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至关重要的一战
大雪山人质和钱物的交换没有什么悬念,一切都按两位设计者的预定完成,当唐军点完钱物交接了人质后,近三千马匪突然从山峪里蜂拥杀出,前来交接的唐军见势不妙,立刻弃钱物而逃,而却不逃远,跑了一段路,又停下来远远观望,俨如一击未中的豺狼,等待再一次下手的机会。
人和钱都完好无损地回到马匪手上,太轻而易举了,似乎有点成了儿戏,匪首荔非元礼面色凝重,丝毫不感到成功的喜悦,无数个疑问在心中翻滚,他先将老母安顿了,一催马赶到荔非守瑜的马车前。
此时,荔非守瑜正从马车里出来,远远向唐军招手大笑,“去转告你家都督,多谢他的款待,。”
“老二,唐军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要去偷袭我们青羊山吗?”
荔非元礼身高八尺,青紫脸堂,生就一张血盆大口,一丛硬须如刺猬般炸起,若夜枭见了他,恐怕也会改了习性,白天出来。
荔非守瑜回头看了看大哥,神色郑重道:“我猜也是这样,你看这阵势,难道真是来交换的吗?若我没猜错,我前脚刚走,他们后脚便去了青羊山。”
荔非元礼大吃一惊,“那这可如何是好,这些钱物重得跟山一般,怎么赶得回去,而且那几百骑兵虎视眈眈,连藏都没地方藏。”
“不妨事!”
荔非守瑜立即摇头道:“把车都毁了,钱物他们几百人也拿不走,我们要的是时间,现在立即出兵,不过不是青羊山,而是敦煌,我们大张旗鼓去,我就不信他李清不回头!”
荔非元礼沉默一会儿,也道:“如果敦煌有守军怎么办,我们又没有攻城器,若攻不下来,而官兵又背后杀来,我们腹背受敌怎么办?”
荔非守瑜叹了口气,他负手仰望渺茫无尽的天际,徐徐道:“大哥,我其实还有一个想法,就怕你不答应”
远空已经染成金黄色,不觉已到了落日时分,遥远的西南方向,群山渐渐消融在落日的余辉中,向大地投下长长地一抹浓影。
‘呜’低沉、肃杀的号角声在甘泉水河谷二十里外响起,一队队整齐的吐蕃兵出现在广袤的高原之上,战旗飘扬,士兵密如蚁群,骑兵在步兵阵中穿行,没有人说话,只听见密集划一的脚步声有节奏地在大地上起伏,速度不快,但浩荡无匹的气势可以将任何阻挡之物碾得粉碎。
这是吐蕃军的六千主力,虽有步兵,但距前军的距离不过百里,高原男人特有的体质让他们背负着近百斤重的铠甲和补给,横跨千里急行军,超乎常人的耐力和悍不畏死的骁勇,打造了吐蕃军强大的战斗力,每逢战事,皆列队而上,退必斩之。
主将铁刃悉诺罗阴沉着脸,他刚刚得到探报,他的前军在甘泉水中了唐军的埋伏,全军覆没,胜败是兵家常事,他并不在意,但让他惊讶的是,唐军竟然知晓了他的偷袭,而且在原本无比天衣无缝的计划,在这一刻忽然被撕开一个大口子,看来事情并没有象赞普想的那样简单。
这时,一名斥候飞奔而至,老远便跳下战马,“报将军,前方三十里处发现唐军踪迹,约三千人,打的旗号为‘高’。
‘高?难道这是安西军不成?’
铁刃悉诺罗正在疑惑赞普的情报不准确,豆卢军似乎并没有减少,忽然听说是安西军,他顿时疑窦大解,但另一种不安却浮上心头,对方到底有多少兵?
“传令下去,大军就地扎营,多放斥候出去!”
虽是盛夏,但高原上的黎明却异常寒冷,仿佛白日积下来的热量,一夜间都被无边无垠的宇宙吸走了,东天际已经微微泛起一丝鱼肚白,李清坐在一块大石,遥望南方远山的皑皑白雪,但此时它们还是灰黑色,仿佛蒙着黑巾的穆斯林妇女。
此刻,他在思念另一个女人,在南方的万里之遥,她应该回到母亲的身边,她的肚子也应该和帘儿一般隆起,那里面是自己的骨肉,分别已经四个月了,她渺无消息,不知她诞下孩子后,会不会北上来寻找自己,应该会,她也是一个坚强而执着的女人。
“阳明在想什么呢?一个人坐在这里。”
不知何时,李嗣业已经悄悄来到他的身旁,和他并肩着笑道:“我也是难以入睡,明天这场大战将是我们严峻的考验。”
说到此,他凝视着李清,“尤其是你,这将是你第一场正式的两军对垒战,此战成败对你将来的成就至关重要。”
李清眉头微微一皱,“我确实有点担心,担心自己明天指挥不了这场战役,而且还是以少击多。”
李嗣业笑着拍了拍他肩膀道:“这不是什么战役,真正的战役在后面,后勤、粮草、物资,兵源调动,一场一场战斗啃下来,最少也要半年时间,而明天还是一场遭遇战,和你在滇东打的那场战役是一样,不过是人数多一点罢了,所以,你大可不必担心。”
李清笑了,他站起身来,抖了抖身上的寒霜,伸开胳膊长长地挺直了腰,笑道:“听你这么一说,我真是有点等不及了。”
他长长吸一口刺骨的寒气,抬起头来,河对岸的的远山抹上一层微光,天亮了。黑沉沉的山梁背后露出一轮红日,夜的阴影已经消融,大地苏醒,气象万千:青藏高原辽阔的荒原上草垫厚密;河谷里雾霭茫茫,微光点点;东面,疏勒山和祁连山连绵并立,蓝紫色的光芒交相辉映,高入云天的山巅象块黑玉,覆盖着皑皑白雪,在殷红的晨光下斑斓璀璨。
李清将刺骨的寒气呼出来,头脑立刻变得清明无比,他大声高呼:“命令所有的士兵都起床,将所有的杂物一概抛弃!”
天空放出万道霞光,东风劲吹,李清屹立在军队的最前面,只见他身材魁伟、威风凛凛,乌黑的长发在高高的头盔下随风飘逸,他的嘴角绷成一条直线,俨如花岗岩一般冰冷坚硬的脸庞上充满坚强不屈、无所畏惧。
“呜”嘹亮高亢号角声在河谷回荡,这是唐军起程的命令,其他号角声也应声响起,隆隆大鼓擂响了,一声一声、一阵一阵,直敲到人的心中,催人奋进,让战士们士气高昂。
“进军,向吐蕃人进军!”
他一声高喊,战马跃身飞出,在他身后,安西军的战旗在风中掩卷,一队队大唐士兵起拔,直向远方开去,李清纵马飞奔,白色的鬃毛飞扬,飘在他的头盔上,两边的亲卫呼啸向前,如同奔向海岸的汹涌浪花。
天气晴朗,空中飘着几缕轻云,风正转成西风,风速加大。
吐蕃军静静地簇立在一片宽广的山丘上,在山丘最高处,高骑马上的吐蕃主将铁刃悉诺罗打手帘凝望着远方,忽然,他看见了,约五里外出现了一条蠕动的黑线,缓缓向这边开来,越来越明晰,旌旗成云,盔甲寒亮,‘三千人!他最多只有三千人,’ 铁刃悉诺罗心中升起一股豪气,这一仗,他必胜无疑。
唐军在二里外停住了脚步,三千军,一千弓弩手作为驻军,在弓弩手的前面,一千重甲陌刀手集成方阵处于前锋,站列成三排,仿佛三面厚厚的铁墙,在队伍的后面则是一千轻骑,手执长槊,鞍胯横刀,战马已体会到即将到来的杀气,正低头咆哮,随时备战。
两军对垒,双方都在积蓄力量,候而待发,吐蕃军的强项在于盔甲,他们不似唐军配明光甲,而是大多披挂锁子甲,做工精湛、细密,普通刀剑绝难砍入,此外,吐蕃铸剑技术也较高,故吐蕃军的主要装备便是长剑,但吐蕃军的弱项却是弓弩,他的弓弩技术落后,射程不远,也难以射透唐军的铠甲,顾而配备也极少,他们从逻些(今拉萨)出发时,配备是步兵、骑兵各半,但前军二千骑兵在甘泉水被李清伏击,全军覆没,此时吐蕃军的结构便是四千步兵、二千骑兵,但吐蕃军死战的气势便是他们制胜的法宝。
唐军则不同,装备精良,弩、甲、刀是唐军的三大法宝,尤其是安西军,骁勇善战,军中多胡人,身材高大威猛,配备有重甲陌刀手,更是令它的对手闻风丧胆,怛罗斯之战,二万安西军远征万里,对阵大食二十七万联军,更创造了杀敌数万,已伤八百的辉煌战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