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打力是最好的,但丰京我们连个相熟的世家都没有。”长宴深吸一口气,“只能尽量找点外人和乞儿来做,还得隐藏身份,避免牵连到咱们。”
他话音刚落,郑如谦和姜笙带着兄弟俩走进来。
前面的魁梧男人倒没什么,当看见后头的少年时,长宴的眼睛亮了。
一个长相很普通,普通到丢人群里溅不起任何水花的长相,比什么伪装都好用。
当得知这两位是郑如谦新雇的长工时,长宴更是掩盖不住欣喜。
把郑如谦吓了一跳,“小五这是怎么啦?脑袋瓜子用太多,傻了吗?”
长宴失笑,目光炯炯地盯着两人。
经过短暂的介绍后,两个人的履历被搞清楚。
他们并不是亲兄弟,而是同村的百姓,年长些的叫高大万,年幼些的叫高严,相约来丰京干活赚钱,却差点被骗到城东签了卖身契。
“虽然十年很长,但跟卖身契还是有区别的。”高大万老实道,“我们初来乍到,在劳务市场连短工都接不到,再不找个赚钱的活就要饿死了。”
“那你们为什么不回家乡?”姜笙纳闷。
如果她在丰京混不下去了,肯定马上收拾包裹回斜阳县,回十里铺村,讨口饭也不至于饿死。
高大万的脸上有点尴尬。
还是高严小声道,“我们要赡养父母,还要娶媳妇,当然不能灰头土脸回家乡。”
父母的流浪儿当然可以讨口饭活着。
但有父母有家庭的人,就有了责任,肩上存在重担。
姜笙似懂非懂地点头。
一旁长宴从怀中取出两块碎银,“帮我做一件事,这二两银子就是你们的。”
高大万和高严同时瞪圆了眼睛。
东家给五两一年就已经算得上高价,没想到这位出手更大方,一件事就是二两。
“会很难吗?”高严尚且有些嘀咕。
高大万已经激动到不行,“论多难,都为东家赴汤蹈火。”
长宴和许默同时翘起嘴角。
事情当然不难,只需要让高严换上朱家小厮的衣裳,主动约名门闺秀在永安巷相见。
永安巷就是朱志豢养外室的地方,正正好在拐角第一家,非常好辨认。
根据姜四的观察,朱志每天傍晚都要去一趟永安巷,于天色擦黑回朱府,对外宣称是与友人吟诗作对,实际却是佳人在怀。
名门闺秀虽然疑惑,但来送信的是朱家小厮,地点又格外确切,已经与朱志交换过庚帖的她,于情于理都会相见。
高严给的时间是傍晚稍后些,刚好是朱志进了永安巷温存到一半的时间,名门闺秀在拐角等待,约莫等到烦躁的时候,朱志差不多该从永安巷里出来了。
被豢养的外室有个习惯,就是喜欢挽着朱志,依依不舍到巷口再离去。
烦躁的名门闺秀扭头,看见未婚夫婿被丰腴妇人挽着手,送到巷口还要耳鬓厮磨,天大的修养也要破裂。
“朱志!”马车里的人怒火中烧,气愤地跳下车辕,“你在干什么!旁边的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