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罗尔呢?她会一起去吗?”卡罗尔以前也是电视台的编导, 现在是家庭主妇,专门照顾病重的丈夫。也不是不好,在亲戚们眼里, 妻子是应该在丈夫需要的时候陪伴他。
“她也一起去。”
张文雅点点头。他俩也不差钱, 姨妈卡罗琳·李不能说多富有,也能支持儿子的治疗费用;杰姬遗嘱里又给妹妹的两个孩子各留了一份信托基金,安东尼和卡罗尔可以过着富裕的生活,要是没得癌症,可以说足够他俩过的相当不错。
她是否也该为自己的医疗考虑一下?她现在很富有了,但病魔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 无论你多么富有也逃不掉,只能说有钱能让你多活几年。
但实际富豪们很少买什么商业医疗保险,是觉得这笔钱拿去投资可以赚更多,远比保险能赔付的多得多。
“瑞士的医生好吗?我以为世界上最好的医生都在美国。”
他淡淡一笑,“也不都在美国。”
他没再说什么,只是继续为她涂防晒霜。涂完后背,又涂手臂、双腿。
“你真的不下水吗?”
“晚上吧。你自己去玩。”
肯尼思犹豫了一下, 很想跟她一起下水玩儿, 但又敌不过海水的吸引力, 到底自己跑去玩儿了。
男人总想时时刻刻跟她黏在一起, 不是不好,不过嘛, 还是要适当说“不”,让他自己去玩。她也想要一点自己的时间, 太黏糊了, 时间长了就会有点烦。这跟爱不爱没有关系, 就是单纯的有点烦罢了。
结婚很快乐, 肯尼思整天得意洋洋,为终于成了她的丈夫兴奋不已。这是胜利者的骄傲,对他俩都是。
爱情是什么呢?没人能说得清楚。爱情并不是永恒不变的,不然离婚率不会一年比一年高。他们现在深深相爱,这就够了。
酒保端来饮品,有鸡尾酒、可乐、潘趣酒、果汁、矿泉水,都是冰冰凉凉。
张文雅拿了橙汁,两名女保镖也都拿了果汁或可乐。
NSA给了布鲁克两百万美元的和解金,布鲁克在曼哈顿买了一套公寓,没有想过辞职,觉得这份工作非常好,很适合她。她不怎么爱说话,属于“人狠话不多”的那类人。她从小是个非常要强的密西西比州乡下女孩,个子长得不高,因此常被同学嘲笑是个“小豆子”。她的外祖母同样是个个子娇小的女人,曾经见过罗伯特·肯尼思,还跟他握过手呢!
外祖母很喜欢罗伯特,认为他为人诚恳,是当时极少数能够真正走到贫民中间的政治家。罗伯特去世后,外祖母曾经专门去阿灵顿国家公墓祭拜他。
布鲁克是个不怕事的姑娘,上小学起便不怕跟男孩子打架,谁惹她她就揍谁,以至于经常换学校。美国的学校实际对校园霸凌没有什么好办法,布鲁克的反抗又何尝不会被当成另一种“霸凌”。这种“不服气”和“不服输”让她一路冲进了特勤局,但也因为这股“不服气”的性格——再加上各种歧视debuff——导致她在特勤局里混的并不好。
肯尼思倒是挺喜欢她这种“不服气”的性格,张文雅也很喜欢,这种人有个好处,就是只要你能让“服气”,她就会把事情做到最好。
爱德华·沃伦投靠小肯尼思先生之后,职位是安保主管,但也没敢骑在布鲁克头上作威作福,还经常被布鲁克嘲讽。沃伦是个聪明人,布鲁克对两位雇主忠心耿耿,又跟女主人同甘共苦过,他把布鲁克当成自己的搭档,而不是属下。
张文雅待人和气,十分温柔,从来不曾把服务人员当“下等人”看待,员工们都说陛下人美心善还很大方,是个好雇主。员工们都为能为肯尼思夫妇服务感到荣耀,最大的收获不是薪水,而是……近距离接触美国王子
!
王子像他们想象中的那样,英俊又和善,每天光是看到他俩甜甜蜜蜜的就能让人心情愉快。亲友们都羡慕死了,还有邻居家的员工,人人都抢着跟他们套近乎。两位雇主订婚之后便被左邻右舍自动当成“肯尼思夫妇”,年轻的肯尼思夫妇俨然是上东区社会阶层最高的夫妇,人人都想认识他们。保镖和员工们也跟着水涨船高。
婚礼前,布鲁克面试了新保镖艾尔莎。艾尔莎是退役军人,参加过FBI的训练班,但因为个人原因,没有结业便离开。
张文雅很关心这个“个人原因”,让布鲁克问问是因为什么。结果也并不出奇,艾尔莎年少无知的时候草率结婚,丈夫整天对她饱以老拳,她逃走后在妇女救助机构的帮助下离了婚,然后为了躲避前夫,决定入伍。入伍数年确实躲开了如影随形的前夫,前夫再牛逼也不敢到军营里撒野;但退伍后前夫又来纠缠,匡提科也防不住这种癞皮狗。最后艾尔莎只能提前退出,没有毕业,同学和教官都觉得非常可惜。
张文雅很纳闷:一个死缠烂打的家暴男就能吓得艾尔莎连大好前途都不要了?据她所知,FBI的训练班可是非常不好进的,每年有数千警察、退役军人等等申请FBI训练班,一届只有几十人入选而已。艾尔莎好不容易通过了甄选,怎么会半途而废?
布鲁克不知道答案。沃伦则说,艾尔莎离开匡提科之后,过了几个月,这个前夫神秘失踪了。
嘶,好家伙!
于是张文雅决定雇佣艾尔莎。
年少无知犯了错并不可怕,可能犯了罪也不可怕,遭受了生活的不公,还能不自暴自弃,勇敢向前,这种特质本身就很特别;还很有胆量,居然敢来应聘——艾尔莎没有找人继续回FBI完成训练,是担心FBI会调查处她前夫的事儿,但她居然不怕肯尼思会让人调查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