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们老花家的老父亲就给他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希望抓住兔子这样的一个好运,能就此的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可惜但是,在花兔子这么17岁的优先生命之中,连新鲜的兔子屎都没见过几次,就更不要说能抓到一只兔子,美美的吃上一顿美味的红肉了。
这样一来,当听说了中州部落雇佣人干活,不但是包吃和给盐块,还有着正经红肉吃、还是传说中猪肉的时候。
花兔子连迟疑都没有,就赶了两个小时左右的山路,用中州部落那些大人的话来说,是来为他们伟大的事业添砖加瓦了。
并且干活的时候,那可是异常的卖力,生怕被评定为偷懒,这么白忙活了一场。
以至于从来没有干过这货的花兔子,很快之后一双手的掌心都是血泡,这么一点事情都股不上了。
就这样,在当天中午的时候,花兔子吃上了人生的第一块猪肉。
那是中州部落的一个妇人,给他手里缺了一口的盘子里,打上了一大勺子的淀粉糊糊之后,又夹了一筷子的方便面和一大把的野菜。
最后,才是来了一块半个大拇指大小,据说是红烧猪肉的玩意。
辛苦了大半天之后,浓稠的淀粉糊糊入口之后,这种平时他也吃不到的食物依然是让花兔子身心愉悦。
至于传说中,被一众土著们夸奖到飞起的的方便面,更是好吃的不得了。
但是真正等到了花兔子,轻轻的咬了一口红烧肉之后。
瞬间那种丰富的油脂,充盈了花兔子的口腔之后,他感觉到了自己的灵魂都是飞了起来那一种。
就在这么一刻,花兔子做出了一个最大胆的人生目标:
总有那么一天,他一定要一个人,独自的吃上满满一大碗的红烧肉;只要能够达成这么一个目标,就是死了他也愿意……
很快之后,算起来花兔子在中州部落的顾工生活,就到了第3天的时间了。
在这么3天的时间里,在所有的9顿饭之中,他只有两顿饭都是吃到了红烧肉,其他的时间里最好的食物都是一块咸鱼干,又或者是叫火腿肠的东西。
说实话,就算是咸鱼干这玩意,对花兔子来说依然是个平时难得的奢侈品。
因此,对于自己当前的生活状态,花兔子感到了相当的满意。
虽然在中州部落干活,屁事情是在是太多了一些,喝水只能喝那种浪费宝贵的材料,烧开过一次的凉白开。
就连上厕所,也必须去那些叫公厕的地方。
甚至辛苦了一天,他就想在吃饱了之后,美滋滋的睡了那么一觉;结果还必须去小溪边,溪上一个澡之后才能睡觉。
不然的话,不管是以上的哪一点违反的话,就直接扣上一顿饭了。
开玩笑!若不是为了这点吃喝,谁愿意来这里当牛做马,这是闹着玩了啊?
所以花兔子就算很不习惯这些,依然是符合了中州部落的每一项规定,就为了吃上一口肉。
然而。美好的时间总是短暂。
这一天,当花兔子还在回味着刚刚下肚,那一块红烧肉的美味时,就听到了一个巨大的噩耗。
据说中州部落,也是第一次进行这种耕种;加上了如今整个阳山陆地上合格的土著,都来给中州部落打工了。
所以到了这么一天下午的时候,居然说第一阶段需要开垦的荒地足够了。
这意味着,中州部落已经不需要这么多的人员,他的好生活也是彻底的到头了;一时间,花兔子觉得人生那是一片的灰暗。
在这么一个情况之下,硬着头皮的花兔子,做出了人生最大胆的一个决定:
对着如今在月色之下,坐在了一个舒服的躺椅上,有着一个大凶女招待帮忙按摩着肩头,还有着一个长腿女招待打着扇子的胡首领走了过去。
在离着二十来步的位置上,当他被一个拿着56半自动步枪的护卫队员,用有点生锈的刺刀拦住的时候。
他鼓足了勇气之后,嘴里来了一句:“胡大人,我想加入中州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