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座赶海屋正文卷第四百一十章:最基本的幸福ヽ“这个!!”
丁小乙:“买!”
:“这个!“
丁小乙:“买!”
:还有这个!!
丁小乙:“买买买!!”
繁华的街头上,就见大头的触手上,抱着各种美食佳肴放,一口一只烤乳猪,大快朵颐的样子,憨厚的脸上写满了幸福。
丁小乙则坐在大头的脑袋上,手中抱着一团巨大的棉花糖,不紧不慢的喂给肉球。
对于大头看到什么好吃的都想要的模样。
丁小乙眼神中充满了宠爱,随手就把手上的黑牌丢给一旁的商人。
还生怕大头吃不够,专门嘱咐道:“你要是喜欢,就多吃点也没关系!”
手握十二面黑牌,自然格外富裕。
但真正让他舍得这样随意花销的原因,还是大头和肉球的这两个铁憨憨欢快的笑声。
比起吃的,大头更喜欢的,是这里繁华景秀的街道,以及人山人海的热闹劲。
街道上的奇形怪状的行人,非但不会对它投来惊恐的眼神,反而往往看着自己触手的食物,向它投来羡慕的目光
这可让大头瞬间高兴坏了。
虽然,周围这些奇形怪状的路人,看上去也不咋地好看,但融入进这样一片人群中,是大头从未体验到的快乐。
就连肉球都忍不住幻化成小孩的模样,坐在丁小乙身旁,吃着送到嘴边的棉花糖,同时将好奇的眼神投向四周。
他们不懂,但丁小乙却很清楚这种感受。
就和经常自己一个人逛街是一样的。
自始至终他都坚信一个道理,能够如一个普通人一样自由行走在阳光下,那是做人最基本的幸福。
这里虽然没有阳光,但街边无处不在的灯光,以及能够令大头和肉球,自由自在的行人,已经足够了。
试想一下,如果把大头放在外面的城市里,恐怕就是另外一番画面了。
除了能收获到尖叫与恐惧外,恐怕更多的,只是子弹和工会的疯狂攻击。
哪里能够如此时这样的逍遥。
除了吃,街道上能享受的东西还有很多。
例如美甲、修面、掏耳朵……
这些自己当然不能让大头错过,一一给大头全部安排上。
大头十多根触手上的指甲,被涂抹上各种奇怪的色彩。
十几个看上去,不过只有短短一尺高的小怪物,一本正经,爬上大头的脸颊上。
用柔软的毛刷,和棉线,扫去脸上的角质后,涂抹上冰凉凉的秘制面膜。
还有两个像是蠕虫一样的老家伙,头上带着一盏头灯。
手上拿着镊子、鸡毛棒、马尾、云夹等工具。
一左一右,爬在大头肥大的耳朵旁。
叮叮声的金属撞击声下,大头只觉得耳朵里酥酥麻麻的,说不出来的舒服。
只是一旁,光是耳屎就掏出来了三斤重。
搞得丁小乙直翻白眼,眸光一瞧,突然看到不远的洗浴中心。
与其说是洗浴中心。
不如说是一家巨大的酒店。
庞大的店门,足以容乃几个大头并排行走。
密密麻麻的灯笼下,门外站着两个,长得像向日葵一样的迎宾,高高大大的个头,看的格外喜庆。
见状,丁小乙眼睛顿时一亮,等大头掏完了耳朵,就拍拍大头的脑袋:“走,咱们泡澡去!”
说着,就带着大头和肉球一头钻进洗浴中心的大门。
相比丁小乙一家三口,吃喝玩乐。
另一边,蝠爷的脸都快拉拢到了地上。
血珠被抢,这让本是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蝠爷额头枯皱起来的横纹上,就差写上一个“惨”字。
面前,蝎汉跪在地上,哭的眼睛都肿了:“我当时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醒过来一瞧,血珠……呜呜呜……就不见了……”
这个杀人都不眨眼的汉子,此时却是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跪在地上,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
蟑螂女听的眼神中满是杀意,恨不得现在就把这个蠢货脑袋切下来。
恨铁不成钢道:“我们只剩下两个黑牌了,今天吃完,明天就没的吃,你还把血珠给丢了!!”
“我不吃,我饿着……”
蝎汉说完,抬起头向蝠爷道:“蝠爷,都是我的错,你要打我也好,要杀我也好,实在不行,明天我去偷,去抢,大不了我永远待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