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秀的生存环境注定她不是良善之辈,这不代表她没有个人感情,缘分是很难说清楚的东西,当初她在春秀楼门前第一次见到小红缨,就觉得有缘,后来让小红缨给她当丫头,她确定她喜欢这丫头。风浪里活了这么多年,阅人无数,小红缨身上有和她类似的顽强个性,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令金春秀看待小红缨的目光是特殊的,所以对待也不知不觉特殊,与同情怜悯毫无关系,这根本不是良心上的事。
再次走进春秀楼,小红缨受到每个人的欢迎,莺声燕语热烈成一大片。当初她在这的时候,伶俐勤快,楼里的姑娘们喜欢;泼辣仗义,楼里的丫头们喜欢;又是金妈的御用丫头,不想喜欢的也得跟着喜欢,除非缺心眼。
走进金妈的奢华大卧室,被肉包子撑得弯不下腰的小红缨一屁股坐在八仙桌旁,搂起桌上的茶壶当场对嘴灌。
“瞅瞅你这穷德行,当初都白教你了!”金春秀打开柜子,拿出里外整套曾经定做给小红缨的衣裳,往桌面一撇:“一会儿洗完澡换上。现在过来,让我检查检查。”
放下茶壶,打了个水饱嗝“查啥?”
把小红缨扯起来,伸手脱她衣服:“查你让野鬼糟蹋过没有!”
小红缨慌张攥紧纽扣:“我哪有?等等,你别拽啊!哎?别……”
叮啷啷——地板上响起清脆的金属坠落声。
金春秀停止动作,低下头看,一枚铜黄色子弹仍然在地板上滚动着,看得她一怔:“这……哪来的?”
“我……捡的。”
哗啦啦——小红缨身上那件破花衫的口袋彻底撕漏了,十几颗点四五口径子弹一股脑全落了地,在地板上连蹦带跳到处滚。
金春秀满头黑线了,小红缨傻呆呆尴尬了。
“死丫头片子你挺能捡啊!”
“我……一波捡的。”
嗤啦——破花衫突然被撕开。
咣当——这动静可比子弹落地大得多,低头再看,一把大眼撸子在地板上了!
“你——这也是捡的?”
“嗯……那个……捡了子弹,当然也得捡枪。”
再抬起头,又看到裸露小肩膀上的愈合伤口,金春秀的脸色瞬间黑个透,撒开小红缨,急急去把卧室门栓了,转过身背倚门,压低声音怒道:“小浪蹄子你作死啊!还嘴犟?当老娘看不明白吗?”
小红缨弯下腰悻悻把枪拾起来,本想顺便关闭保险,但金春秀倚着拴好的门又压低了声音愤怒,导致小红缨放弃了这个想法,只是把枪摆在小手里,低着头不说话。
“说,你是不是那个?”
感觉金春秀已经猜到了,小红缨也不想回答,被她猜到也不能认账,可又不知道如何编谎圆:“我……”
联想到小红缨刚才出现在门外时的落魄样,以及现在的支支吾吾,金春秀更加断定了自己的判断:“知不知道这几天死了多少人了?你缺心眼啊?哪怕你是跟野汉子私奔了也好啊?你怎么能……唉!”叹息之后,迟疑几秒,金春秀又抬起头,那张胭脂脸闪过一抹狠戾:“我问你,有多少人知道你别动队的身份?活着的在哪?有没有被抓的?必须给我说实话,否则老娘现在就打断你的小蹄子,让你一辈子迈不过这个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