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里并不少见,受害人多数都是上了岁数也有闲钱的中老年人居多。
前些年随着国民收入普遍提高和一些自媒体的炒作,每个古玩背后都有个极具传奇和吸引人的故事。
水浑加上鱼多,发生骗人的事情发生了很多。
“这就是他们坑人害人的证据!”
看着曹志辅盯着那个瓶子,脸都憋红了,再别气出什么毛病来。
我连忙给他又添了杯水,笑着安慰着说:“曹师傅你先喝口水,顺顺气。”
这种案子我没有接触过,但是听老律师王科闲聊的时候说过几个案例。
我拿出纸笔边记录,边问:“当时您买的时候,商家告诉你,这个是真的老古董,还是告诉你就是仿的假的?”
这个很关键。并不说按照古玩行所说的,有什么行业规矩公序良俗“不保真”,需要全凭自己眼力看。
但是也有比较特殊的,就是赌石,这里暂且不表。
现在这个花瓶作为一个古董售卖,它的商业价值就不再是一个装饰品的价值,是有附加价值的,所以不能单独看商铺胡说八道了。
“当时商家说的天花乱坠的,说是清朝名家的老古董,我才动心了,花了五万块钱购买的。陆律师您看这里还有名家的款和章子。等回到家,第二天找行家看了,才知道是现代艺术品。钱对我来说,并不算多,但我就觉得被骗了,心里不好受,好几天没睡好,这不想着来找个律师先咨询咨询情况。”
曹师傅惭愧的说。
“买卖的时候,留有收据,发票或者是交易记录吗?”
我略微思索,先让他把假古董收了起来。
“有微信转账记录,记录上有商家的名字!而且买的时候我还有证人,是我一起同行的两位朋友。”曹师傅想了想,补充了一句:“另外店里还有监控摄像。”
“人证,物证都有了。也不怕他再改口不承认。”
我停了笔,分析道:“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起刑是三千块钱,这个商家对你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我为什么要问,这个商家是当假的卖,还是真的卖?因为诈骗罪要考虑犯罪嫌疑人主观上的因素。
明知道是假的,欺骗消费者,按照真的卖,这就是诈骗。
如果店家知道是假的,而且明确告诉你这东西就是当假的或者装饰品销售,不管是十块钱进货价,卖一万也好,这都不是犯罪。
这叫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你明知道是假的还去买,多数是想继续拿这东西去骗别人,或者是有特殊的意义,就不具备法律上的要素了。
当然后者也就不构成诈骗罪。
曹志辅眼睛一亮,高兴道:“那这么说,我是可以报案的了?”
我不知道怎么了,看着曹志辅就想起来我老爹老陆了。
老陆以前也被骗过,是十几年前,我还上中学的时候,他有一天骑着二八自行车从邻村赶回家,就在农田旁边,有个庄稼汉打扮模样的人,卖几个全是土的玉石。
老陆那会辛辛苦苦干活,一个月也才有两千三千块的收入。
结果把钱花光了,还特意等到半夜摸黑才回家,怕是别人看到他的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