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漆黑,街道人。
倘若是胆小的姜笙,定然不肯出门,生怕暗夜中冒出血盆大口,将她吞下。
但温知允不同,他喜欢黑暗,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让他感到安全,也让他能够放心失神,失落,彷徨。
家里的哥哥们愈发厉害,大哥文采斐然,不仅考上秀才,还做了师爷。
二哥能说会道,眼光精准,生意从小小的斜阳县做到了府城。
三哥为了保护大家,落得一身伤,还不忘训练家仆护卫家人。
到现在温知允都记得,三哥被袭击时,他的愤怒与助。
愤怒那些高高在上的存在欺人太甚,助他只有一点医术,什么都不会。
也许他可以在三哥受伤时冲上去为他包扎。
但永远没办法挡在三哥面前,击败敌人。
温知允不喜欢这种孱弱助的感觉。
他在黑夜里轻移,不知不觉竟走到医馆附近。
以前觉得拿五两银子一个月就满足了,今天听到大哥做师爷竟然足足有百两银子,才知道自己是多么可笑的井底之蛙。
为什么大家都进步了,只有他一个人,始终毫变化。
他多想变强,变得更厉害,能够保护家中的每一个人。
彷徨迷茫的小温知允在医馆前席地而坐,莹莹烛光自他头顶洒落,照出一张清秀却孱弱的面容。
好像谁家迷路的小狗。
深夜归来的吴所未叹了口气,斜倚在医馆的石狮子上,尽量轻松地问,“小温大夫大半夜不睡觉,在这里做什么?”
温知允猛地抬起头,也许是难得听到吴大夫这么温和,也许是积压了太多的内疚与自责,他眼底泪水倾撒,“吴大夫,我是不是……很没用啊。”
“我什么都不会,仅仅能诊脉包扎,可这些事情哪个医馆的大夫都能做到,我不知道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每次遇到危险,我只能躲在哥哥们身后,眼睁睁看他们受伤。”
他一口气说出来,眼泪流地更欢快了。
吴所未有些奈,“那你想要怎样?做个治病救人的医者,不是你的心愿吗?”
“以前是。”温知允怔怔摇头,“但现在不是了。”
他热爱医术,但医术保护不了他爱的人。
小温知允痛苦地抱住脑袋。
吴所未又叹了口气,酒意消散,他沉吟道,“谁告诉你医术没用,保护不了家人的?”
温知允一怔。
“这个世界上,能治病的人,才是最能杀人的存在。”吴所未语气凝重,“只是大部分都不知道,也不愿意相信罢了。”
医术是一柄双刃剑,从古至今,皆是如此。
鹤顶红可以入药,也能封喉锁血,一击毙命。
话本子里随手一甩就是漫天银针的杀人场面是空想,但医术精湛的医者,真能把一根银针稳稳地插进穴位里,索人魂魄。
放眼整个世界,医术真正达到一定地步的人,就不再只研究救人,而是杀人。
生和死,本来就是绵密不可分割的。
救人可能是为了杀人,杀人也可能是为了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