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席地而坐,纷纷从身上布袋内取出食物大口大口吃了起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林峰也吃了一些粽米饼与肉干,喝了一些水,米饼虽然有些硬,但味道十分香甜,很符合他口味。
休息了一个时辰,洛美发出指令,众人继续快速前进,直到巨大的月亮升上夜空,众人才找了一处隐蔽的地方休息。
转眼十天过去,林峰一行人行进了七八千里,
路上,林峰时不时释放神识,见到不少体型较的普通野兽,还有很多大型食肉类妖兽。
其中,有半人多高身长一丈的黑山豹,体型比一般野狼大两倍的红毛狼,还有体型比黑山豹略大的蓝斑虎,还见到几只在高空翱翔,翼展达两丈,十分凶猛的金鹫。
那些食肉类妖兽闻到人类的气息,就快速躲藏起来,不敢与林峰等人发生正面冲突,因此,一行人路上并没遇到任何危险。
这天清晨,一行人在一条不高的山脉前放慢前进速度。
洛美拿出兽皮地图对照周围环境辨别方位,小声提醒道;“穿过前方峡谷,就进入元荒部落族人活动范围,大家跟紧我保持安静。”
“是!”众人小声应了一句。
凌魁说道;“徒弟,你得战功的机会来了,前方两百来里处峡谷出口附近,埋伏着两百多名元荒部落骑兵,还有两名神师。”
“两名神师?”林峰暗道一句,他没与神师交过手,不知神师战力如何。
凌魁得意道;“虽然你没灵力可用,但你有太宇神罡诀护体,他们根本不是你对手,那些骑兵对你来说就是蝼蚁。”
“太好了!”林峰心中有了底,小声说;“萨德,如果杀掉一名神师,能得多少战功?”
萨德翻了个白眼,大嘴一咧;“想都别想,神师力量巨大无比,还能释放神术,就算是百名精牛一起围攻一名神师,也别想站到便宜。”
“我是说如果!”林峰一笑。
萨德摸了摸大脑袋,不置可否;“我也不太清楚,估计至少也有百首战功。”
“哦!”林峰随意应了一声,心中一喜。
如果他将元荒部落两名神师干掉,在杀一些元荒部落骑兵,获得三百首战功不成问题。
很快,洛美带领众人走进峡谷,所有精牛紧握铜弓将箭搭在弦上,留意四周谨慎前行,峡谷只有百来丈宽,两边是两百来丈高,长满高大植被的土山,非常利于隐藏伏击。
直到傍晚时分,一行人才走到峡谷出口附近。
林峰神识发现,前方三百丈处,植被茂密的土山后面,隐藏着两百余名元荒部落骑兵,与两名神师。
他们身材比魔荒部落族人还强壮一些,穿着打扮,相貌,与魔荒部落族人基本相似,手中拎着各式各样的青铜武器,大锤,琅琊榜、大刀长剑应有尽有。
他们胯下凶猛的食肉类坐骑目露凶光,身体匍匐在地蓄势待发,显然,元荒部落伏兵已经发现了林峰等人。
洛美柔了柔眉心,因长时间使用神识,满脸疲惫的样子,可她神识覆盖范围实在太小,如此近的距离,仍然没发现埋伏在峡谷两侧的敌人。
“大家注意,我感觉前方很不安全。”洛美突然停住脚步,小声提醒,她话音刚落,众人听到前方一座土山后响起了低沉的号角声。
“嗷……”两百余头凶猛的妖兽齐齐发出兴奋的吼声,身体陡然一跃,便窜出十几丈,闪电般冲出茂盛的灌木丛,朝林峰一行人恶狠狠冲了过去,其速度之快令人咂舌。
巴顿大声命令;“都别慌!所有人保持队形准备战斗!”
得到命令,众精牛快速向巴顿与洛美靠拢,纷纷拔出长剑握在手中,锋利的箭尖对准快速围拢上来的敌人。
只是片刻,元荒部落骑兵将魔荒部落众人团团围住,慢慢缩小包围圈,在众人三十丈外停住。
一头成年蓝斑虎背上,满脸横肉的棕发圆脸男子,大嘴一裂;“原来是魔荒部落的洛美长老,你带这么多精牛来我们元荒部落领地,有什么企图?”
洛美冷声说;“雷克!应该是你们元荒部落勾结洪荒部落,对我们魔荒部落有所企图吧?”
一只黑山豹背上,三十几岁的黑发女子,冷哼一声;“哼!被我们包围了还嘴硬,让你的族人放下武器投降,我们破例免除你们一死。”
叫雷克的男子说道;“没错!洛美一人就能换取三株通神草,再加上一名神仕与百名精牛,五株通神草没问题。”
洛美脸色十分难看,恼羞成怒;“魔荒部落族人宁可战死也不会向敌人投降!勇士们,为了部落而战!”
说完,洛美拔出腰间佩剑,几个箭步冲出人群,一剑刺向黑发女子。
“为部落而战!杀!”魔荒部落众精牛齐声呐喊,声音铿锵有力。
众人纷纷举起手中长剑,视死如归般冲向距离自己最近的敌人,竟然没一人退缩,顿时,山谷内响起一片武器碰撞声,与妖兽兴奋的嘶吼声。
但战斗刚刚开始,魔荒部落一方就落了下峰,十几名精牛被凶猛的妖兽扑倒,咬断了喉咙当场毙命。
元荒部都是身强体壮的骑兵,而且还有两名神师与两百余头高阶妖兽,这种敌众我寡的情况下,魔荒部落没任何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