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铃响起,菲儿迷迷糊糊的想过来,擦擦嘴边的口水,冲着邓秀就是一个字:“饿。”喊完,就眼巴巴的等投喂。没办法,她完全不认识路的所说。
邓秀无奈的笑一下说:“去食堂吃饭。”菲儿淡定跟着,等来到食堂,她发下,还好这里可以用现金结账,也就是说,她有钱吃。
淡定的叫了一桌子才,拉着邓秀一起吃,至于跟着过来的林少卿,菲儿也不管,她吃她的就好啦叫菲儿多少有些意外的是,不愧是一个老大,口味什么的,几乎无差别。
结果就是,她和邓秀吃的很开心,但是林少卿却非常不开心,她总感觉自己是才是多余的那个。磨牙,没想到这个家伙也有这么抢手的时候。
邓秀也发现,这个女孩应该是刚转过来的原因,所以多哪里都不是很熟,他也就自动担负起向导的工作。并且带着女孩在附近找一个房子,邓秀再次担任起搬运工的职责。
菲儿也不用太多家具,一张床,厨房用具比较满,剩下的也就没啥啦,她总不好意思搬跟电脑吧?就算搬,就那个网速,她能分分钟把电脑给砸掉。至于码字什么的,她表示,有那个闲功夫,整点别的不好吗?
现在这个年代,正是港岛最乱的时候,可以说枪支满天飞,可她对这个也没什么兴趣,反正她钱够用,与其费那个劲儿,不如找点简单的活儿,方便以后她闪人啦,某个神经病还能顺利的活下去的那种。
她眨巴眨巴眼睛,淡定四处转一圈,爽快买下一栋楼,最简单的设置,包租公呗。只是这几年,她要先做包租婆,手续办好,她直接立下遗嘱,如果自己失踪、死亡等出现任何找不到人的意外,这些房子转赠邓秀。
手续那是一气呵成,她只选择在门口商铺,开一个小超市,这样的话,只要进货不断,原则上,这家伙就能不愁吃,不愁喝的混到老死。突然莫名的想起那个杀啦自己一家的李森,感觉这个家伙能做到,懒懒的收房租。
叹口气,那也是个麻烦的家伙,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原则,还是先把这个疯子收编再说吧,她想想,还是选择问盘如天,毕竟这些人中他给的建议还是比较靠谱的。
“天叔,出来聊会儿。如果把你们这样的收编啦,对方确是疯的能治疗不?”
盘如天淡定的说:“直接丢给老头,这里就他一个专业医生。”
菲儿福至心灵的怼一句:“以后还会有的,只不过,是杀人狂版的,疯医生,嘿嘿嘿。”
盘如天:“老亚,你这都是演的啥人?”
菲儿回答:“神经病级别。好像我有跟小老头提前定要的说,专业名词啥来着?什么心神不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