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亲,爹去哪里了?”
在徐行率领着重甲步兵,一路平推的时候,司马龙已经率领着重甲骑兵,不费吹灰之力的,进入到了司马家的府邸,现在,他正在内院,和他的母亲贾氏喝茶,吃糕点。
“你爹都跑出去一年多了,走之前,也没说去哪啊。”
“估计是为了公事吧。”
贾氏是一个高颜值的美人,司马龙的长睫毛,和俊俏脸庞,正是遗传自母亲。
最重要的是,贾氏非常的严格,自幼年时,司马俊在家庭中所担任的角色,就是一个爱玩爱闹的大男孩,比起父亲这个定位,他更像是一个年长二十多岁的老哥哥。
当然,说是这样说,除了司马俊本身的性格比较欢腾以外,与贾氏的教育理念,也有关系。
如果说,贾氏信奉的,是半吊子的棒打出孝子,那么司马俊的存在,就是为了让司马龙感受到什么叫做,妈妈打五棍子,爸爸给五颗枣。
因此,司马龙在受到传统家庭教育的同时,也不会特别的压抑自己的性格,知道有发泄情绪的合理手段,那就是同父亲一起,出去旅游。
在当时,风斌和妻子徐氏,偶尔会暂住到河洛,毕竟有风氏一族的产业在此,借口来找司马俊叙旧的同时,还能够让两个小孩,到山林里面,四处晃悠。
纵然是到了徐行七岁,司马龙五岁的时候,徐行去了上官雄的住所学艺,司马龙,还是会偶尔去找他玩,这就是所谓的,竹马之交,但由心系。
司马俊和贾氏的价值观,其实有很大差异,司马俊是秉承着风氏一族和司马一族长久以来的友好关系,以及与风斌的友情,所以希望子辈,孙辈都可以继续交往下去。
但是贾氏就看的比较现实。
自从风氏一族内部分化之后,宗系这一支,逐渐式微,风斌虽然天赋和实力都是一流,却没有赶上一个好的世代,所以,不管是徐行,还是风安,在两个世界的贾氏看来,都不太适合做他宝贝儿子的朋友。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
很快,贾氏就会觉得,他的宝贝儿子司马龙,能够与风安交好,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他们两个做朋友,真的是太适合了。
“娘亲,安哥他,已经率领大军,从南门破城,想来这个时候,小半个河洛,应该已经落入他的手中了,用不了半个月,豫县,就是他的囊中物,掌中宝了。”
司马龙的语气,非常的奇怪,徐行明明是在屠杀河洛的战士,司马龙身为土生土长的河洛人,竟然会如此自豪,很显然,在他的心目中,自己已经是一个完完全全的西楚人了,而且是完全站在风安一派的西楚人。
“风安,他该不会,屠城吧。”
贾氏虽然心里没有底,但是他知道,屠城这种事,徐行可以做一次,两次,但是却不会在这个地方造次。
河洛区域,自古以来都是王都气运所在,那晋王一派,不识天命,把晋城的王都,定在了晋县,原本作为王都的河洛,也变成了由世家贵族分化同时的地盘。
“屠城?”
“安哥他,不是没干过这个缺德事,但是,豫县有司马家,有云家,他断然不会屠城的,再杀红眼,那也不至于屠城。”
司马龙虽然知道,徐行先前屠城是为了什么,但是在北伐之前,他还是思考了一些隐患,说到底,诸侯和军阀,都是一些说变卦,就变卦的人,三万人,要打几十万守军驻扎的豫县,骑兵和步兵还拆分开了,证明徐行从一开始,就没有想着屠城,而是要接管这里。
“士人阶级,是最好糊弄的,你扔点带肉的骨棒给他们,他们就会对你感恩戴德,不像有的人,认不清楚,自己的主子是谁,给肉吃,偏不要,还反咬主人。”
徐行这一次来,是吸收了先前在吴城吃瘪的经验,原来,达官贵人,未必要消灭,最好是不要站在他们的对立面,其次,只要拉拢了士人阶级,其实就掌握了庙堂的风向。
是要做一个执剑人,用暴力,来让世人屈服,还是要做一个掌舵人,风来雨来,不过卿来。
“那你要快点去与他会合啊,万一他犯糊涂,又来那档子事,豫县的老百姓们,不都遭殃了?”
贾氏说的清楚,讲的明白,想的事情,也很通透,比起与儿子喝茶,吃糕点,享受亲子之间的这种家庭温馨时刻,到不如让儿子去一展宏图,做些有意义的事。
至少,在这一刻,确实如此。
“好。”
“娘亲,那我,就先办公务了,等手上的工作都完成,我再回来。”
司马龙拜别了母亲,刚刚出了府邸,却发现自己的骑兵,都消失不见了,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原来是几个伯伯叔叔,早就安排好了,让五千骑兵,去各处的酒楼吃饭,所有消费,由司马家买单。
或许是司马家天生如此,敏锐的商业头脑,让他们把这个世界上九成九的事,都当做生意来对待,加上这五千骑兵,是司马龙率领的部队,想来与家族靠近一下,也没有什么不好。
不过,这五千骑兵也好,两万五千步兵也罢,他们效忠的,永远都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楚王,徐行。
或者说,风安。
“唉,看来我得再等会了。”
司马龙叹了一口气,他知道,族人与徐行分派出来的骑兵交好,无非就是想拉拢关系,数年前,九州大混战的时候,风水成纪的风王阁,被一股不知名的力量所毁灭,那时的司马家,选择了作壁上观,单单是因为这个事,就足够风安,站在司马家的对立面了。
这一战结束后,肃清,是必不可少的,不听话的人,该收拾的人,都要抓紧时间处理一下,毕竟,占尽优势的时候,不动手,那么下一秒,失去优势,死的就是自己。
司马家,唯独是司马龙的关系和风安亲近,其他人,都很一般,世交归世交,但是这并不代表,两个家族的人都互通往来,更何况,世交,原本就只是一个说法罢了。
有个代表,总比没有代表好,橄榄枝,往往就是通过代表接下来,拿回家的,司马龙,就是这个橄榄枝,他天天待在风安身边,对于西楚的事,了如指掌,司马家的人,先是宴请军队,再是等待风安,接管豫县的时候,为他接风洗尘。
如此,司马家的墙头草本事,就用到了老东家的头上,坏心思,也都用在了世交上,不得不承认,人心,有的时候,就是那么黑暗,那么肮脏。
眼看着徐行一路平推,东南西三个方向,包括中军大营,都快拿下了,当下,只需要攻破北门的最后防御,那豫县,就尽归徐行所有了。
“老将军,初次见面,我是西楚的徐行。”
“您,报个蔓吧。”
(说一说你的姓名,也叫通蔓,藤蔓,是一种延展性很强的植物,到处爬,到处长,所以用这个来代指江湖上的人际交流,初见面的人,互报姓名,大蔓一词,正是由此而来,后来出现了通假字,大腕,实为大蔓。)
眼看着北营的主将,是个方脑袋,刺猬头,须发尖尖,凶神恶煞,就只觉得,他是个歪路子的人,不走正道,于是就开始同当初与野牛帮交涉的时候一样,开始说起了黑话。
“四条腿,不见天。”
(姓黑。)
那主将,手里一杆月牙戟,铁盔铁甲铁靴,腰间无有玉带,不似那般华贵,却系一条亮银闪闪的珠链板带,估摸着是哪个土豪劣绅的心意。
“黑将军,我这里有个生意,要不要谈一谈。”
徐行翻身下马,摘下了腰间的佩剑,朝着北营,匀速走去。
“黑将军,我已经释出善意,只是不知道,您是否愿意接受。”
下马,步行走路,是对于黑将军的尊重,摘下佩剑,则是一种和平的象征。
“自古以来,神器更易,兴亡衰替,天道循环,无休无止,命数使然。”
“此战,非将军之过,当初,齐鲁进犯豫县,吴越是不得已而为之,只为了守城安民而已,如今,呼延合已死,豫县大半归于我手,未避免生灵涂炭,黑将军只要与我和解,那么豫县所有的将士,都会安然无恙,继续为豫县效力,也为黑将军效力,如何?”
一路平推,让徐行击杀了东南西三个军营的守将,如今,只剩下北门的一位黑将军,年事已高,就算这一战不杀他,从行伍的规定来看,也没办法继续工作了,估计两三年就要回家养老了。
所以,承诺他统领豫县四个军营的兵马,只是一张临时通行证,为期两年到三年,封顶三年。
“此话当真?”
黑将军深知,自己已经是没有选择的余地了,但凡有半个不字,北营的战士们,都要命丧于此,仔细想来,徐行虽然不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不过他前面扫荡的三个军营,只杀了主将,却没有大肆的屠杀兵卒,对于百姓,基本上也是秋毫无犯。
当然,说是这样说,事实情况,肯定还是有所出入,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战士也有情绪,战士也要发泄情绪的啊。
“我以道德担保!”
众所周知,徐行没有道德,所以他这句话,等于是在放屁,而且是特别臭的屁。
徐行的回答,干脆利落,黑将军也属于那种比较爽快的人,两个人三言两语,就完成了交易,达成了共识。
“徐行这个人,虽然是一肚子坏水,不过我也没有其他选择了,晋王室,早就已经腐烂了,被庙堂文武,像一个布偶傀儡一样摆弄,与其为这种庙堂服务,倒不如跟了徐行。”
“至少,一个北营的守将,可以直接升级成豫县的四门总军。”
聪明的人,说话就是简单粗暴,而且做事也讲究效率,完成交接后,整个豫县,都被徐行轻松的拿下来了,就好像是吃饭睡觉一样,简单到有些不正常。
然而,最快的战争,其实就是不动手,只动嘴,能够骗人的时候,千万不要杀人,滥杀无辜,会败人品,尤其是有些人,最喜欢屠城,杀降兵,这种行为,也是非常败人品的行为,能避免,就一定要避免。
整合豫县的军队,徐行的两万五千步兵,虽然有伤亡,但是占比很小,替换了一下伤残的战士,让他们好好修养,徐行的重甲步兵,扩充到了四万。
这样看来,黑将军不亏,徐行也是稳赚。
用一万五千的重甲步兵,换取豫县总军的职位,给徐行这种一看就赢面很大,有机会夺取天下的青年才俊当员工,那肯定不是坏事,起码,投资这种事,理应找到一个切入点,此时,潘家军的主力,都已经南下,在齐鲁,吴越之间来回翻腾,西北的呼延合,更是消失在了大家的视野中。
按照这个情况看来,秦,巴蜀这种闭门不出的保守派,不管他们有什么想法,什么阴谋,对于黑将军而言都没有什么意义,毕竟做人要以客观事实为主。
唯物主义辩证法,也是证有不证无。
假设秦,巴蜀真的有坏心思,一个要东征,一个要北上,其本质,对于豫县的威胁都不是最直接的,还有一个王都,更是隔着函谷关,想要一鼓作气,那不太可能。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黑将军作为北门的守将,作为徐行最后处理的目标,也是理所应当,最合理的结局。
“楚王,军师他回来了。”
守卫进来通报,与此同时,司马龙也在大营门口,翻身下了马,朝着徐行的营帐,径直走来。
“安哥,我给你带好东西来了。”
除了司马龙以外,还有好几个面相很熟悉,却不记得具体姓名的中年人,一起进帐来了。
徐行打量着这群人,总共是六个人,与司马龙的相貌,至少有七八分神似,他知道,这些人,都是司马家的族人,至于目的,只怕是有重要的事,才来商榷。
“几位叔父,徐行见礼了。”
徐行双手抱拳,身子前倾,宛若一个白面书生,行文人之礼,不过,以他的相貌,真的是很难让人联想到文人墨客。
只是,在徐行刚刚行礼结束之后,又有人,撩开了营帐,这一次,走进来七个,白衣素袍的中年人,从他们的装束来看,不用多说,必然是云家的族人。
“啊,真的是双喜临门啊。”
“几位伯父,徐行见礼了。”
同样的动作,用在不同的人群身上,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称呼和感觉。
司马龙的父亲,比风斌小几岁,所以司马家来的,统称叔父。
云茹薇的父亲,比风斌大几岁,所以云家来的,统称伯父。
说是这样说,毕竟是主客有别,君臣有别。
当下,徐行是楚王,君也,其余人,纵然辈分大,却也是臣,亦或是民。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曾经是臣,现在,是弃臣,中军帐的豫县城主,直接被乱军砍杀,尸骨未寒,这些旧臣,竟然直接来给徐行道喜,其实,有点讽刺,或者说,有点离谱。
“诸位伯伯,叔叔,小侄初来乍到,请多多担待,多多包涵,如有顾及不周的事,但说无妨,小侄定当虚心接受,诚心改过。”
宴席摆好,几箱子金银珠宝,暂且搁置,不去提他,徐行站起身,虽然坐在主位上,却客气的要命,可以说是一反常态,又是双手作揖,又是四十五度深鞠躬,脸上的表情,也是似笑非笑,把握的恰到好处。
其实作为占尽优势的一方,他本该强势一些,至少要比现在强势一些,才能够彰显出霸气,或者说,威严,做人,本来如此,为君者,更因如此。
“楚王这是说的哪里话,我们三大家族,本就是同心同德,再者说了,我们早就有意向,把城池,献给楚王,如今,这三大家族,再一次团结在一起,理当祝贺啊。”
众人纷纷应和,端起酒杯,准备畅饮。
徐行,却没有应和他们,相反,他左手拿着酒壶,右手拿着酒杯,站在旁边的侍女,都看傻眼了,哪里有王侯,直接动手拿酒壶的,还是在这种高级宴会的场合。
“诸公,但饮无妨,只是...”
说话的艺术,就是在于,聪明人之间对话,只需要一个停顿,就可以知道对方的心意,司马龙的一位叔叔,站起来随即问道。
“楚王,可是有什么烦心事,但说无妨啊。”
那人反应快的很,正如同先前与徐行已经对好了台词一般。
“唉...”
徐行叹了一口气,把酒缓缓洒在了地上。
“此一战,我军损失不大,却也有数十名将士,不幸牺牲。”
“豫县的守军,大多逃窜,慌乱中,奔入寻常百姓家里,一时失手,错杀了无辜百姓。”
“加上南门,东门,西门,中军四处,总计六十三员战将,皆死于搏杀。”
“此三过,安之罪也。”
说罢,徐行把酒壶倾侧,缓缓倒下,一边倒酒,一边流泪,一边悲壮的说道。
“两年前,恩师被仁山,韩龙所害,至今未能寻得恩师的遗骸。”
“再后来,我被形势所逼,无奈退守襄县,受封楚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