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陆稿荐酱肉煨豆腐(2 / 2)

一日三餐 多梨 5380 字 2022-04-14

    她含了一块儿放在嘴里,开始认真搜“白居易的弟弟”。

    很快,网页跳转,显示出答案。

    白居易之弟,白行简。

    咦,名字蛮好听的。

    代表作。

    《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

    夏皎:“……”

    不、愧、是温老师。

    的确不愧是温崇月,博采众长,熟读众书,学习能力和记忆能力都强,夏皎承认,在和温崇月共同探索共同成长这条道路上,前期,因为尺寸的不合适和不适应,夏皎的确尝了不少苦头。但这并不要紧,温崇月擅长观察,总能从她的反应中精准无误地判断、找到她喜欢的那些点,那些位置。勤奋的老师真真切切地贯彻了因材施教这一点,在尝到甜头后,夏皎也越来越迷恋自己的丈夫,以及这种双方都很开心的事情。

    但是,这并不是夏皎被迫疯狂做深蹲的理由。

    她的腿都开始疼了。

    惨上加惨的是,下一周,夏皎还要去跟着于昙去北京。

    温崇月收拾好妻子的行李箱,顺便开始思考给妻子做什么零食,让她路上带着,无聊的时候磨牙用。思来想去,还是烤了香喷喷蔓越莓小曲奇,模具是月亮形状的,烤出来也是一枚又一枚的小月亮。

    出差前的假期显得如此珍贵,腿酸的夏皎不想辜负春光,只和温崇月一块儿下楼逛了逛。然后发现了温老师的另一个短板——他不太擅长给人拍照片。

    夏皎的摄影技术一流,能将水沟拍成尼亚加拉大瀑布,能把190 的温崇月拍出来200 的气势,可惜,温崇月拍摄景物的技巧尚可,但拍人物的时候——

    夏皎盯着手机屏幕。

    她说:“你拍出来的我看上去甚至还不到150。”

    “抱歉,”温崇月略带歉意,“下次我单膝跪地拍。”

    夏皎举起一拳砸在他胸口上。

    只是在傍晚时分,夏皎接到一个陌生来电。

    夏皎接通:“你好。”

    那边人叫出她的名字:“夏皎?”

    夏皎认出这个苍老的声音,是每天都来给宋奶奶买花的老爷爷。

    从冬天过后,老爷爷仍旧过来天天买花,只是宋奶奶没有再出现过,她知道对方体弱,老人也受不了初春的寒气,因此也会申请,多送一朵小花。

    夏皎开开心心地说:“呀,是您。今天想要买花吗?您可以直接去店里——”

    “我想和你谈谈,”老爷爷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倦,“关于葬礼的花束。”

    “我的妻子过世了。”

    夏皎捏着手机,大脑一片空白:“什么?”

    “就在一小时前,”老爷爷说,“正式的葬礼在后天举行……我不喜欢他们准备的花朵。念蓉最喜欢你的花,你能接这份工作吗?”

    当然可以。

    夏皎一口答应下来。

    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夏皎打电话给蓝姐,又和于昙商量,她将这次出差进修的机会、包括补贴让给了其他人。征得同意后,夏皎匆匆地去和老爷爷见了一面,也见到宋奶奶的遗容,她看上去很平静,只是静悄悄地睡着了。

    宋萧哭到眼睛红肿,几乎喘不上气。她是宋奶奶唯一的女儿的孩子,也是唯一的外孙女,小时候一直由宋奶奶照料,两人间感情自然非比寻常。夏皎带了白玫瑰过去,宋萧已经哭到几乎昏厥,但在见到夏皎的时候,仍旧深深地鞠了一躬。

    老爷爷镇定地接待了夏皎,他看上去和平时没什么区别,情绪稳定,说话也有条理,还能平静地商议着葬礼的一些事情。

    这让夏皎稍稍松了口气,至少……至少老人没有伤心过度,这样已经很好了。

    具体的花艺策划方案,夏皎晚上就开始赶工,她没有休息,温崇月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用花胶炖了滋补的汤水,轻轻搁在她桌子旁。

    按照计划,次日原本要和温崇月去木渎,现在是去不成了,夏皎白天就匆匆地赶往老爷爷的地方,和他商议花的展览。她晚上熬了夜,精神不太好,昨天晚上在初步定稿后,爬到床上,枕着温崇月的胸膛,默默地流了一会儿眼泪。

    在这种情况下,温崇月不赞成让她独自开车,自己将她送过去。

    离得不算远,等夏皎忙完了,他再去接。

    回家时,温崇月从信箱里拿到一封信。

    他摸了摸,信封里像是明信片,还有薄薄的纸张。

    翻开看信封上的地址和落款,温崇月明白了。

    这是去云南玩的时候,夏皎在一家店里寄出的时光信封。

    就是那个售卖公益明信片的店,将当时夏皎写完、封好的明信片保存下来,按照约定,在春天的时候寄过来。

    信封的收件人是温崇月。

    是去年秋天的夏皎,写给今年春日的温崇月。

    思考到这里,温崇月目光柔和了许多,他不急着立刻拆信,而是先回家,坐在沙发上,阳光明媚,猫咪慵懒,他没有蛮力破坏信封,用裁纸刀仔细裁开。

    温崇月先抽出了信纸,展开。

    娟秀的字迹在他面前打开,是当时夏皎认真写上去的。

    「崇月:

    展信如晤。

    写下这封信的时候,你正在我的身边看书。云南的云朵好低啊,低到好像触手可及,太阳也好,好到让我想要抱一抱你。

    不过不可以,店老板还在,我还是很胆小,不好意思在大众场合下去拥抱你。

    但你看起来真的很好看,好看到让我忍不住买了信纸和明信片,在你旁边悄悄地写下这样的语句。

    说起来真的有些难为情,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写过信。现在写信,也不确定自己的格式是否正确。刚才还写废了三张信纸,都是你帮我要的……好苦恼。

    尤其是现在,当你问我“写什么呢”的时候,我只能慌乱地告诉你,在写“寄给朋友的信”,伸手盖住,等你转过身后再偷偷地继续写。

    我好紧张,幸好你没有追问。

    其实这封信不是寄给朋友,是寄给你。

    当着你的面撒谎好困难呀,我的手心不争气,冒出了好多好多的汗,希望不要留在信纸上。

    我记得相亲时候,和你说到过,我是一个越是着急越是容易做错事的家伙,听起来好失败。

    你笑着和我说,说不定会化拙为巧,一点小小瑕疵完全影响不了太阳的光辉。

    真奇怪,大家都说“弄巧成拙”,只有你告诉我,会“化拙为巧”,告诉我,太阳光下不会在意瑕疵。

    我一直认为闪婚是很冲动的一件事情,两个对彼此不了解的人因为热血上头而仓促地敲定伴侣,听起来很危险又很愚蠢。

    感谢你,稳稳地接住了我所有的冲动。

    你让我明白,我所需要的并不是一个异性,而是一个能够完美沟通、互相理解的另一个灵魂。家的含义也并非一个房子,而是能托住我所有失落的怀抱。

    遇到你之前,我从来都没有想到会有人愿意听我讲这么多琐碎又奇怪的事情。我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在你的聆听下好像都变成了闪闪发光的宝石。

    也正因为这样,我想了好久,还是决定告诉你,关于一个我藏了很久的秘密。

    我用了五年的时间,悄悄地仰慕着一个人,又用了五年的时间,来说服自己接受与对方的确无缘这件事。但是在我放弃后的第二年,他出现了。

    那个人,就是你。

    最近,我一直在思考,是不是要将这件听起来很怪的事情藏在心里面,毕竟它始终是我的一厢情愿,是我青春期彷徨时候的一点小情绪……听起来还这样难为情,你甚至都不知道这件事情,但我想,暗恋一个人应当是不犯法的。

    这不丢人。

    我们从“认识”到领证甚至不到24小时,时间很短,对不对?你或许会认为我们的婚姻很草率。嗯……好吧,我承认,的确有点草率。

    这大概是我这一生做的最冲动、也是最不后悔的事情。

    然后悄悄告诉你,其实,十年前的我就曾偷偷地梦过我们的重逢,只是十年前的我以为它真的是一场梦。

    我始终感激和你的相遇。

    关于我写这封信的原因,其实也不是想要和你要什么,更不是展示给你看,‘瞧啊我爱你这么久我好可怜,你以后要好好对待我’,不是的,温崇月,温老师,我不会向你要那些同情和怜惜,我从不为自己的感情后悔。

    或许是今天的阳光很好,很舒适,落在你头发上的时候,温柔辉煌,我忽然想要告诉你。

    只是想让我藏了这么久的秘密,也能晒一晒太阳。

    我爱你。

    以前的你让我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现在的你让我拥有了将它告诉你的勇气。

    我爱你,始终如一。

    爱你的妻子,

    夏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