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作爱有余,仍不解馋。陈科长便偷偷带她去了加工厂的棉花加工厂仓库。
棉花加工厂,是各队将拾来的棉花,集中送到场部加工厂,经过加工,将棉花籽与棉絮分离。棉籽除留足种子外,其他轧成棉籽油分到各队食堂用。棉絮按三六九等打成包,送到国家指定仓库,再运到纺织厂生产成布。
半夜三更,这对狗男女在仓库苟苟且且。没曾想被值班的民兵发觉,第二天便报告到场部。
徐场长是个老干部,挺有计谋的。
收到报告当晚,找陈科长谈话。先故意推迟了一会儿。然后盯着陈科长不说话。突然关了电灯(场部有电)屋里漆黑一片。又划亮火柴,然后说“火!火!火!”又吹灭火柴,开亮电灯。
这下陈科长慌了,下跪求饶。
原来陈科长与女犯人在仓库胡乱搞时,把女犯人什么地方搞痛了。女犯人顺手把陈抽烟的火柴点着,想看一下,因为这是棉花仓库,这两人又坐在棉花上。陈怕不小心点着棉花。赶紧低声说“火!火!火!”,示意赶紧吹灭火柴。
到此,事实已经落听,但陈科长还狡辩是女犯人勾引他。而在审问女犯人时。也供认不讳。
于是女犯人被加刑,陈科长被降职。
如今来了这么多的城市姑娘,雪白粉嫩的招人喜欢。他内心窃喜,却从插手。
不知怎么,他看见知青男女之间谈恋爱,特别反感。
但他对英子却是十分喜爱,只是碍着林家福不敢下手。
英子在队部每天的任务就是接接电话、写写通知、出出黑板报之类的事,很空闲。多次提出要去参加劳动,陈队长不允许。
每天,大伙儿去上工了。他有事没事就给英子布置任务,如黑板报上的文章怎么写。有时还故意坐在英子的桌边,指指点点的。故意碰一下英子的手。
英子在全神贯注地写稿件,也没感觉到陈的歹心。
另外,英子对与陈队长单独同处一办公室,认为很正常。一方面陈队长指导她工作。在队部,应该没什么可有不好的,另一方面,陈队长快五十了,与自己差了几乎一代人,是个有家室的人,尽管老婆像个地主婆一样,又矮又丑又胖,儿子也上高中了。不小心碰了一下自己的手。把手挪了一挪,继续写东西。
两个月来,知青在这里的情绪有了变化。有一些人已经熟悉了这种生活方式,粗细搭配的饭也基本适应。尽管他们心里也还是希望天天吃大米饭。
她们发现吃了这饭,人变胖起来!脸变红润起来。
就默认现实,不再说什么了。
白天采棉花,天一擦黑吃晚饭。
当天色全黑时,屋里点上煤油灯。女生就照照镜子,说说闲话什么的。
同样,男生也是这样空闲。
于是男生就到女生宿舍聊天,说笑。
这其中最活跃的就是王小波。
他来到一队,就没有好好干过活。不是溜到河对面的农村去玩。就是到场部或其他生产队找他的狐朋狗友们玩,但最近队里通知,外面近日治安不太好,尽量别出。他就天天晚上到女生宿舍去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