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这才一个礼拜啊!他居然就已经翻脸不认人了!我还是为了他才被你带走的呀!”在陆鸿声的别墅里,徐艳在陆鸿声的面前哭得如带雨梨花。
陆鸿声一脸的尴尬。
这事儿吧,怪马英骏。但若说陆鸿声身上一点锅都没有,那也不对。
“其实我一直很好奇,那张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你完全可以不听我的吧?你现在拍拍屁股走,回到高华酒馆去,我也拿你没办法的——真的,我查过法律了。”陆鸿声也有点儿纳闷。
“我当然可以不听你的。但那是你们的君子协定,我若不从你,马英骏没脸皮了,他能给我好果子吃?”徐艳擦着眼泪说。
徐艳哭得很厉害,一张原本化得美艳如花的妆被她的泪水冲得黑一道白一道的,看上去又是滑稽,又有些让人心疼。
徐艳这种女人,其实就是依附在世家子弟的大树上生存的寄生藤蔓。她这辈子能做的,就是紧紧地依附于这棵或那棵大树——而事实上,她很擅长干这个。陆鸿声现在都有些摸不清楚:她非在自己面前哭这一场,究竟是真的恨马英骏负心薄幸,还是在用这个办法去攀自己这棵“大树”?
陆鸿声并不喜欢徐艳这样的心机婊。但他必须承认,这个女人有相貌,有身材,有智商,有能力,还非常努力,而且她愿意全心全意依附在主人身上。如果能够好好地把握住,甚至可以非常忠诚乃至愚忠。
马英骏是真的飘了。这样好的女人他竟然还要摆架子。真以为没有徐艳的帮助,就凭他能把高华酒馆带向辉煌?
转念一想,或许马英骏真是看透了徐艳的性格,认定了就算自己再怎么作贱她,她也只能乞求他留在他的身边?
要不,捞她一把?
“你和高华酒馆的协议是什么样子的,给我看一下。”陆鸿声对她说。
徐艳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把腕表中的协议发给陆鸿声。
陆鸿声一看,其实是一个长达三十年的长期雇佣协议。
协议中规定,徐艳受雇于马英骏,是马英骏的贴身助理。工作就是完成马英骏交待的一切要求——这里的“一切”,就是陆鸿声所想的“一切”,不管想多歪,都在这个“一切”涵盖的范围里面。
在雇佣期间,徐艳的感情生活必须要经过马英骏的同意。而且必须对马英骏表示绝对的忠诚——如果马英骏怀疑她不忠,有权无条件解除这个雇佣协议。
而代价,是每月最低基本工资:3万明珠币。资金另算。
陆鸿声反反复复看着这份协议大半天,猜了很久,最后放弃了:
“好吧你告诉我,你究竟在这份协议里面藏了什么妖蛾子,以保证你最后自身的利益不会受到侵犯?”
徐艳抬起头,用哭花了睫毛膏和眼影的熊猫眼看愕然地看着陆鸿声:“什么妖蛾子?”
陆鸿声苦恼地说:“就是藏在协议字面下,随时可以拿出来翻盘,糊马英骏一脸屎的秘密武器!我想了半天,就是想不到啊!难道我的智商真的被人碾压了吗?”
徐艳哭笑不得:“哪有什么你说的妖蛾子!就是很简单的雇佣协议啊!”
“我才不信呢!”陆鸿声说,“这哪里是雇佣协议,分明是卖身契啊!而且只买你生命中最青春最美好的三十年,连退休金他都不管?你是傻了才签这协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