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章写得好乱,主要是对这段时间主角的工作做一个收尾。)
5月2日,与老刘一起,到了大马。
老陈在东南亚的人脉很广,一瓶饮料还没生产,就签定了所辐射国家的所有经销权,经销商连保证金都交了上来。
“星巴克和7-11太过份了,我要求可乐独家经营,他们居然否了,只答应进场。”
老陈愤愤不乎的说道,不过语气中明显带着炫耀。
其实易绍峰知道,这是做样子给他看。
老陈虽然是星巴克和7-11便利店的股东之一,但星巴克是美国品牌,7-11源自美国,让这样的品牌,不卖双可乐可能性为零。
老陈炫耀是因为,这两个品牌能卖峰尚,本身就是一个胜利。
“陈叔,这有什么好生气的。这还是陈叔您面子够大,不然峰尚连进场都不可能。”
说这话,一半是为了抬老陈,一半倒是真实想法。
“小峰你放心,东南亚几国,我一定会让峰尚的销量,超过那两个。”
“好,那我就等着陈叔的好消息。”
“香港到现在还是空白啊,虽然已经回归,但深市的厂想要辐射香港不大可能,所以我认为,在香港我们还要再建个厂。”
随着在整个东南亚宣传的投入,峰尚也算是打响了第一枪。
这次宣传很简单,只要将老刘的两则广告投入即可,老刘在整个东南亚都是一线。
这次峰尚的招商成功,大大刺激了老陈的野心。
“陈叔,这块市场可不属于你,也不属于我,这里可是有个香港土驻。”
老陈愕然,不过看看老刘,反应过来哈哈大笑。
“这样吧,我以品牌占股香港峰尚20%,剩下的80%,你跟华哥谈。”
这一点,他早就想过。
国外市场,必须是联营方式,自己攥着品牌,有个稳定的收益就行。
如果全部直营,摊在太大,而且各地的民俗不同,绝对弊大于利。
大马的工厂建的比峰尚总部厂房大了很多,听老陈的介绍,日出货量,能达到恐怖的70000箱。
接着就是大姐与朱丽倩签定了公司股权书。
华倩品牌服装,易绍峰出资70%,占股40%,易绍华占股30%,朱丽倩出资30%,占股30%。
朱丽倩拿出整个品牌的营销方案,包括广告策划案,渠道建设方案,还有国外走秀,旗舰店等。
看得他头晕,两世为人,他一直不关注穿着,所以对服装的品牌运营,连了解都谈不到。
自己的衣服原来,基本是林胜男负责买,现在多了个朱嫂嫂,现在身上穿的运动套装,就是朱丽倩送的。
任务完成,他就提出告辞,朱丽倩将大姐留了下来,服装的推出至少还要半年时间,所以回内地,她也没事。
老刘倒是邀请他去香港,说过几天,香港的富豪有一个,如果刺激香港经济的会议,他们非常想内陆的企业家参与。
他压根没过脑子,就拒绝。
无非就是一帮炒股、炒楼,在那鼓吹,以刺激拉动楼市和股市,他们好割韭菜。他们当然喜欢内地人参与,因为这些人,在他们眼中是肥羊,被忽悠的又不是一个两个。
总体来讲,香港的地方,限制了这些富豪们的格局,处处透着小家子气。
从大马回来,去直接去了趟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