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们都想回城,可他们想要的是名正言顺地回去,有合法手续,而不是偷摸当逃兵,也不是被遣送回去。
俞国建立刻喊道:“你们不能遣返我们,我们是被派下乡插队的,你们没有权力赶我们走!”
会计道:“我们没权力赶你们走,但是你们来这里不好好劳动,整天挑拨知青和社员关系,还偷鸡摸狗,我们要不起你们。”
其他知青立刻指责邵毅翰几个,让他们赶紧认错,保证以后不敢了。
要是被遣返回去,他们也不能留在城里,还得去别地下乡,而且档案上会被记大过,到时候其他大队也不愿意接收,就算接收也会把他们当坏分子看待的。
“赶紧道歉,给大娘赔了母鸡!”
“是啊,现在书记和大队长没来,就当小事。”
有个同伙儿迫于压力把昨晚他们去外面小屋子里烧鸡的事情给招了,他实在是怕被送回去,到时候连累家里人抬不起头来。
邵毅翰四个也没办法,即便万般不情愿也得跟陆大嫲嫲道歉。
“我们赔你钱。”他还有些不服气。
“谁稀罕你的钱?你有钱能买着鸡?”陆大嫲嫲这样的老好人都动了气,这会儿买鸡一斤几毛钱,一只鸡可能不到两块钱。可养着鸡每天都下蛋,要了两块钱能用多久?除非是不下蛋的多年老母鸡,否则谁舍得卖掉?
最后会计协商,让几个知青凑了两块二毛钱给陆大嫲嫲,她也可以再养一只。
邵毅翰几个不情愿地凑了钱。
陆大嫲嫲:“行啦,你们搬出去吧,让大队另外安排地方,我老婆子招待不了你们这些贵客。”
邵毅翰不敢置信地看着她,“大娘,为这点小事儿你就赶我们走?”
说实话他在陆大嫲嫲家住得很舒服,大嫲嫲这人和善不挑剔,他们住在这里也自由一些。而且大嫲嫲家比较讲卫生,屋子里没有异味儿。其他知青有说不是跳蚤就是虱子,有的还有臭虫呢。
现在他们被陆大嫲嫲赶出去,那住谁家?
俞国建:“对啊,我们都道歉了,也赔了你鸡,你还想怎么样啊。”
陆大嫲嫲:“我没有大道理,不过我听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呢。”
陆大嫲嫲不肯让他们继续住下去,大队只好给他们另找人家,不过因为他们偷鸡的事儿,其他人家也忌惮。
他俩倒是想去找金大夫借住,可惜金大夫拒不接受,最后没人愿意要他们俩,大队只好暂且把他俩安排在牲口院里,让他们跟看牲口的饲养员住一起。
……
林菀明日要去县里报到,她需要带自己的被褥、洗漱用品。
之前陆正霆怕她一条被子太薄,从大队买了一些棉花,找人帮忙轧出棉籽弹成蓬松的棉絮,又买了一些土布,托陆大嫲嫲给缝成被子。
林菀笑道:“我带两条棉被,会不会太奢侈了。”
现在知青们下乡都带一床被子,有人连褥子都没呢,她既有褥子还有两条被子,太奢侈了。
陆正霆:“医院宿舍不给生炉子,你只能灌热水袋,两条被子很有必要。”
小明光不舍的林菀自己出门,“娘,我们能去看你吗?”
林菀笑道:“我会回来的啊。天气这么冷,又没有汽车,你们不要出门,在家里好好听爹和大娘的话。”
陆明良:“三婶你放心,我负责照顾弟弟,再也不让他摔了。”
上一次从柳树上摔下来,虽然被陆正霆接住,陆明良还是挺害怕的。
林菀揉了揉他的头,“明良最有哥哥的样子了,三婶放心,”
陆大嫂把她要的几样膏药给端过来,有的是送给黄大夫的,还有送给陆大姐的。
陆大嫂:“弟妹,你不在家,我把明良和小光带那边去睡吧。”
陆大嫂寻思陆正霆腿脚和耳朵都不方便,一个人带着俩孩子更为难。
林菀笑道:“没事的,现在他们不起夜,起来也知道自己下地找尿罐儿。”她是绝对不会让小明光过去睡的,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陆老太和陆心莲俩会不会发疯拿孩子撒气?当然陆明良想娘回家睡是可以的,林菀不管,而且豆花是他亲姐姐,也不至于伤害他。
陆大嫂就知道林菀还不放心,其实现在陆老太和陆心莲过得可憋屈呢,陆正琦认为她们有危险,限制她们接近孩子,不过林菀小心些也没错。
第二天吃过早饭,孩子们去上学,林菀收拾一下等公社的马车过来。
第一批有5个大夫过去,公社马车帮忙送到医院。
陆正霆帮她把被褥打包捆好,加上衣物、茶缸脸盆等也有不小一堆,她自己拿不过来。陆正霆去牵马,套上马鞍,再把行李绑在马上,“我去送你。”
林菀示意他不用那么麻烦,一会儿马车来了往上一丢就行。
很快公社马车到了,在村口吆喝,“林大夫,林大夫!”
陆正霆牵着马陪林菀过去,却见胡向阳也推着自行车过来,他微微蹙眉,“他也去学习?”
林菀摊手,她也不知道,大队没有通知,估计是个人行为。
胡向阳跟林菀道:“林大夫,我请了假回家一段时间。”
他要去医院学习,却不是通过公社,所以大队也不知道,但是他请假回家大队自然准的。
林菀哦了一声,没再说什么,更不问他为什么请假,家里是不是有什么事儿之类的。
胡向阳看她那么冷漠,原本激动的情绪顿时冷淡下来,他推过去把自行车挂在马车后面上了马车。他寻思等林菀过来,他可以解释一下,自己不是故意跟着她的,他已经想开了。
林菀示意陆正霆帮她把行李拿上车,他却上了马,回头对林菀道:“说好送你的,走吧。”
林菀想说不用,她坐马车就行,可他听不见,天冷风也大她掏纸笔出来写也麻烦,她只得跟赶车的说一声,让他们先走,她随后骑马跟上。
“陆文书怕我们把林大夫拐跑了啊。”有大夫打趣他们。
林菀笑着挥挥手,“别瞎说,你们先走。”
她站在地上,一手搭着马鬃,仰头看着陆正霆,笑道:“哎,你怕什么啊?我还能跑了不成?”
陆正霆低头朝她伸手,“你说什么?我听不见的。”他指了指自己的耳朵,“走吧。说好了送你的。我已经跟金大夫打过招呼,他会帮忙照顾孩子,不用担心。”
林菀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她对胡向阳没意思,胡向阳也不再纠缠他,他也不是不知道,怎么还这么在意呢?
陆正霆看她不上马,直接俯下/身子,揽着她的腋下把她给拎上马,“我说送你的。”他在她面前难得如此固执。
林菀:“不是送到村口吗?”她理解的送是送到这里为止,可不是送到县里啊。送人送到目的地?
哎,他听不见,她想跟他理论都没招儿,只能自己嘟囔一下拉倒。
她发现陆正霆听不见也有好处,比如说吵架的话,她说什么他也听不见,那就不会生气不会和她争吵。他就只管说他的,节奏掌握在他手里,她只能跟着他走。
当然,她可以不理睬他转身走开,可那样他就会一直很委屈地盯着她。
那眼神,她真受不了,一秒钟也受不了。算了,他想送就送吧,她根本没法生他的气,半秒钟都生不起。
毕竟他的人生观和普通人的不一样,而她的和其他人也有区别。对他来说,在乎的人真的比一切都重要,可以放下一切送她去县里,能多和她呆在一起哪怕一分钟也觉得开心。
虽然他不会说这种肉麻的感觉,可她体会得到。
就好比从前他可以一个人坐在轮椅上,一天一天地看天、看水、看花花草草甚至看蚂蚁搬家,不需要和别人说一句话,对他来说时间和周围就好似没有什么真实的意义一样。
现在她已经进入了他的世界,进入了他的内心,成了他真实的意义,自然也会承受他过多的关注。
而这些可能是他自己意识不到的问题。
天冷风硬,路上没什么行人,他们就不紧不慢地走,这样马不累,人也不会被吹得透心凉。
地里庄稼已经被收割完毕,一眼望去,天高地阔,除了一块块墨绿色的麦田就是黑黝黝的土地。
陆正霆:“生气了吗?”
林菀笑起来,摇头,为什么要生气?
“你一直都没说话。”风把她的发丝吹起来,打在他的脸上,他却不舍得把它们拨下去。
林菀侧了侧身子,扭头看他,“我说话你也听不见啊。”
反正没人,她凑上去亲了亲他的下巴,却被他吻住了。
好一会儿他才放开她,帮她擦了擦嘴唇,免得被风吹裂了,“我听不见,可我能感觉到。”
她贴在他怀里,说话的时候胸腔会震动,脸上的表情也会随着说话的内容有所变化,他觉得观察她的表情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就和读她的唇语一样,可以知道她的情绪如何。
他说要送她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他看得出她是惊讶又带一点点生气的,或者不是生气更像是有点无奈。可能没想到他会这么任性吧。
他仗着自己的残疾,在和她的感情世界里,有时候……他必须承认,的确是有点任性的。
他无法自拔地迷恋她,依赖她,也希望她能像他依赖她那样依赖他。
他对她的感情浓烈又深沉,他表现出来的只是冰山的一个小角,看起来克制、平淡又足够尊重,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对她有着多么强烈的占有欲。有些时候,她是单纯而害羞的,他虽然一样单纯,可他自学能力很强大,甚至会克制不住地有些霸道。
也许她有点怕,她其实想去县里学习,这样可以避开他。
如果他足够理智,应该适可而止,让她自己去县里,不管是和胡向阳还是和谁一起同行,其实没关系,那不是关键问题,关键是……他不应该让她怕他,更不应该让她想要躲开他。
他怕失去她。
比害怕失去腿、失去听力还要害怕。
林菀靠在他怀里,片刻都没听见他说话,她就靠在他臂弯里抬眼看他。
他脸上有没来得及收起的情绪,眼神略显阴鸷、表情温柔又悲伤,却透着坚毅和倔强。
不过也只有一瞬间,那些复杂的情绪已经消失不见,就好似她的错觉一样。
他让她靠在自己臂弯里,“你可以睡一会儿。”
林菀轻轻地晃着脚,“这么冷的天好想吃烤羊肉串啊,最好再来两串鸡翅,海带结、土豆片也不错。”她抬手勾着他的颈,眼里亮闪闪的,“你说叫花鸡是不是很好吃啊?那几个知青还挺有办法,弄得我都想试试了。是直接连鸡毛一起烀上泥巴烧还是要清理干净呢?”
陆正霆笑起来,笑意在眼底流淌,“想吃什么,鸡?”
林菀顿时来了兴趣,“对,吃鸡。我们可以去买只鸡,然后找个地方挖个坑,活点泥,包起来烧烧,看看是不是格外好吃。”
两人研究叫花鸡、烤全羊、手把肉、卤牛舌等等研究了半路,最后饿得肚子咕咕叫便下来吃干粮。
他们也没进村,直接找个避风的沟,弄点草、树枝,搭个简单的小灶点火,然后把带的干粮拿出来烤烤,吃起来热乎乎的。
傍晚的时候他们到了县里,先把马寄养在邮局,那里有马厩,交钱就帮忙喂马。然后他们背着行李去医院旁边的学习班,有专门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那里挤了二三十个前来报名的赤脚大夫。
“集体宿舍,六人一间,按照报名表去各自宿舍。”
天冷陆正霆帮她把报名单写一下,林菀站在那里和自己公社的几个大夫招呼,其中一个叫荆艳春,很喜欢找林菀请教医术。
“林大夫,这不是你们村的那个谁?”荆艳春指了指另外一个公社的马车。
林菀顺着看过去,居然是陆正霞。
陆正霞上个月嫁到邻公社去,因为娘家是干部,所以也嫁了个干部家,男人是做会计的。那村里只有男大夫没有女的,她刚嫁过去就说自己学过大夫,在娘家也是当赤脚大夫的,建议大队任命一个女大夫方便女社员们看病。于是她就成了大队的女大夫,并且代替医务室前来医院参加培训。
陆正霞刚到的时候一眼就看到林菀,毕竟一群皮肤粗糙的妇女里夹杂着一个白净水灵的人还是非常扎眼的,想不注意都不行。
不只是她,来报名的大夫们不管男女都盯着林菀看呢,还有人打听她是哪个公社大队的。
林菀和陆正霞的眼神在半空碰了碰,彼此心照不宣地移开,就跟没看见一样。
荆艳春惊讶道:“她居然不过来打招呼!”
林菀:“我也没过去,大家扯平了。”
荆艳春常去公社是知道当初的八卦的,撇撇嘴,“真当别人不知道她什么人儿。”
陆正霆写完,起身告诉她宿舍号。
荆艳春看看自己的,很失望,“林大夫,我去跟负责人说说换个宿舍,咱俩一个宿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