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广场上成了一个沸腾的小世界,群众全都在欢呼!
媒体记者也加入了狂欢,拍下了身边的激动群众。
张文雅几乎没有听见小广场上群众的欢呼声。
他的亲吻难道跟以往有什么不同吗?好像没有,已经很熟悉他的亲吻,早就没了新鲜感,可今天,他吻的特别……含情脉脉?激动兴奋?她说不好,但这个吻很美妙,又把她吻得气喘吁吁。唉,男人总是能掌握主动,什么时候能让她掌握一次主动呢?
她胡思乱想。
终于,他松开她,结束了这个悠长又甜蜜的吻。
再次向外面的群众挥手三十秒。
随后,她被带回房间。
呼!现在才算结束了结婚典礼。
广场酒店的婚礼招待酒会从下午两点开始,由泰德叔叔和埃塞尔婶婶主持,新郎新娘不出席招待酒会。
新郎新娘在楼下会议厅跟双方亲属拍照,拍照之后上楼休息几小时,以准备晚上的婚宴。新婚夫妇住在广场酒店的皇家套房,有单独的电梯直达顶楼皇家套房,还有套房的专属管家、专属厨师,但新婚夫妇有自己的管家和厨师,没有用酒店提供的服务。
上了楼,张文雅终于能脱下沉重的婚纱了。这身婚纱重量可不轻,再怎么也得有好几公斤重,为了拍照,又戴上六米六的长头纱,别说,拍出来的照片真的很好看。就是肯家的亲戚太多了,多到必须分批拍照,把他俩都累得够呛。
婚纱不闷,挺透气的,尽管是长袖也不闷,就是钉珠太多,导致很重,这种一生只会穿一次的衣服造价不菲,还非常费工时,只能穿一次好可惜。
肯尼思便过来抱住她的腰,“不,你误会了,怎么会只穿一次呢?将来我们的女儿结婚可以给她穿。”
哈!狗男人想的还挺长远的。
“女儿?在哪里?”张文雅故意问。
他自信的很,“总会有的。”
婚纱下没有穿紧身胸衣,只穿了一件半杯的白色缎子无肩带胸衣,白色真丝衬裙。助手们已经将婚纱拿走,衣柜里挂着她今晚要穿的礼服。
肯尼思已经脱了白色礼服西装外套,解了领结。他穿白色也很英明神武,有一张英俊的脸和一副运动员身材,穿什么都会很好看。
将她抱在腿上,亲吻她的耳朵、脖颈、肩头,“我们现在是夫妻了。”
“嗯。”
“你怎么一点都不激动?”
尽说欠打的话!
“我好累。”蹭蹭他的脸。
“哎呀!你是很累了,你要去洗澡吗?”
“不想动。”她揽着他的脖子,懒洋洋的。
眼皮打架,婚礼的兴奋劲儿过去了,早上又起得太早,现在……困了。
他难道不累吗?他早上不知道几点起来的,男人就好一点,没有那么多程序,不过他好像也有化妆?至少修了眉毛吧,听说还修了指甲。
美甲师大概太紧张了,给她做指甲的时候说了很多话,说男人也要修指甲的,指甲要修剪整齐、抛光,对那些常做体育运动、骑马或是打猎的有钱男人,手部保养也很重要,
有钱人的手掌怎么可以跟干体力活的大老粗一样长着厚茧呢?茧子是有,代表你在体育运动上花了很多时间,有钱有闲的男人才如此,但不能太粗糙。
有道理。
她拿过他的手,翻过来看他的掌心:有一些撸铁的薄茧,几乎摸不出来。
他有点莫名其妙,“为什么看我的手掌?”
“没什么。”她打了一个呵欠。
忽然腾空,原来是他抱着她站起来,径直进了浴室。
“要一起吗?”她好奇的问。
肯尼思自动把这句话当成了邀请,喜气洋洋的说:“当然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