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路边的小沟。
这干旱山区排水沟挖得浅,又时逢战乱,年久不作清理,排水沟只有浅浅一层。
李蝙蝠只能一路狂爬,他相信自己此刻就像一条犬,快速爬动晃动,让自己都有点目眩,就这,也没有把握掩藏行迹。
为完全起见,他伏在沟沿往远处丘陵的基线看去,观察距离最近的这一段坡线。
要是没有足够的天赋,想观察700米外的距离,找出有没有伏击,难度有点太大,李蝙蝠也没有这样要求过自己。
他只是粗略观察,并着重判断狙击手会选取的位置,然后在脑海里假设自己是对方,选定好位置,再缩小观察的范围,通过枪身上的4倍镜去观察。
选了一个合适的位置趴下。
他不停换动枪械的方向,用手调节倍镜旋钮。
4倍镜的瞄准极限是600米,与枪具的射程一致,观察700米虽然有点勉强,但比裸视要准确多了。
李蝙蝠强制让自己平静下来。
一个喘息的,紧张的,心里纷乱的战士,不但观察不到敌人,也打不准。
深深吸了一口气。
视野中多出两处疑似的目标。
说实话,李蝙蝠讨厌狙击手,讨厌现代技术能让狙击手从几公里外有效攻击,这等于是不讲武德。
无论你多大程度提升自己,只要视野得当,你一露脸,几里外一声响,你有可能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已经撒手毙命。
这种讨厌,就像中世纪的骑士遭遇到近代火枪,终你一生的训练,抵不住人家抵近一枪。
好在这不是百分之百。
距离越远,狙击难度越大,击中率越低,甚至需要狙击手的运气,需要先击发几弹,来测算弹着点。
所以身为职业佣兵,你往往惊悚着,警惕着,不顾一切提高自己的狙击水平,又憎恨并厌恶这种杀人方式。
无人制约,没有人能幸免……
包括那些最强的狙击手。
弄刀者死于刀,玩枪者亡于枪。
李蝙蝠的眼睛有点干涉模糊。
他想甩了墨镜,也许不用墨镜,就能够看清了,但他不敢,狙击手背着太阳,李蝙蝠却正面面对太阳,如果取了墨镜,一旦被太阳刺得眼睛不适,就会被敌人压制,没有反击的力量。
而且他迫切要解决的不是干掉敌人的狙击手,而是证明有狙击手存在,这样的话,约翰他们就不会暴露后背御敌。
不能再等了。
之所以狙击手没有动作,那是因为他需要先击杀政要亨特。
如果是以前,李蝙蝠出任务,不能有手机,不能知道双方是谁,是什么原因,是什么目的,但现在,约翰给他争取了黑桃三的牌面之后,虽然还不是正式的组织成员,虽然黑桃三,只能算是蝇级的指挥官,却是他们组织内部的自己人,相对可靠的人,西利和约翰计划的细节,开始放给李蝙蝠知道一些。
此时此刻。
不是要证明给谁。
保命不说。
佣兵的成功率是他吃饭的本钱。
为了声誉,也不能接任务就失败,接任务就失败。
约翰?他虽然是个混蛋,畜生,却是个好哥们,有时候很够意思。
李蝙蝠不想再等了。
不能用别人的尸首来捕获一缕枪火?这样来制胜太肮脏?这样来获得决胜的把握,也不符合h国人的行为准则。
只是,佣兵装备m国化,所装备的枪械更在意火力强弱,是否自动化,突出近距离火力,眼下怀中枪械,有效射程只有600米。
据说把弹头削尖,改造子弹会增加射程。
李蝙蝠也做了一些改进,却没有条件击发千百次并验靶验证。
他的枪比一般的枪械打得远,但远多少,自己都难弄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