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翠春来未见奇,
仲夏夭夭香来袭。
霜寒十月花开尽,
唯有松筠秀旧枝。”
简简单单的七言诗,从春描述至夏,又从夏定格在秋,最后赞扬松筠的坚贞执着,并以物喻人,凸出作者本人的高洁情怀。
这首词作算不上顶绝,却正对当前的十月季节,让人眼前一亮的同时,不自觉欣赏起作品的主人。
再拿去跟台上两首对比,直接碾压完胜。
“这首诗是朱思桓作的?”有人不敢置信,窃窃私语。
“他连举人都考不上,能作出这种诗?”还有人问。
许默在旁边低着头,能感受到朱思桓的呼吸有点粗重,他轻轻咳嗽一声,朱思桓的脊背又霎时挺直,恢复风流与不羁。
“怎么?江大公子,袁二公子,我这首诗做的怎么样?跟两位可有一比之力?”
随着朱思桓的发问,台上的两位公子双双黑脸。
文人清高,通常把自己摆放在极高的位置,对同行充满轻蔑。
结果他们还没来得及蔑视别人,就被朱思桓给狠狠踩上一脚。
偏偏这小子也不谦虚,就这么大喇喇地摇着折扇,摆明是在等待赞美与夸奖。
“看不出来,朱公子也是才高八斗,名气远扬啊。”
“早有这能耐,举人试应该拿下解元才对。”
“说不定是朱公子藏拙呢。”
底下的恭维此起彼伏,虽然有阴阳怪气掺杂其中,但朱思桓心智过硬,权当恭维,如沐春风地接受了。
江承愿脸色阴沉,气呼呼地转身离去。
袁家公子也抿着嘴,悄声息地下台。
朱思桓容光焕发,还想再寒暄几句,被许默轻轻拽了拽袖子。
风头可以出,但是出太多,就容易遭记恨。
聪明人总是要在合适的时候离去,才能造就更高的名望与赞誉,比如安水郡的扶风公子,就是三首诗震慑文昌阁,并且从不露面,用神秘衬托出上风姿。
朱思桓也明白,但这种众星拱月尽情恭维的感觉实在是太让人沉迷了,他又寒暄上两句,才依依不舍地带着许默离去。
自此,文昌阁就有了朱思桓的一席之地。
但这还不够。
一首诗会让别人怀疑找了代写,必须要在酒会上侃侃而谈,提及偏僻文学,并大抒胸臆才能打消众人的疑惑。
许默毫不客气地翻找出几本杂集,要朱思桓五日阅读完毕,并抒写出个人理解与总结,最后加以修改添补,让文章更为出彩。
那几天,姜笙敏锐地察觉到,隔壁小巷里经常停着一辆没有标记的马车。
马车里会钻出个穿着浅灰色长袍的哥哥,蹑手蹑脚进小院,冲众人露齿一笑后,溜到大哥的房间。
没多久,里头就会响起朗朗的背书声,期间夹杂着痛苦的哀嚎,与竹尺敲打桌面的清脆。
姜笙不太理解他们在做什么,但她贴心地寻上一把更宽更厚的竹尺,更换了原本的小薄尺。
大概八天后,那个哥哥就不来了,反而是大哥换上不起眼的灰衣裳,悄悄地上了马车。
这阵子大家都很忙。
二哥带着高大万在丰京四周奔波,了解风土人情的同时,也在勘察有没有能够禁受长久运输的东西,继续他的运送大业。
四哥钻研吴大夫留下的医术,钻研到走火入魔,几次留下鼻血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