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降临,无数躲藏在黑暗角落的怪物开始慢慢伸出利爪,悄悄的接近那些毫不知情的普通人。
那些邪恶从来不曾离开这个世界。
但同样,守护人类的力量也不曾消失。有怪物危害人类,自然就有狩猎那些怪物的人。
埃里克·布鲁克斯就是这样的人,夜晚降临,那些肮脏的怪物出来作恶的时候,也是他活动的时候。
每一个认识埃里克·布鲁克斯的人,都会不约而同用一个词来形容他,那就是酷这种酷不是装的,而是他天生如此,他从出生起,就不会哭,也不会笑,仿佛没有感情一样,他这辈子唯一热衷的一件事,就是猎杀吸血鬼。
埃里克·布鲁克斯是一个传奇,而这份传奇从他出生之时就决定了。当年他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米丽亚姆在临床生他的时候被一名吸血鬼咬伤,生他之后不治身亡。也是因为这份奇特的遭遇,让他拥有了半人半吸血鬼血统。他拥有吸血鬼和人类的特性,却又没有两者的缺点。
他可以直视阳光,虽然不太喜欢大蒜和白银,可那些东西对他并没有什么危害,最多就是让有点难受而已。同样,他也没有人类的软弱,他拥有远超常人的力量、速度、感官和耐力,同时也拥有快速愈合的能力。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他必须要定期吸食血液。如果长时间比吸血,他会变得狂躁、虚弱。不过还好,他对血液的需求量远远小于吸血鬼,女人每个月的亲戚都够他喝的。他可不是纯种吸血鬼只能通过血液来补充能量,他可以吃人类的食物。
也许是因为吸血鬼血统的缘故,埃里克·布鲁克斯的情绪很少,就像冷血动物一样。
除了性格酷之外,他的时尚打尽
前面两个,不,现在应该是三个了,就是因为没有给出令他满意的情报被处决。他们不是没想过跑,可没用,不管是化身气体还是化身蝙蝠,都没有鸟用。
这就算了,反正他们也认命了,结果命运给他们开了一个更加残酷的玩笑。
如果汉尼拔是疯子,那刀锋就是刽子手。
这下彻底没戏了。
“你们认识他?”他们的反应,让凯觉得事情或许不是他想的那样。
三个人刚刚叫出声就立刻感觉到不妥,汉尼拔明显不认识刀锋,要是他们打起来……那他们不就有机会了?于是面对凯的问题,三个人紧紧地闭上了嘴巴。
可惜,凯压根不把他们当人,不开口?有的是办法让你们开口
……
五分钟之后,剩下的三个吸血鬼已经化成了灰烬。
“原来你是一个吸血鬼猎人。”凯点燃了一只从房间里找到的古尔喀黑龙gurkhabckdran雪茄。
这帮吸血鬼真的奢侈,这种雪茄的价格要一支1150美元。这些雪茄是由康涅狄格的阔叶马杜罗包装的,有喀麦隆的粘合剂,还有多米尼加的馅料,它们被单独包装在磨砂的管子里,放在皮盒子里,有一层层的橙色天鹅绒。尺寸为52英寸,长度为85英寸,带有一种非常复杂的味道,从酸到甜,贯穿整个长度。
对于一个老烟枪来说,这种雪茄绝对是享受。
看到凯旁若无人的享受雪茄,刀锋本能的皱了皱眉头。他不喜欢凯的做派,如果是他,在干掉目标之后,会立刻离开。避免被更多的敌人围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