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佳佳在哪里吗?”我问。
“在那个女警察的家里,那个女警察是法医。对了,估计这时候发现你的尸体不见了,正到处找你的尸体呢吧!你想想,当她调取监控,发现你站起来之后会是什么表情呢?那一定好玩死了。”胡十三哈哈地笑了起来。
我不得不觉得,他这人心真的很大。我这时候淡淡地说道:“我有一种担忧,也许还会死人。那次从棺材里拿出来的,除了那块白玉,还有一个手镯,一条项链,一个戒指,一副耳环和四个金铃铛。现在白玉在我这里,手镯和两个金铃铛在佳佳那里,项链在你这里,还有一个戒指,一副耳环和另外两个金铃铛呢!老胡八成是给卖掉了。我们找回佳佳后就去一趟锦州的黄店屯,老胡说有东西要给我,我觉得和这件事有关。”
胡十三说:“这个老胡似乎不简单,你和我说说他。”
我和胡十三说了一下老胡的事情,包括他往尸体的嘴里放钢镚的事情。胡十三说:“这个老胡是懂道术的,他找你应该是有话对你说。不过我很奇怪,他为什么要求我们周六去呢?我很想尽快见到这个老胡。”
“也许他最近没在黄店屯吧,谁知道呢!”我将烟头从车窗弹了出去,往后一靠闭上了眼睛,说:“我困了,我要睡一会儿!”
天黑下来之后,胡十三这个家伙给越野车换了车牌,就这样堂而皇之的开着车进了市区。他将车开到了一个小区的门口停下。
胡十三从车上拿了一把伞和一个手电筒,一直带着我到了一个单元楼前,他说:“佳佳就在七楼了,这里是那个女法医的家。”
“佳佳就在这里待着也是不错的。”我说道,“起码比跟着我们安全。”
胡十三一听摇摇头说:“要是佳佳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儿,那么你说的没错。可问题是,她被什么东西盯上了,难道你忘了那条干枯的迈进你家的腿了吗?那不是针对你们去的,而是针对佳佳去的。”
我们正说话的时候,突然从下到上十二层楼梯间的灯全部亮了起来。我感觉到了诡异,转头看看胡十三。胡十三这时候长长呼出一口气说:“我们来晚了一步,那家伙已经找来了,我们上去。”
他一拉我就进了楼梯间,我俩快速的跑到了七楼,胡十三已经气喘吁吁,但是我发现,我只是心跳加速了一些,没有一点累的感觉。身体也只是有些微微发热而已。
当我们出了楼梯间到了电梯间的时候,这里的灯是灭着的。我看到了一堆黑影站在一扇门前,胡十三这时候拿着手电筒一照,顿时这些黑影变得清晰了起来。这是三个家伙,他们转过身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这正是楼上的老头和他儿子、儿媳妇三个。
他们脸色煞白,表情怪异。尤其是他们的脚上,老头子穿着一双带着鲜血的鞋,那双干枯的腿就像是麻杆一样戳在这双鞋上。而那两口子,都没有穿鞋,浑身都湿漉漉的。胡十三一抬手就撒出去一把大米,这些大米打在了这一家人身上之后,竟然化作了一团团火苗。这三个家伙顿时化作了一团黑影朝着我们撞了过来。
胡十三这时候猛地打开伞,就听砰砰砰三声,这把伞竟然帮我们挡住了这三个黑影的撞击。他合上了伞,拉着我就到了女法医的家门前,敲门喊道:“快开门!”
此时,那三个黑影就在我们的身后。就像是贴在我的后背上一样,我吓坏了。
门瞬间就打开了,开门的是佳佳!顿时光就屋子里喷了出来,直接就照向了我的身后。我转过身看了一眼,发现那三个家伙看起来就是三个影子,而我能看清那老头的脸,那是一张惨白又扭曲的脸。
胡十三一拉我就进去了,随后就关了门。而此时我看到,那女法医手里拿着一把手术刀,颤颤巍巍地站在客厅里,她见到我们的时候尖叫了起来,喊道:“鬼!鬼!”
我立即过去安慰道:“不要怕,鬼被我们赶跑了!”
女法医却一刀朝着我刺了过来,直接就刺进了我的心脏,这把手术刀太锋利了,插进我的心脏根本就没有一点的痛感。我低头看看手术刀,又抬头看看她。
这时候她说了句:“你,你是鬼!”
我这才明白,她说的鬼,是我!
屋子里顿时安静了下来,大家都不说话。但是屋子里的温度越来越低,当我感觉到有些冷的时候,胡十三抢着去打开了窗户,顿时,外面温热的空气扑了进来。
此时,我的手在捂着自己的胸口,手术刀从我的手指缝里露了出来,就像是我在用手指夹着这把手术刀。鲜血往外涌着,顺着我的衬衣浸淫开,就像是一朵盛开的玫瑰。
鲜血在冒着热气,这情景令这个法医有些无所适从了,她喃喃道:“我,我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
她一着急,一伸手就把我胸口的手术刀给拔了出去。顿时鲜血就涌了出来。但我还是没有感觉到疼痛。我看着她说:“你在做什么?大姐,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我怕她再次给我插上,吓得往后挪了挪!
胡十三这时候在厨房喊道:“你们家没有米的吗?”
很快,他抓了一把黄豆出来撒在了门口,说道:“凡是这些东西阳气都是很盛的,鬼很难靠近。”
我低头看着黄豆说:“不仅鬼不能靠近,就算是人靠近了也要摔个他妈的七荤八素啊!这是你用来磨豆浆的吧!”
女法医一愣,呃了一声说道:“是啊,你在和我说话吗?你没事吧!”
我慢慢松开手,此时的血已经止住了,我也没觉得自己有什么生命危险,只是这手上的血腥热无比,我没有搭理她,而是进了卫生间,关了门开始清洗自己的身体。当我脱光了,用水冲掉了胸口的鲜血的时候竟然发现,我胸口的伤口竟然愈合了,毫无痕迹。我反复用手摸自己的胸,都没有找到刚才那一刀留下来的口子。
这令我有些不可思议的同时,又开始觉得兴奋。
以前看那些不靠谱的编剧编的电视剧里,一旦有人有了自愈的能力,成了一个不死不灭的家伙会非常的痛哭,想方设法成为一个普通人。他或者她会因为这件事很自卑。我就说,这样的编剧一定是个白痴。会有人成了不死之身还想当普通人的吗?
电视剧里的理论说,自己不死不灭,看着自己喜欢的人一个个的死去很痛苦。这编剧不是不懂人性就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看着朋友死是很痛苦,但怎么也痛苦不到自己想死的地步吧!正所谓是,死道友不死贫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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