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哲子本就对这种流行不感冒,之所以后知后觉的再倡导起来,只是因为不忍见那些小民盲目追赶风潮落得断炊绝食下场,因而很是收购了一批,当然不可能是原本的高昂价格,只是随行就市。毕竟这些布匹也能御寒,不是全无用处之物。
而之所以给每一个入园的都送一套,主要也不是为了东施效颦,而是因为这布质太粗糙了。布质太糙制成衣服后穿在身上就会过分摩擦皮肤,服散的人根本不敢久穿。他是用这方法,一方面滞货做人情,给大佬捧捧场,一方面在沈园里禁毒呢!
大量年轻人聚集在一起,服散是无可避免的,即便沈家不提供,他们自己也会夹带进来。如果严令禁止,不免显得不近人情。至于现在人人在园里穿着粗布衫,如果不怕磨得遍体生疼、周身血痕,况且这布衫又不能防止测漏渗漏,不怕满身的血腥,那就随便服。
沈园早存下大量不同尺码的成衣綀衫,待到侍女为这两人量过尺码之后,很快便将衣服送来。虽然不如量体裁衣那么精确,但按照时下宽衣大领的穿衣风格,些许差距也看不出来。
这两人刚刚换上了綀布衫,便看到门前站立着一个少年人,正咧嘴笑着望向他们,这少年人颌下一道伤疤延伸至耳后,望着有几分狰狞,正是庾曼之。
“桓元子,你今天怎么有时间入园来?许久都没见面,我倒是想去府上探望,不过你丧热在身,不敢叨扰啊。”
桓彝在世时,本来就与庾家关系亲善,因而庾曼之与桓温也是旧相识,而且还在沈哲子大婚时一同做过傧从,虽然没有太深的交情,但见面总要打声招呼。
“这一位是庾中郎家郎君庾长民,也是曾随驸马收复京畿的昭武旧人。”
桓温先向胡润介绍一下庾曼之的身份,然后才苦笑一声说道:“丧居草庐,不敢长逐繁华。长民不要怪我疏于往来,冷落旧谊啊。”
“你这人,怎么变得这样知礼?倒是让人刮目相看,其实我要跟你道一声抱歉是真,我小父倒是传信让我关照你一下。不过我这人自己都是过得混沌,哪能做好这些,终日闲游浪荡,如果不是看到你,反倒忘了这件事。”
见桓温神态略有拘束,庾曼之笑着上前拍拍他肩膀。
困苦良久,对于故旧子弟如果说没有怨气,那也不可能。不过听庾曼之说的直爽,桓温反而不好再介意。他以往就是这些人当中一员,一群不知人世忧苦的家伙,的确也难寄望太多。不说别人,单单桓温自己,如果不是遭逢大变,丧父之痛,此刻只怕也是率**荡。
眼看着两人在那里有说有笑,胡润心中不免生起一丝苦涩。交游广阔,这是世家子弟的优势啊。哪怕桓温在都中已是落魄良久,想要拜望高门也是直接就能进入,闲居虽落魄,台中尽旧识。
反观自己,船载千金,慨然入都,风光只是自知,邑中多陌路,屡叩亦难入啊!这种家世所带来的际遇之差,穷其一生之力,只怕都难追平!
与桓温笑言几句,庾曼之才注意到旁边的胡润,因为胡润这独眼造型有些别致,不免多望几眼,然后才问道:“这位郎君瞧着有些眼生,是元子你的新识?”
“这一位是……”
桓温张口要介绍胡润,然而一时间不知该怎么说,他倒不是耻于胡润的出身,而是此人旧事不堪,他虽然不介意,但不知庾曼之对其态度如何。其实对于将胡润引入沈园,他心内也有几分迟疑,但是胡润待他实在太热情,施惠良多,让他无从拒绝。
“豫章胡厚泽,见过庾侯。庾侯名门之后,却有敢战之名,我虽身在南土,但也久有耳闻。今日有幸得见,果然风采慑人!”
胡润上前一步,礼拜说道。
见胡润并不言及具体,桓温便也含糊说道:“去年广德兵劫,我曾受厚泽兄救命之恩。”
庾曼之听到胡润的夸赞,心里已经高兴起来,又听到桓温这么说,便上前一步自来熟的拍拍胡润肩膀,笑语道:“原来也是一个骁勇战将,可惜不曾并肩杀敌。胡郎你既然是元子良友,到了府上也就不必约束。”
他这么热情,是在军中学了不少**做派,言语之间早将沈园当作了自家庭院。看一看胡润那被眼罩盖住的眼眶,不禁感慨道:“战阵冲杀,难免会有疾患,胡郎与我都是一般恶运,伤在了面盘。不过生而为丈夫,弓马邀名爵,敬我者知我敢战,厌我者绝非同流。不必以此介怀,世间总有知者!”
这家伙热情的过份,以为胡润也是平叛战伤,与自己处境相类似,竟生惺惺相惜知己之感。只是听他这么一说,桓温和胡润的神情都不免变得尴尬起来,不知该不该道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