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果园是一个家族合种的,几乎每个季节都有大批水果下市,否则也不会给顾昭昭这么便宜的价格。
顾昭昭答应给他介绍客户,顺路买了菜就回家去。
结果刚走到胡同口,就看到傅凛初好像大型忠犬似的坐在她家门口台阶上。
旁边放着一担满满当当都快冒出来的柴禾。
呃……
她倒是真把傅凛初给忘了。
“等很久了吗?我忘了告诉你,我最近很忙,可能都不在家。”
顾昭昭拎着东西快步走过去,笑盈盈的样子多了几分放松。
傅凛初闻声抬起头,阳光帅气的脸上皆是一派柔情。
“刚来没一会儿,猜到你可能出去了。还想着,一会儿你要是不回来,我就去渡口看看呢!”
反正柴禾也不怕摔,可以从墙头丢进去,然后他就可以直接去渡口看她了。
顾昭昭推开院门回头看他一眼,见大男孩儿满脸的羞涩,居然和小媳妇有一拼,也忍不住笑出来。
“那我如果也不在渡口呢?”
她随口一问。
不过这也是事实。
现在向日葵在渡口卖糖水,她若是不在家,应该就在工坊里。
哪里可能让他在渡口找到她?
傅凛初可能是没想到这种可能,挠了挠后脑勺,笑着露出四颗小虎牙。
“那我就回来继续等啊!只要你不搬家,我总有能等到的时候。”
“……傻。”
顾昭昭被他的认真逗得一愣,实在是无法想象他的逻辑。
等不到一个人就继续等,只要不是尽头就一直等下去?
这是什么绝世好男人啊?
她怎么随便动动嘴就给聊来了呢?
“不傻!我不傻的。我最近在跟村子里的秀才学习识字,已经会写五了呢!你……要不要看看?”
傅凛初将柴禾挑进门,熟悉的放到厨房之后,就拿着一根筷子长的树枝出来。
古代大多数人都不识字,很多人连笔都没摸过,傅凛初也是其中之一。
他为什么突然要学习识字,不用想也知道是为什么。
顾昭昭原本的丈夫是个状元郎,他自认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追不上颜庭筠。
可是他愿意去学习,愿意去努力,最起码要让自己变得更好一些,才配跟顾昭昭继续相处下去。
所以他顶着所有人的不解,跑去求老秀才教他读书写字。
老秀才原本是不同意的,说他根本就不是这块料。
可是架不住傅凛初又是买酒又是买肉,天天往家里跑缠着他。
他也只要勉为其难收下这徒弟,从最简单的数字笔画开始教起。
顾昭昭笑眯眯的看着他,点头赞道:
“你都会写五了?那你好厉害啊!你快写给我看,如果你写的好看,就教教我,咱俩一起写!”
最容易拉近两个人关系的事情,莫过于一起做一件事,而且还要对这件事感兴趣。
顾昭昭上辈子是大学毕业,后来还攻读了硕士,她自然不可能不会写字。
但是来到这个时代,这里的字既不是简体,也不是她从前见过的所有字体。
倒是可以勉强认识,但拿毛笔写就够呛了。
如今有一起进步学习的搭子,她自然乐得一起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