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俩没有肢体上的碰触, 只是站的很近,近到让阿瑟看着很不顺眼。加百列个头不高,也就比维塔丽高一个头不到, 微微低头看着她;而妹妹这个小笨蛋呢,一副乖巧的模样,真不知道是怎么了!
他气呼呼的,觉得妹妹真是笨!这个少爷也是很奇怪呢,明明之前写信也没说什么,怎么忽然跑过来让她别太早结婚?几个意思啊?!
维塔丽不给他看奥兰的来信, 只读了几封信里的一些片段给他听,他本来想偷偷翻她的信, 但又知道被她发现了他偷翻她东西,肯定要狠狠骂他,只好忍了。
唉!唉!唉!
维塔丽也觉得有点奇怪, 之前他可是什么也没说呢, 怎么会忽然说到“结婚”?其实就是想让她等他?不是, 是他要等她长大?
“你在伦敦没有认识什么贵族家的小姐吗?”她好奇的问。
“是有一些,不过,没人比你可爱。”
“这么说, 你拿我跟别的女孩对比过?”
加百列点点头。
阿瑟差点要大笑:笨蛋!维塔丽最不喜欢被拿去跟别人相比。
果然,她立即瞪他, “说什么呢?难道我不是全世界最最最可爱的那个?你居然还要拿我跟别人相比?”
他很有点不好意思, “我说错了。你最可爱了, 全世界唯一可爱。”
她不客气的翻个白眼, 转身往回走,“你就要去牛津了,没准你会认识其他女孩。”
他连忙跟上她,“我是会认识其他女孩,但——但她们不会是你。”他换了英语,“我、我喜欢你。”
阿瑟怒瞪他:他是不会英语,但这句话太简单了,简单到不可能听不懂。
“是因为我长得漂亮吗?”
“你是挺漂亮的。”
“我还很聪明呢!”她得意洋洋的扭头看他一眼。
“我也觉得你很聪明。”
“你每周都要给我写信。”
“好,每周都写。”
“你会邀请我和——我母亲、我哥哥去英国吗?”她琢磨着这似乎应该是需要的?
“我会的。你看什么时候比较合适?明年夏天可以吗?”
维塔丽也不太清楚要走个什么流程。阿瑟根本不懂这种事情,福楼拜没结过婚,可能也不太懂?她倒是可以写信问问康曼维尔夫人,想来她应该知道要怎么做的。
“我得问问人。”她说:“而且——伦敦夏天是不是也很冷?我是说,得穿毛衣吗?你在伦敦过的习惯吗?我还没问过你,你家……是不是以后都不会回法国了?”
“我也不太清楚,我家的地产和别墅都没了,父亲讨厌现在的巴黎;母亲不喜欢巴黎,也不喜欢法国的其他城市,她喜欢伦敦。噢,我们圣诞节的时候会去马德拉岛过上一个月,你肯定会喜欢马德拉岛。”
“你以后会回来吗?”
“我说不好,也许一年会回来几个月,夏天的时候,我就会回来。你想去伦敦住一阵子吗?住几个月试试看?没准你会喜欢伦敦。”
“不要,伦敦肯定比巴黎冷多了。我不喜欢太冷的地方。”
两个人孩子气的说着两座城市有什么好的和不好的,两个国家有什么不同之处。阿瑟在一旁听着可嫌弃了!妹妹还是个孩子,奥兰家的少爷也只是个孩子,对了,他好像还没到17岁?他懂——懂什么是“爱情”吗?
他又想到自己,他也并不懂什么是“爱情”。福兰和他那位女资助人之间的关系,算是“爱情”吗?福楼拜先生和乔治·桑女士呢?听说屠格涅夫几十年如一日的爱着音乐家宝琳·维奥多,可他们甚至连情人都不是,那也是“爱情”——无关肉-体的爱也是爱情吗?
那么,他和魏尔伦算是“爱情”吗?他始终无法界定。爱情真是奇怪的事物,它能让人疯狂。
啊,魏尔伦!这个卑劣**的秃头!
他强迫自己不再去想那个远在伦敦的家伙,而把注意力放在已经走远了的维塔丽身上。他得看好妹妹,别被什么贵族少爷骗了,就像那个可怜的爱玛一样。
维塔丽现在是个很会花钱的姑娘了。
该花的钱,她从来不小气。在巴黎这样的大城市、知名的欧洲时尚之都混,“人要衣装”是头等大事,阿瑟之所以没有被帕尔纳斯派诗人圈子真正接受,除了他当时一脑门的搞什么“通灵者”理论,表现的像是百分百乡村顽童,还要算上他当时很不怎么样的穿着——假如你穿得像个乞丐、行为像个顽童,没人真把你当做平等的“男人”来看。
她颇是花了一点时间解释给阿瑟听。特立独行不是错,但有时候还是必须忍受一下,跟他人至少在外表装扮上求同。她说到就是巴尔扎克、雨果这样的大佬,出个门散个步都还要穿戴整齐呢,你的真性情可不是谁都能见到的,不是关系很好的亲朋,你都不会用真面目见他们。
阿瑟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
在巴黎住了一年多,俩兄妹都已经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首先最显著的是口音变化,兄妹俩都算是小有语言天赋,不到三个月就实际掌握了巴黎口音;又花了几个月时间跟福兰学习本地土著的用语,时至今日,已经很难听出他们是外省人;
再从外表装扮上向巴黎的中等阶层靠拢,参加文艺沙龙之类的场合,不认识的人们都以为他们是巴黎本地人,家境普通,但也衣食无忧,算是普通居民。
这很符合他们本身的阶层地位,所以阿瑟也一直都觉得挺自然的,没有什么抗拒心理。
但现在——阿瑟忽然醒悟到,为什么他总觉得奥兰有点不对劲了。
“你该知道,他跟我们不是一类人,对吧?”
“你说的谁?”
明知故问!“还能有谁?”
“加百列吗?你说的没错,他确实跟我们不一样。”
“你才15岁,你还是个孩子。”
“他的意思大概是怕母亲太早就让我结婚。母亲结婚很晚,她不想我也得等到27、8岁才能结婚。”
阿瑟吃惊,“母亲跟你说过这事?”
“说过,去年圣诞节回家的时候说的。她说我……她知道加百列一直给我写信,她不喜欢他,是因为他家是贵族。你也认为他是贵族,所以他不合适,对吗?”
“对。要是欧内斯特,或是福兰,那倒没什么,他们跟我们都是同类——我讨厌这么说,讨厌这种‘阶级论’,但事实是,要是你和他家庭出身悬殊太大,将来可能不是很好。他喜欢你,没错,我能看的出来,可他的父母呢?他不可能脱离他的家庭,如果他的父母不能接受你,你该怎么办?”
维塔丽觉得这简直不是个事,“那没什么关系,要是他无法反抗父母,我就跟他分手。”多简单的事儿!
阿瑟惊异的看着她,嚷嚷着:“我还以为你会跟他私奔呢!”
维塔丽一脸的“你在瞎说个啥”,“为什么要私奔?他要是足够聪明的话,当然可以顺利说服父母。再说,现在我还小呢,没准以后我会认识更好的男孩,到时候我也会跟他分手的。”
阿瑟一下子笑了,“那很好。我担心你会像包法利夫人那样,被人骗了,最后悔恨不已,只能自杀。”
“自杀是因为失去希望,我会活的很好的,谁都没法伤害我。”
“那就好。我怕你一旦爱上、爱上那个臭小子,就昏了头,跟他偷偷跑了。”
“你别想太多了,我现在只是喜欢他,因为他长得很可爱。我还没有真的爱上他。”
“对,就这样很好。”他赶紧称赞她,“别太快爱上他,那样他是不会珍惜你的。”
维塔丽说过不会早早结婚之后,加百列就认为这次来的主要目的已经达到了。
他懂得男人讨好女人的所有小手段,刚见她就带她去买新裙子,讨好她,赞美她,哄得她整天都很开心。像他已经知道的那样,维塔丽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只要顺着她,说她喜欢听的好听话,她就会开心的微笑。
她是他少年时代遇到的最特别的女孩,一个能跟男孩打架的女孩,还是个漂亮女孩,这些就足够了。说真的,他是认识不少漂亮女孩,但能让他印象深刻的可没几个。他得先让她意识到她是他的,这应该不难。
早上,他才跟她说过“我喜欢你”,中午吃饭就非常主动自觉的坐到她身边了。
福楼拜一副了然的神情,似乎很是喜闻乐见。
阿瑟·兰波一脸不情愿,但也没让他俩分开坐。
他朝她倾斜身体,小声问她待会儿要睡午觉吗。
“或者我们可以出去散步,”他声音压低,“我都没法跟你单独在一起,你假装睡着,然后从阳台出来,我在阳台下面接你。”
“我住在三楼。”
“要不,你偷偷从房门溜出来?”
她想了想,点点头,“你是怕阿瑟吗?”
“有一点。”
“别怕,他不会揍你的。”
加百列的手在桌子下面忽然握住她左手,她吓了一跳,马上转脸看他。
他立即放开她的手,但过了几秒钟,又握住她的手。
少女小小的手,手掌心肉嘟嘟的,不过手背有点瘦,细嫩的肌肤,用大拇指的指肚在她手背上轻轻揉呀揉,好舒服,简直不想放开。
他有点儿——说不好是什么感受,就觉得心跳得有点儿快了,比平时要快一点,又有点怪怪的酸涩涌上心头。
他是8月的生日,就要年满17周岁,还要整整一年他才成年,到时候,维塔丽16岁。
确实很年轻。
bsp; 他对自己的将来还没有什么确切的打算,只知道要赶紧回法国一趟,在她还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就让她记住他、想着他,而不是仅仅只把他当成一个远方的信件来往的朋友。他还年轻,但不妨碍他萌发出想将她占为己有的念头。
父亲说,男人想要什么东西,一定要去努力夺取,这个范围几乎包括人生的全部:金钱、权利、女人。他可不想慢慢等她长大,结果她却喜欢上了别人。
偷偷从房间里溜出来还真有点——刺激!
她只穿了袜子,手里拎着浅口皮鞋,小心的从阿瑟的房门前走过,很担心哥哥会突然开门拦住她。福楼拜年纪大了,中午需要午睡,她也已经养成午睡的习惯;阿瑟不爱睡午觉,要是不在房间里写稿件,就是在藏书室看书。
一个女仆眼神奇怪的看着她小心翼翼的走下楼梯,她对女仆做了个手势,示意女仆不要说话。
走过藏书室。
走过一楼的走廊,来到主屋的后门。
加百列正等在后门外面,没戴帽子,穿着一件深蓝紫色天鹅绒中长外套.
他肤色很白,深蓝紫色更衬得他肤色白皙。
凑近了看,他脸颊上有一些调皮的雀斑。
她冲着他直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