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炮也懂一些法,听到警察用了“嫌疑人”这个词,基本就明白了警察的立场,立刻点头道:“对!刚刚我打算到对面的中式快餐吃饭,然后就听到这位大姐叫‘抢劫’,接着这两个人就开着摩托车冲着我来了。我当时也没搞清楚什么状况,所以就躲开,结果这两人就撞上垃圾桶。他们倒下之后这位大姐就跑过来那她的包,这两个人就想抢包,还拿那个铁链子打想要打大姐,所以我就出手帮忙了……”
警察一边点头一边飞快地记录,其他从车上下来的警察则是一边控制现场一边给周围的“围观群众”做笔录。
最关键的受害人,那个被抢包的女人到现在为止还是就这么坐在地上死死地抱住自己的包,无论如何都不肯松手。直到一位女警官劝了十来分钟又是出示证件又是指天誓又是请群众监督之后,那个女人才渐渐松开手,被搀到警车上接受询问。
两个匪徒的头盔已经被摘了下来,娘炮注意看了一下,两个匪徒的气息和体征都算正常,不像是残了的模样,但脸都是煞白煞白,显然被吓得不轻。
娘炮刚才动作实在是太狂暴了,两个劫匪的身板本来就没那么好,也正是因为身板不够好,所以才选择了骑摩托飞车抢夺这么个“生财之道”。可他们没想到,就这么个男人,居然把他们往死里整啊!被人轻飘飘地举起来,用力扔到地上;被人如同拖死狗一样往路灯杆上猛撞,如果不是保安来得够及时,那辆电动车就直接砸到自己脑门儿上……他们感觉自己面对的简直就是一头愤怒的狮子,能直接把自己撕碎。
警衔最高的老警察蹲下身,把执法摄像头对准两个劫匪问道:“你们俩的伤严重么?要不要去医院?”
两个劫匪没有回答。老警察站起来耸耸肩道:“叫救护车吧!俩飞车党,罪不至死。”
旁边一个小警察低声道:“这不还没死么?活该挨顿打……”
这话倒也没错。这世道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难处,警察也是如此。社会在日新月异,社会展的步伐愈来愈快,各种犯罪的犯罪手段自然也就“层出不穷”地翻出新花样来,愈来愈难查,而《刑法》的修订又跟不上犯罪“更新”的度;同时,国家为了保护公民权,对警察的约束也越来越大,很多时候警察执法阻力重重。
医院附近各种乱七八糟的奇葩案件多,这些整天在大街上巡逻值守的警察们当然清楚,不过他们也没办法,很多案件都是属于流动作案,涉案金额也不大,多则三五千,少则一两百,从犯罪性质上来讲,立案是够了,可报警加出警,最快也得五分钟,等到场了,嫌疑人早骑着摩托车早跑了,还别指望查车牌,没戏的,等好不容易锁定目标的时候,指不定又蹿到其他哪个县市去了,有心无力,没地儿抓人。这类案件,除非某地区某段时间特别猖獗,那么,敲打一下很正常的。
不过,这类案子就算归案了,除了坐几年牢之外,没别的什么意义。赃款的追缴基本是没戏的,嫌疑人如果把赃款都挥霍了,你只能认栽。所以很多市民在遭遇到类似事件的时候,报案之后也不会再追问什么结果,宁可认栽,也不会做无用功。
警察也明白,这类案子一是难抓,二是抓了之后人家说不定一两个电话就足够让你憋屈放人,当然,最憋屈的是第三种,这类人渣进去之后压根儿判不多久,牢房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个临时居所,管吃管喝管工作,出来之后找不到工作再抢一次继续蹲监“吃皇粮”。
与其关进去没多久又会放出来,那还不如大伙儿好好收拾一顿再说;从牢里出来的人或许还会再犯,如果这一次直接把他们打成个半身不遂,岂不是更省事?
但这件事偏偏就不能这么搞,因为警察有警察的职业道德,他们只负责抓人,然后采集口供、证据,最后汇集递交给检察机关。把放弃反抗的嫌疑人打残了,警察也要负法律责任。
老警察听到年轻警察的低语,也没生气,只是笑了笑,然后站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跟我年轻时候一样。”
“啊?师傅,你也……”年轻警察说到这里压低声音道,“你也打过犯人?”
老警察嘿嘿干笑了两声,伸出一根手指:“二十多年前的事儿了……当年我刚毕业,跟着我师傅,也就是咱们市局的赵局追一个强/奸幼女的案子,当时市郊一个十二岁的丫头被人糟蹋了,那时候没什么na排查之类的技术,全靠堆人力,我师傅断定这货还要再犯,咱们就分片儿蹲守,没日没夜蹲守了半个多月,终于让咱们逮住了,这货想跑,结果被我们扑到地上,铐他的时候他还挣,我也就没客气,给他蛋蛋上来了一脚,这货就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