇员)。基于礼仪角度来考虑,自然是要留在最后寒暄的了。
“这是妮维雅林歌小姐,嗯,我的青梅竹马……”陆希向对方介绍道:“您估计也知道,我在十六岁之前都是在诺尔达长大的。”
“不止是青梅竹马,而且人家还是陆陆的爱人哦!”能够从气场方面完全碾压精灵姑娘的疾风眼前不在,她自然便无视了莉姆犀利如剑的目光,理所当然地宣示了主权,接着便握住外交官先生的手,用力地摇晃了两下:“您好,菲尔克先生,初次见面多多关照,虽然陆陆从来没有提过您,但她也难得笑得那么有诚意,那一定也是陆陆的朋友吧?”
所以说了,天然呆在大多数时候都是天然黑,咱们早就得有心理准备了,好在菲尔克先生也没有在意。或者说,他根本就来不及在意这种细节问题了。
“林,林歌吗?”身为外交官,起码的知识自然也是具备的,菲尔克先生自然明白这个姓氏所代表的含义。
“当真是莫欺少年穷啊!”这位马上就要年满五十岁的大使馆事务助理,望着比自己年轻三十岁的陆希,就算是表现得再轻松再自然,心中多少有了一些唏嘘和感慨。
“找个地方去喝两杯?”陆希应该是看出了对方复杂的心境,先一步提出了邀请:“当然,这是再您不赶时间的前提下……”
菲尔克先生微一沉吟,似乎有些犹豫,大概是在琢磨自己身为一个普通的外交部基层工作人员,和陆希这种注定要成为国家超级“权贵阶层”的公子哥喝一杯是不是有什么不妥之处。
不过当他的视线在妮可脸上扫过的时候,却不知道为什么,仿佛终于下定了决心似的,冲着陆希微微地点了点头,随即又笑着补充道:“您已经不是大使馆成员了,所以这里我才算是东道主,还是该让我来请您才对。我知道有一间店的早餐非常不错。在这种时期还能正常营业,已经算是这不幸的世道中最大的幸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