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你想要把椰子和奶牛杂交在一起?那你就首先要知道椰子和奶牛之间有什么区别和共同点?
想要明白这一点,就需要先明白动物与植物之间又有哪些区别和共同点。”
化名孟德尔的蓝诺,在实验室之中开始给弗兰克李解释自己的理论。
弗兰克李也听的津津有味,这个世界已经发现了细胞,但细胞核中的遗传物质还并没有被验证出来,不过如果有人能够找到罗塞尔大帝的手稿的话,是可以发现它记载了细胞核之中拥有DNA的,不过大帝对此其实也是一知半解,具体遗传物质存在于细胞核之中是一种怎样的形态,在什么情况下会形成染色体,大帝其实并没有特别清楚。
蓝诺则是相对详细的给弗兰克李讲解:“所以说本质上动物和植物的遗传物质是相同的,只不过排列顺序的不同,导致他们在转录的过程中有不同的表达,从而合成了不同的蛋白质,乃至是其他物质,导致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各种生物的不同。
这一点我们虽然无法借用显微镜看到,但可以用一些化学物质作为参照物,对我们需要监控的那部分基因进行标记,从而进行观察。是可以通过实验验证的,我们一般称其为同位素标记法,至于具体原理,还涉及到生物之外的一些知识,如果你好奇的话,我一会儿可以告诉你。”
弗兰克李虽然看起来像个精神病,但刚刚所有讲解的内容他都听进去了,随后认真的点点头:“所以说,动物和植物没有本质的区别,丰收教堂反对我把小麦和肉牛杂交在一起完全是因为他们的短视。”
蓝诺:“……”
“即便是现在,我也并不建议你直接进行这种程度的杂交,在此之前你的杂交实验能够取得一定的成果,大部分都是依赖你的天赋,或者说是非凡力量的辅助。
这样的研发更类似于抽奖,你可以给植物或者动物赋予各种各样的奇怪的性状,其中有好有坏。你将好的筛选出来就可以了,可整个过程却是极度不可控的,你最终也没有得出其中的原理。
而倘若你想要直接获得一个性状,或者消除一个性状,在不想如此碰运气的情况下,你又该怎么做呢?
在这种完全碰运气的状态下,你又怎么确定自己的植物是否存在一些隐性基因,隐藏着危险的性状呢。”
弗兰克李思考之后发现蓝诺说的的确有点道理,点点头道:“所以我们怎样才能把椰子和奶牛杂交在一起?”
蓝诺:“……”
这孩子怎么死心眼儿呢?
“不是……我的意思是,咱们其实可以从稍微简单的地方开始尝试,从不同植物之间的杂交开始,等你熟悉了不同的基因所掌控的性状,完成了一些基因相对较为简单的植物的测序之后,再考虑更加复杂的动物也不迟。”
弗兰克李这次终于点了点头:“好吧,那我们要杂交哪两种植物?我想要试试把苹果树和小麦杂交,然后让苹果树上面长出面包来。”
蓝诺:“……”
他现在稍微有点理解丰收教堂为什么想要烧死这货了,且不说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之间的巨大差别,这特么长面包就离谱,面包这种人工加工过的东西,想要直接生长出来简直就跟开玩笑一样。
最多是生长成疏松多孔的结构,并且蕴含大量淀粉,但这东西最多口感像面包,真的长成面包几乎不可能,就算做到了也是得不偿失。
“咳咳,这两种植物差的有点太多了,我本来以为我想把小麦和玉米进行一定程度的杂交,就已经够离谱的了,看来我还是低估你了啊!”
如果说在人类对植物的驯化历史上,有哪种植物?变化的最为离谱的话,那就非玉米可数了。
最早的玉米别说是一株之上结出多个玉米棒子了。你甚至在它上面找不出来任何和玉米棒子相似的东西。
对标玉米棒子的,是只有一排坚硬果实的东西,看起来也就人的手指大小,在这个穗子的两侧,像是错落不齐的牙齿一样,排列着它的种子,唯一和现在的玉米有些接近的大概就是它的长杆儿了。
有一种说法认为,古代的人类种植这东西主要目的其实是为了吃它的秸秆,就好像是甘蔗一样,包括现在玉米的秸秆儿如果咀嚼的话也是有一定的甜味儿的。
后来因为发现了少量果实也是可以顺便吃的,所以才一直栽培,花了数千年时间,才让古代完全和现在玉米沾不上边儿这玩意儿,变成了一个比鸡蛋稍微长一点儿的棒子,到了这种程度,除了节子比现在的少之外,其他方面看起来已经差不太多了。
后续种植这玩意儿的人一代又一代的改良,这才终于让玉米的果实变成了现在又大又饱满的样子,也成为了当今产量最高的作物之一,这几乎可以算是人类改良的最为彻底的植物之一,而这某种层面上也意味着这种植物拥有着极高的潜力。
蓝诺的改良思路,听起来并没有那么激进,这让弗兰克李有些失望,但很快他就听到了一个让自己十分感兴趣的思路。
“这次的项
目的时间有限。我没时间让玉米和小麦的杂交品种完成一次完整的生长周期,因此我们的目标并不是研制出一种杂交后的植物种子,而是一种可以通过像喷洒农药一样喷洒,直接让小麦变异的药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