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给罗文讲解着火枪队的作战方法,随后又好奇的出言询问道。
“你印象中的战争是什么样的决定一场战争胜负的又有哪些因素”
罗文同样来自于迷雾之海外,据说曾在某个伯爵领当过一段时间的骑士,领导过几场规模不大的战争,后来因为自学巫术被人检举揭发才一路逃到了巫师之地。
也正是因为有过带兵的经验,林恩才让他来带领火枪队的。
罗文一边思索着所谓的三段射击法,一边出言说道。“正常来说军队被分成两种,一种临时征召的农奴,握着草叉、锄头等农具,人数众多,作战能力却很是有限。另一种则是装备精良护甲,受过训练的精锐卫队,一般都是用来压轴的。
开战的时候,通常都是摆好阵列,先射几轮箭,然后大家提着刀上去互砍,哪一边先溃败哪一边就输了。
正常来说决定胜负的因素是军队人数、着甲率、弓弩的数量以及骑士的多少。”
罗文滔滔不绝的说着。
当然,这是各贵族之间的争夺土地的内战,一般来说教廷不会干涉,否则在于牧师甚至主教出手的情况下又是另一种状况了。
这么原始的吗林恩顿了一下,随后才想起来,若是抛开神术和魔法,这就是个中世纪帝国,贵族之间的战斗通常也就是几千人罢了,又能搞出什么新奇的战术。
罗文在介绍完贵族间的战争情况后,又说起了自己对于火器的运用以及理解。
比如面前人数较少的敌人时,可以通过环形队列将其包围,交叉射击,形成一道火力网,以此来提高射击精准度。
相较于弓弩,燧发枪的强大在于破甲的能力以及人员的训练速度,缺点则是装弹速度慢,以及近战能力弱。
刺刀毕竟比不上巨剑或是长矛好用,所以可能需要训练一支千人左右的刀盾兵,辅助火枪队进行近身战斗。
“没有那个必要,拼刺刀只会在情况最恶劣的情况下使用,既然近身战是弱势,那只要让敌人无
法近身不就好了吗”林恩出言打断道。
“林恩大人,战争可不是开玩笑的,帝国的任何一支讨伐的军队数量恐怕会是我们的十倍以上,光凭几轮火枪的射击,绝不可能将他们击溃。”罗文皱了皱眉头,他觉得林恩对于火枪的信心未免有些太大了。
“不,正是因为我们的军队数量太少,所以更加不能浪费在近身战上,这意味着大幅的减员”林恩摇了摇头。“在拥有优势火力的情况下,应该这么打才对”
“利用空天飞艇带来的视野优势,在敌人距离我们三公里至三百米的时候,用火炮洗礼三百米至七十米左右魔法轰炸,七十米至十米内,由火枪轮番齐射,争取将敌人消灭在视野之外”
“至于十米内,视敌人抵抗程度,决定用火焰洪流洗礼,还是用土墙术辅助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