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郎,极得金戈,甚至金戈认为是“福星”。金府之中何,张三郎皆可以主。
而张三郎,也非其现的那简单。他曾拜师江湖神偷,习得偷盗之术,可惜天赋不高,没有得到师父传。后因偷盗身伤,才退隐江湖,陪伴父母,居乐业。当然,晓,却是寥寥无几。
“是啊!暂时没有消息!是,唐氏三兄弟,还有一些江湖中人,去寻找金兄弟踪影,甚至官兵也参与其中。信,快就有金兄弟消息!”
说话之人,穿着衙役皂衫,腰间还佩带着铁尺,是衙役班头“猛汉”严亮。
严亮虎背熊腰,雄壮挺拔,粗眉大眼,给人的感觉当凶猛!严亮虽为官府中人,他出入金府却是极为寻。他曾经闲来无,就与唐氏三狼切磋比试。其实,与其说是切磋,倒不如说是虐待。严亮武艺,远非唐氏三兄弟对手。是,严亮在虐过中,武艺也是突飞猛进。
“们心吧!不必如郁郁寡欢!而且,金兄弟武功非同小可,使遇到危险,他定然会福星高照,逢凶化吉!”严亮慷慨激昂说。
是,严亮的内心深处,都无法对自己的话语深信不疑,仅是在慰众人和自己。毕竟金戈杳无音信久矣!是当时,金戈为了救人,孤身一人引开一条无比庞大的蟒蛇,而那蟒蛇,刀枪不入,那绝非人力所能敌。
“若不是为了救们,子也不可能音信皆无!若是子有了外,我绝不会过……”
黑黑瘦瘦的曹,盯着旁边一个瘦弱的男子,义愤填膺说。
那瘦弱的男子咬了咬嘴唇,神颇为尴尬,讪讪:“子,天纵之才,定然是吉人天!”
人,是黄信,在他在血狼寨,金戈搭救之后,就来到登封县,与金虎金豹等人分扬镳之后,也住进了金戈的金府。
本,黄信是极为普的乡民,夫妻二人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寻日子,虽然贫,却也稳,也是其乐融融。虽然,妻子非貌如,却是勤劳贤惠。夫妻二人,曾多畅谈几十年之后,儿孙绕膝尽享天伦之景。
可是,黄信本未曾预到,这一切好,因为血狼寨这些恶魔的出现,一切都变得凄惨无比,妻子也离他而去,魂飞魄散!当黄信将死于非之时,却得到金戈搭救。救之恩,无以为报,黄信已然决定誓死追随金戈。
是,在这金府,黄信能够感到众人对自己的冷漠,是曹,对自己为仇视!黄信也理,这些金府之人,都是无比牵挂着子的危。
“我也信大哥吉人天!”一脆声音喊,这是岁的金刀。金刀之名,乃是金戈所起。
金刀是乞丐,从小就与一老乞丐依为,仿若浮萍,四处漂泊,乞讨要饭,饱欺凌。当老乞丐因病而逝之后,金刀恶贯满盈的“割贩”捉住,若非金戈巧遇,金刀绝对是生不如死。现在的金刀,在金府不仅衣食无忧,还能学文习武,与曾经的自己比,可谓是天地之。他虽然年幼,却心坚定,也是练武奇才。甚至,金戈和唐氏三郎等人,都对他的习武天赋极为佩服。。
“对!小哥哥说的对,大哥哥无所不能!”一女童声音传来,这是金秀。金秀与娘亲乞讨为生,金戈留。金秀之名也是金戈所起。金秀方才岁,却极为聪慧,学文识字,居然能够过目不忘。
曹从小父母双亡,是吃家饭长大。而金刀和金秀,都曾经是乞丐,三人同连,其关也为亲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