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距离北漠首都还是蛮远的,吴胜必须现在就动身,否则就会错过那场夺阴大典,而后果则是吴胜心灵无法承担得起的。
以前吴潇是他的全部,但是现在吴潇也是他的大半部分,绝对不可有一点闪失,要对的起自己的母亲,不能让吴潇再受这番苦。
吴胜打算好,要是带走吴潇之后,有两条路等着他,一就是走本路,联合现在的人脉去把秦朝灭了,当然这不是一步就能完成的,多半会有很大的闪失的可能,也是最危险的一种。
第二条路,就是和吴潇还有凌香隐居江湖,这些年来,吴胜的心智渐渐的开阔,知道那些放得下,那些放不下,他不是天生的好人,也是不天生的坏人,只想着自己过得好就好。
因为上次的失败,吴胜大概预料了自己的路,是走第二条。
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不管他人了,渐渐的发现,他的母亲或许更希望自己能够与吴潇白头偕老吧,而不是做什么拯救苍生的大英雄吧。
与凌香睡了一晚,早上起来,那嫩艳的皮肤被朝阳照射,羊糕般白的娇体暴露在空气团中,正是凌香脱下了衣服,正盖在吴胜限时做的棉被里。
这里刚好有一亩棉花田,所以吴胜顺手做了起来,如今他的身手,只不过是一刻钟的事情,就算是摸黑,吴胜都能做出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喂,小懒虫,该起床了,太阳塞屁股了。”吴胜不怀好意的掐了一下凌香的小臀部、
“知道了,可恶,色狼!”
凌香瞬间被吴胜这个动作吓了起来,这个吴胜,未免也太过于胆大了吧,居然敢掐本姑娘的哪里。
“好了,不说了,我错了,快赶路吧。”吴胜开口道,随机便一跃跳出木屋“我先去打一餐早饭先”。
很明显,吴胜去打野味去了。
北漠,这里的确如其名字所说,周围的确是荒芜的大沙漠,除了几株还在沙漠中倔强的仙人掌和骆驼刺之外,几乎全部都是地上黄色。
出奇不外的是,这里还有一片绿色,那是在黄色沙漠中的一丝丝生机,这是一片绿洲,看其规模,还是蛮大的,足够住进几百号人口。
里面的住房大多还是黄沙搭建的沙屋,虽然这里的常住居民很少,但这里往来的人口绝不是一个少数,陆陆续续的马车从四面八方而来,时不时就有一架。
“哼!没钱,也想要水!我劝你还是趁早滚吧,看你身体瘦弱的样子,估计就算是买到妓院去,也没人会要你,滚,滚,滚,快滚。”这时,一道中年人的严厉骂声显得特别的难听。
“奇隆兄,何必呢?干嘛要对这一个小丫头发脾气。伤了气运。”这时候,另一个中年人开口道。
“卡隆兄,这个小贱人说要水,自己身上有没有钱,这不是自讨苦吃嘛,来闹事,所以我干脆一脚把她踢了。”这个叫奇隆的中年人对叫卡隆的中年人说道,似乎他并没有踢到人,只是踢到一个该死的流浪猫而已。
“但是,她晕过去了,会不会出人命,到时候,我们就”卡隆有点担心起来,毕竟在他们大漠,杀人也是要偿命的,无论如何,也要过去看看这个死丫头到底死了没死,要是死了的话,乘早把她的尸体给处理掉,以免被别人看见。
奇隆见到这位好友这么婆婆妈妈,干脆把这贱人一脚踢断脖子算了,以免她以后去告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