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室的门被轻轻推开,徐天南站在外面朝文四宝挥了挥手。
“给你一点时间好好想想!”
文四宝冷着脸撂下这句话,随后走出了屋外,只听徐天南道:“四爷,恐怕你这次抓错人了。”
文四宝也面露难色道:“不瞒你说,我也有这种感觉,这种干工程的社会小混混欺负人可以,但是杀人……我也觉得他没这个胆子。”
“可是……”文四宝说完,却又话锋一转道:“可是我们现在所有搜集到的线索都指向了这小子,你看他的身高体形、衣服、裤子,还有那一脸的络腮胡子,明显就与采访中那个拾荒者的描述一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先看看这个再说吧。”
徐天南示意李孟雪将那个两个已经凝固的鞋印石膏模型拿了出来,放在了灯光下,问道:“你还记得在凶案现场丢失的那个高尔夫球包吗?”
文四宝点点头,“记得,刘建民的司机当时在查看房间过后,发现除了丢失了那个高尔夫球包以外,厨房里还少了一把剁骨刀,凶手应该就是用了那把刀砍下了女秘书的双手。”
“那你再看看这个。”
徐天南又打开了手机网页中,那个高尔夫球包的售卖网站,其中就有一个详情页面显示了球包内的所有物品。
这种高档产品会对每一个物品都有详细的细节图照片,因此徐天南很快就找到那双高尔夫球鞋的细节图,对文四宝道:“你对比一下这双球鞋的鞋底与我们的石膏模型。”
文四宝拿起手机,与那个灯光下的鞋印石膏模型对比了一番,当即就发现了端倪,诧异道:“这个模型的鞋底花纹怎么会与那双高尔夫球鞋的鞋底花纹一致?”
“我想说的正是这个意思。”
徐天南拿出尺子,测量了一番石膏鞋印的长度,随后解释道。
——“你看,这双石膏鞋印的模型不仅鞋底花纹与球包里那双球鞋一样,甚至都连鞋码都对得上,都是44码的鞋子。”
——“所以我猜测,凶手当时应该是在杀害了刘建民以后,将那柄剁骨刀与女秘书的双手都装进了那个高尔夫球包里一并带走。”
——“但是我认为,当时凶手离开时的状态,应该是换上了刘建民的高尔夫球包里的衣服和鞋子后才离开的。”
文四宝问道:“凶手带走了女秘书的双手与剁骨刀这些事我都能理解,但他为什么要穿走刘建民的衣服和鞋子?”
徐天南拿出了几张今晚在犯罪现场拍下的照片,照片中的死者的身体表面虽然被大面积烧伤,有些部位甚至都已被烧焦,但还是能隐约看得出女秘书断手部位的伤口横截面异常粗糙。
随后,徐天南解释道。
——“你看女秘书断手部位伤口的皮肉,不仅断裂处有多个锯齿状伤痕,同时在断骨处也能看出有着多次刀砍后的撞击伤。”
——“再结合刘建民脑袋位置处那些杂乱无章的伤口来看。”
——“不难得出凶手对这种用重物猛击人头部杀人,与在凶案现场截肢这些行为不熟练的特征。”
——“所以四爷你觉得,像这样对杀人、截肢不熟练的凶手,他会不会把犯罪现场弄得到处都是血渍、指纹、鞋印?”
——“甚至凶手在做截肢这种事情时,因无法准确预测下刀后血液的喷溅方向,最终弄得自己浑身都是血渍呢?”
文四宝恍悟道:“我明白了!凶手当时在做这些事情时,肯定弄得满房子都是鲜血,而他本来穿的衣服和鞋子,肯定也沾染了不少现场的血液!所以他需要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离开,这样才不引人注意。”
徐天南点点头。
——“以上这只是我的猜测,但是我认为一个对杀人肢解等行凶方式并不熟练的凶手,或多或少都会在行凶时沾染上血渍。”
——“因此,对于当时的凶手来说,肯定不会穿着一身带血的衣物离开,那样就太显眼了,但我们已知凶手这次属于激情杀人,所以也必然不会提前准备衣物。”
——“那么在凶手行凶后,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换上刘建民的衣服与鞋子,这样就不会在离开的路上不那么引人注目,同时也不会在地上留下自己带血的鞋印了。”
说到这里,徐天南又突然话锋一转道:“不过凶手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他当时也许是出于想误导我们警方调查方向的目的,故意在门口的花坛里留下了两个鞋印。”
文四宝:“嗯,你说得对,我也认为凶手误导我们警方的这一手段有点不太高明,他想让我们误以为凶手是一位穿44码鞋的人,从而混淆我们警方视听,但是就现在而言,起码我已经掌握了两件事。”
徐天南:“哪两件事?”
文四宝:“一:凶手既然想误导我们以为他穿44码的鞋子,那必然他的脚型绝不是44码。二:凶手真正的鞋码要比44码小,因为只能小脚穿大鞋,大脚是穿不进小鞋的。”
说完了以上分析,文四宝略显得意地看着徐天南,低声道:“咋样,这次我终于跟上你的思维了吧?”
“嗯,还不错。”
徐天南一边小声夸赞着对方,一边对旁边负责记录的警员叮嘱道:“所以我们这次真正要找的凶手,应该是一个名身着衣物普通不出众,身高在1米73-1米75左右的男性,体重大约在70-74公斤的范围内,此人的面部、脖子、前胸或手臂等裸体在衣物外的皮肤应该有明显被抓挠的伤痕,至于此人的鞋码大小,估计是在41-42码之间,不会超过这个范围。”
文四宝愣住了,原来对方早已掌握了如此多的凶手信息,于是支支吾吾道:“唔?天南……你对凶手的画像,难道都精确到这个地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