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寔按照一年十二个月的次序,将一个家庭中的事务分作三大类:一是家庭生产和交换;二是家庭生活,包括祭祀、医药养生、子弟教育、住房和器物修缮收藏等;三是社会交往。
这三大类中,他着重强调的是家庭生产的交换。
比如,一月,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正月,“雨水中,地气上腾,土长冒橛,陈根可拔,可种春麦、瓜、芥、葵、大小葱等。
林木方面,可移竹、桐、松等树;蚕桑加工方面,令女红促织布、令典馈酿春酒、作诸酱等。”
农历二月,阴冻毕释。
春分中,雷且发声,玄鸟巢。可种禾、大豆、苴麻、胡麻、地黄等。
到了农历三月,就“清明谷雨杏花盛了,时雨降,可种胡豆、胡麻。
昏参夕,桑椹赤,可种大豆;三月桃花盛,农人候时而种也,利沟渎。
清明后十日封生姜,至立夏后芽出,可种之”。
崔寔不迷信,所以他的四民月令非常务实。
在写到农田水利方面时,他坚持“人力足以改造自然”的主张,极力称颂“史起引漳水灌邺、李冰凿离堆通三江,秦开郑国,汉作白沟”,主张“崇堤防以御水害”。
这实际上就是与传统思想,即荀况的天论一脉相承的反天命观点。
崔寔还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
在述正月“陈根可拔”时,他自注“此京师洛阳地区之法,其冀州远郡各以其寒暑早晏,不拘于此”.
述二月种植禾,三月种粳稻,四月种大小豆,自注均提到“美田欲稀,薄田欲调”。
就是说,对农事操作,要随时、随地、随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有趣的是,以农为本,商业起家崔寔在其另一代表作政论中,却是这么说:“农桑勤而利薄,工商逸而入厚”。
“一谷不登,则饥馁流死”。
“国以民为根,民以谷为命,命尽则根拔,根拔则本颠,此最国家之毒忧”
可见崔寔有着根深蒂固的农本思想。
崔寔在为母守孝期满升任尚书的这一年,不可避免地惹上了党祸官司,免归乡里。
灵帝建宁三年,患病身亡。
而这么一个出身贵族、官居尚书,有着丰富生产经营经验的农学家,死时却家徒四壁,连棺木都买不起,幸有众好友相助,才得以安葬。
......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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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1章预告废凉、废西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