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愣了片刻,随后莫知雪与萧九遥相继浅笑,只有秀秀与绛珠一脸茫然。
王爷杀皇帝?凡人对天境?怎能让人不觉得可笑?
一行人没在言语,直到走出好远之后,绛珠挽着秀秀胳膊小声问道:
“妹妹可知这青州境内哪里的颖羊毫墨笔最为上佳?”
秀秀想了皱着眉头想了好一会儿,绛珠也在一旁耐心等待。她知晓这个姑娘这十几年来几乎都在昏睡之中度过,需要一些时间回想。
足足过了一刻钟有余,秀秀犹豫的抬起手指指向一个方向,带有不确定神情说道:
“小时候记得那边儿应是有一个老铺子,就是做颖羊毫墨笔的。”
顺着秀秀手指方向看去,正是他们将要走去的方向,朝北偏一点儿。
绛珠抬头看向萧九遥,她可没有忘记,除了要给武姐姐捎一丈西蜀锦缎,最重要还要给她捎上一支颖羊毫笔。
后者浅笑着点了点头,绛珠挽着秀秀胳膊脚步轻快朝着那边儿走去。
铺子的门楣是老的,门前的摊子也是随意摆放,一位老人席地而坐两手枕着脑袋靠在门框儿上呼呼大睡,看起来全然不像是做生意的。
绛珠看了一眼呼噜打的震天响的老人,略带疑惑的攀在秀秀耳边小声说道:
“妹妹,真是这家?”
秀秀本就不确定,让绛珠这样一问心里更是有些忐忑,前者绞动手指垂下头去,心里暗自忖思可是不要给人家说错了。
绛珠嘴上虽是这样说,但眼神儿却是不住的在摊位上扫视。
武卿生性冷淡,在坊里与其最亲近的也就只有绛珠一人了。这些年与武卿相处对墨笔还是了解一些。这一眼扫去确实有些让她诧异,摊子虽乱,但上面摆放在这些破旧木板之上的各种墨笔确实都乃上佳之品。
颖羊毫墨笔讲究的是一个下笔细软,故而笔尖儿愈是细长愈乃上佳,写出的字也是极为轻柔纤细,但对执笔之人亦是要求甚高,手腕气力大,需极稳,如若不然下笔之时定然会在纸上留下一团墨黑。
绛珠在摊子上拿起一支墨笔,细细端详,笔杆由铁木所制,对人的腕力要求更为严苛。一直躺在门框儿上的糟老头儿翻了个身儿,吧唧嘴巴说道:
“姑娘用得了这笔?”
拿着墨笔的绛珠被吓了一跳,这靠在门框儿上的老头儿到底是睡了还是没睡?
绛珠小心翼翼的开口说道:
“不是,送给一位朋友的。”
老头儿背对着绛珠与秀秀二人,再次开口说道:
“你那位朋友平日里擅写什么字?”
绛珠开口说道:
“瘦金体。”
“呦,还行啊,瘦金体外松内紧,运笔之时灵动快捷,笔迹瘦劲,至瘦而不失其肉,风姿绰约。看起来锋芒毕露。姑娘那位朋友不简单呀。”
这老头儿一开口绛珠便知晓这是位行里人,收起了先前对着烂摊子的偏见。
秀秀虽是不知这位老者说的是什么意思,但从绛珠神情来看自己说的这处地方应是没错,悬在嗓子眼儿的心总算是放在了肚子里。
手中的这支颖羊毫墨笔虽是已经可以堪称上佳,但绛珠相信老人手里绝对还有品质更为上佳的。将那支笔重新放在摊位上,绛珠来口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