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新黏的?”
沐尧脑中除了那个现在在溯溪的人,自己再也想不明白会有谁!
在这么巧的时间内,这么巧的地方,这么好的机会去动这个手!很好!
看来这个溯溪自己是非去不成了!沐瑶嘴角勾出一抹讥讽,转头向阿呆一脸邪笑地问道:“阿呆,可曾见过夜行千里的尸骨?”
如果不是门外有数十具死尸,阿溪差一点以为那是沐瑶惯有的玩笑话,夜行千里的尸骨?真有这样神奇的事吗?
拍着阿呆的肩,看了眼门外依旧低头站立的尸首,沐尧眼底的笑意更深了。
几日后,溯溪城内,有两个穿着斗篷的男子出现在街头,一男子穿着一件深黑色的连帽斗篷,宽大的帽檐让人看不清他的脸,另一个也是一样的黑色连帽斗篷,一样宽大的帽檐!
唯一的区别,就是浑身上下都用黑色的布条绑了起来,显得极其臃肿,高大的身躯配上脸上的胡须像极了外域之人。
溯溪的枫叶举世闻名,加上特有的风雅小楼,显得更是超凡脱俗,儒雅极致。
极适合人赏玩,恰好,沐尧赶上了枫落的日子,打扮成外地的人来游玩,最是不容易让人起疑。
一位穿着灰布麻衣的小二在门口揽客,见沐尧看着满街的枫树发呆,边走近说:“烟雨小楼,溯溪秋枫!溯溪的枫叶在大街小巷里都是,红需三日,落需三日,二位客官一看就是打外地特意来这看一场秋叶似火,红妆三十里的吧?”
沐瑶没有说话,抬头看了眼旁边的客栈,金漆镶边的匾额上龙飞凤舞的写着四个大字——”归来客栈“
小二也是个机灵人,立刻搭话道:”这是我们老板娘起的名字,说是这枫叶将红衣披上,像极了等待归来的痴妇。所以取得名字。二位客官可是要住店?这几日不少游客来我们这里赏枫,不少客栈已经满了,我们店也是刚才空出了房间,还是天字号的,不知客官可有意向?“
沐瑶揉揉鼻子,想着反正要住店的,既然来了溯溪顺带看看枫叶也不错。
于是,丢给小二一个金锭,两人就迈进了店里。
只留下小二拼命地揉着自己的眼睛,生怕自己看花了眼,他活这么久,还是头一回看见金锭呢!
见两位贵客已经进去了,连忙朗声喊道:”天字号房两位!“
就在沐瑶和阿溪打算领号码牌的时候,一个骑着马的大汉从马上跳了下来,连缰绳都来不及系,连忙跑了进来,开始四处张望,仿佛是在找什么人。
店堂里总共摆了八个桌椅,有四处已经有人坐了,听到那大汉的动静,纷纷都抬起头朝他看了过去,只有最靠楼梯的那桌的两个人从容的看了一眼,依旧镇定地夹着菜。
沐瑶将帽檐往下压了压,偷偷朝大汉看了一眼,他身高八尺穿着一身厚重的深黑色的长袍,粗壮的腰间围着盛都特有的皮革腰带,披着一件厚重的斗篷,面色憔悴,眼下有很明显的乌青,加上他一副风尘仆仆地样子,定是连夜从盛都赶来的。
那人看着最靠楼梯的那桌人,脸上紧张的神色得到了少许放松,一直紧抿的厚嘴唇终于松开上扬,露出发黄的牙齿,只见他大步朝那桌人走去,浑厚的嗓音在客栈传开。
”终于找到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