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来乱葬岗,并不是为了立功,就是想找回个面子。那女人面都没见着,就被“劝退”出了酒店,哥咽不下这口气。
我觉得我经过几场战役,胆子长大了,加上一个林宛西,挖个死尸没啥问题吧?可结果不是想象那样,胆子一点都没长,挖出死人手我就悔青了肠子。
林宛西鄙视地白我一眼,问我为什么不告诉大糖,让他来安排一次集体行动。我嗤之以鼻的笑了笑,跟她说整个调查组,我就觉得除你之外,全是草包。就拿古墓来说,有没有他们,不都是一样吗?
听我这么回答,林宛西出奇的没有反对,很感慨地跟我说,你说的没错。开始成立调查组的时候,由于对大地复苏的情况一无所知,完全是按照特种部队来组队的。不客气的说,整个调查组里,只有她一个人对驱邪有所了解,要不然也不会在几次行动中,牺牲这么多组员。
这些惨痛的教训,才让大糖意识到了组队方针上错误,于是才把我和大表哥临时招纳入组。
聊完这些,外面下起了瓢泼大雨,想回市内也回不去了。
林宛西从床下把岳广发的人皮拉出来,用寿衣包裹好,这回去要交给警方的。我则是把死老鼠统统清理干净,丢到了门外的垃圾桶,足足装满了三个!
然后我们仨坐在外面店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等停雨。
谁知这场雨下了一夜,直到早晨七点才停。小妈躲在寿衣里不惧阳光,送我们出门,忽然发现我光着脚。
“儿子,你怎么没穿鞋……咦,林宛西穿的是你的吧?”
林宛西脸上一红,逃也似地跑了出去,只听小妈贼笑道:“儿子,其实她喜欢你。没有一个女生会穿不喜欢的男生鞋子…….”
“为什么?”我瞪大眼珠。
“这就跟女生不会跟一个不喜欢的男生接吻,是一个道理!”
我反驳道:“我们都亲过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可又能说明什么?”
“滚!你没救了!”
我冲寿衣翻翻白眼,光着脚走出店铺,然后说道:“你以后住在这儿别乱跑,我有空会来看你的。”
回到市里八点多了,由于带着一张人皮,我们也不敢在外面吃早餐,急匆匆地先回了家里。身上衣服倒是在寿衣店换了,问题的我得穿双鞋。
林宛西刚打开门,就把我的鞋踢飞了,但突然看到一个诡异的画面,我俩同时惊呆住。
她养的那几盆花竟然整齐排列在门口内,此刻杆儿都被扒光了,并且在花盆前面摆成一个大大的“死”字,看上去触目惊心。
我知道绝不是她自己干的,再脑残也不可能玩这种无聊的恶作剧。而她也清楚,我从昨天下午出去,一直都没回来过。
这谁干的?
我俩迅速交换个眼神,一步步警惕地走进屋里。然后转遍各个房间和卫生间,都没发现有人,这才回去把门关好。当要把花盆搬走时,忽然看到有个花盆下押着一张字条。
毛笔小楷,写的工整而又娟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