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7 章(2 / 2)

冬麦寒暄了一番,说了近况后,便说起来路奎军,这几天路奎军就要出狱了,沈烈出门在外,估计没时间去接,到时候冬麦会亲自来接。

说完了路奎军,便顺口问起王秀菊的情况。

王秀菊当年判了十五年,不过前一段听说身体状况不好,要保外就医,当然冬麦也只是听刘金燕这么一提,后面具体怎么样就不知道了。

王书记开饺子馆,人来人往的,各路消息灵通,倒是门儿清,便和冬麦说起,确实保外就医了,已经出去了。

听说出去的当天,就被一辆车接走了,还有不少人猜,不知道是什么人借走了。

“估摸着是人家首都的大儿子发达了吧。”

大家这么猜是有原因的,陵城的林荣阳前些年做买卖,一直不怎么顺利,后来赔了一个精光,戴向红和他离婚了,听说现在出去摆摊修自行车过日子。

冬麦笑了下,便和王书记陈亚说起来林荣棠的事,乍听到这消息,王书记差点拍桌子:“什么?和一个八十岁老太太?!”

陈亚瞪大眼睛:“这种伤风败俗的事他也干!”

要知道当年林荣棠的事,实在是太丢人了,光天化日之下,不知道多少人看到了,这件事传得很广,别说油坊乡,甚至隔壁乡都知道松山村出了一桩这事,没想到林荣棠竟然还能回来,还能傍八十岁老太太!

王书记和陈亚到底年纪大,思想更传统保守,怎么都无法接受这种事。

冬麦笑叹:“沈烈亲眼所见,据说人家马上就要陪着老太太来咱们陵城收羊绒了,老太太是英国的服装商。”

王书记和陈亚面面相觑:“他自己不觉得寒碜,那就来呗!”

冬麦和王书记他们聊了一会,走出来的时候有些阴天,陈亚给她打包了两盒饺子,又硬塞给她一把伞。

她开着车,也不着急走,就在松山村附近转转。

十多年了,她觉得许多事她都忘记了,包括林荣棠,包括王秀菊,但是现在,林荣棠要回来了,而且将成为他们生意上的甲方,这到底是让她的心境发生了一些变化。

她忍不住回忆过去,感慨人生,也想故地重游。

不过并不敢这么大张旗鼓地回松山村。

在松山村,她和沈烈就是那个传奇一样的存在,每次回去,难免都要被围观,是以她想低调地看看,不引人注意。

开着车在松山村后面慢悠悠地转,这个时候村里人应该是收麦过后,准备秋耕却又没开始,地里只有零散的几个孩子正在拾麦穗。

冬麦看着那几个孩子,斜挎着书包,叽叽喳喳的,路过一片麦子地,走着走着,就听一个孩子喊:“哇,这里有一棵凤仙花!”

于是几个孩子聚拢起来,过去看,小小的凤仙花,很小的苗。

就有孩子带头说:“这凤仙花太小了,咱们不能掐了它,让它长,长大了咱们再挪走!”

大家都赞同,还取来了树枝,给小凤仙花围了一个小栏杆护住它,免得被人不小心踩了。

等几个小孩子散开了,她才从车上下来,走过去那片地头。

这块地,正是曾经林家的那块地,也是当年她种下过凤仙花的那块地。

她嫁给林荣棠,一起耕种,种了凤仙花,美美地以为可以染红指甲,结果凤仙花没长成,她就和林荣棠离婚了,之后林荣棠娶了孙红霞,她嫁给了沈烈。

人生就是这么玄妙,曾经努力过的,未曾得到过的,不经意间,穿越过时空就这么和你邂逅。

冬麦低头看了看那小小的凤仙花,抿出一个笑来。

她想起自己年轻时候,那个傻傻的自己,会特意挑选桃红色的裙子,会眼巴巴地盼着凤仙花长大。

凤仙花长大后,采集了来,加上明矾放在蒜臼子里捣碎成泥,将碎泥敷在指甲上,外面用青麻桃的叶子包住,再用绳子捆紧了。

绑完后,十根手指头就成了绿色的小鼓包,这么睡一觉,第二天醒来,也许绑紧的青麻桃叶子已经脱落了,也许还在,不过扒开后,就看到十根手指甲红艳艳的,是很自然的红色,那是属于昔日乡村姑娘的美,带着草木的清香。

时光流逝,一切都变了,现在的她,可以去首都上海的大商场里任意挑选最时尚名贵的服装,法国意大利也去过了,至于口红指甲油那些昂贵的大牌也随手扔在化妆台上。

不过偶尔还是会想起小时候用凤仙花染的指甲。

这么想着的时候,她看到一双手。

那是一双白净纤柔的手,手上戴了一枚名贵的大钻戒,就那么轻轻地抚过凤仙花。

轻淡的香水味萦绕而来,冬麦身体微僵。

男人抬起长睫,幽深的眸光落在冬麦身上,他轻笑:“你还记得你当年种下的凤仙花吗?”

冬麦只觉得后背生寒。

她不动声色地后退了一步。

林荣棠:“你不用这么堤防我,我过来看看,正如你过来看看一样。”

他站起来,望着这收割过的茫茫田野,叹道:“看看我们年轻时候曾经耕耘过的地方,看看这个让我感到耻辱和绝望的地方。”

冬麦没说话,她眼角余光扫向一旁,遥远的田埂,那几个孩子在打闹,再远处,还有驴车和挖土的农人,这种情况下,林荣棠并不敢怎么样。

不过想想,他也犯不着。

如今的他,可不是昔年那个走到绝路的林荣棠,他荣归故里,是英国老太太的入幕之宾了。

有了身份和地位了,就犯不着铤而走险逞一时之气了。

林荣棠:“冬麦,这些年,我过得很不容易。”

冬麦没说话,不过林荣棠也不想听冬麦回应。

他望着远处,喃喃地道:“那一年,我离开松山村,像一只丧家之犬一样往前走,我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饿了就捡垃圾桶里的剩饭,渴了就随便去河里取水,有时候一连几天不吃饭,我也不觉得饿,当时我觉得自己已经死了。后来我遇到了一辆运煤车,就翻身上去,趴在煤车上,挨饿受冻,被煤车运到了遥远的地方。”

冬麦垂下眼,映入眼中的恰是那小小的凤仙花。

很小的两瓣枝叶,被夏末的风吹着,轻轻挥舞。

林荣棠:“我吃了很多苦,工,搬砖,捡垃圾,后来我遇到了她,她正好来中国拜访,那天她摔倒了,是我家救了她,她让我和她在一起,我拒绝了她,打算去南方打工,谁知道恰好出了车祸,当时我觉得自己天要绝我的路,我回去找她,她正准备离开中国,听说我愿意,很高兴,便把我带去了英国。”

林荣棠停顿了片刻,继续道:“她结过三次婚,最后一任是一位服装大亨,她很有钱,也很喜欢我,我在英国住豪宅开豪车,过得很好。”

林荣棠收回目光,看向冬麦:“是不是觉得我这样很可耻,是不是认为我一个男人傍八十岁老太太很不要脸?心里看不起我?”

冬麦轻笑了下,望着林荣棠:“你觉得好,那就挺好的,其实人活着,又不是为了别人活的,关键是自己高兴,你说是吧?”

林荣棠点头,之后咬牙:“对,我自己高兴就行,我享福了,这些年,再也没有人看不起我,大家全都恭维我,讨好我,而我只需要讨好史密斯太太就行了!我讨好了史密斯太太,我就拥有了全世界!这次我回来,谁敢说我什么?谁敢说?!连陵城羊绒局的人都对我很恭敬,一个劲地和我套近乎!”

冬麦:“那不是挺好的,恭喜你,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然而林荣棠听到冬麦这么说后,幽黑的眸中却流露出了哀伤,浓得化不开的哀伤。

“我这一辈子,走错了一些路,有时候想起来,我很难受,我分明可以选择另一种人生,如果当年我处理得更好,也许我们还在村里过着平静的生活,你说是不是?”

冬麦定定地看着远方.

她隐隐猜到了,猜到了林荣棠指的是什么,但是从十二年前,一切就没有回头路了.

林荣棠:“想起过去一些事,我内疚,我会做梦,梦到你,如果说我这辈子对不起谁,也就是你了。”

冬麦漠然地望着远方,这些话,如果十二年前她听到,会感动,但今天,真得没什么感觉了。

林荣棠:“但是既然走错了,我就硬着头皮往下走,现在,我享受着荣华富贵,享受着别人的恭维,我——”

他咬牙,一字字地道:“不后悔。”

冬麦安静地看着他,此时的她,心里对林荣棠只有怜悯。

她明白,如果真得不后悔,那就不用咬牙切齿地一字字地强调给自己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