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完全是,主要是哥布林族天生就擅长把玩匕首,所以我觉得但凡是做到团长级的宗师级强者,至少在匕首对战以及刺杀方面应该非常厉害。”雷恩斯说。
“你是觉得你能赢,但是需要付出点代价”艾斯问道。
“大概是吧,五大团长都不是弱者。”雷恩斯说。
“就是属于我无法击败的那个档次了。”亚瑟说。
“你已经很不错了,只是资质差了一些,不过智谋方面绝对是你优胜的,所以我从来就不担心你会受伤。”雷恩斯说。
他们三个一边在聊天,一边在准备行李。期间卡利米出来过一次,她的肚子似乎大了,亚瑟很认真啊。
“我们出发了,你一切小心。”亚瑟轻吻了卡利米一下,然后说道。
“你们才需要一切小心。”卡拉米是识大体的女人,所以不会阻拦亚瑟去做事。
“我说是去找卡巴利姆,但是你可有其它的人选”雷恩斯问道。
“没有,我们迈克尔家族一般不习惯刺杀政敌。”亚瑟笑着骑上马说道。
“那是你的政敌一般都杀不死。”雷恩斯一扬马鞭,顺手拖着另外的三匹马一起走。他们总共才带了六匹马,行李其实也没有多少,反正即使在荒野睡觉,不过也是一、两天的事情。
亚瑟没有准备带任何的随从,毕竟以他们三个的组合,基本上已经很难有敌手了。
从废城出发,沿着野蛮人帝国与哥布林地的边界,一直往东走,大概走一天的路程,然后就会到达巴彦诺尔,那里是野蛮人帝国在加良江北岸里面最靠北的城市,同时也是野蛮人帝国距离哥布林地的首都吉隆新加最近的城市。
但是雷恩斯所选择的路线,却不是由巴彦诺尔直接往北前往吉隆新加,而是继续往东走,先抵达哥布林地的南部重镇鲁巴南港。鲁巴南港是哥布林地里面唯一一座港口城市,虽然在哥布林地所控制的加良江支流沿岸也有不少的小镇,但是仅有鲁巴南港发展了起来。
按照雷恩斯的说法,鲁巴南港是由五大雇佣兵团当中的飓风兵团所掌控,其团长则是卡巴利姆。经由巴彦诺尔前往鲁巴南港大概也是需要一天的路程,然后从鲁巴南港出发前往吉隆新加,同样是一天的路程。
“你们现在走着的这一块土地,基本上都是归属先锋军部落,现在是我们野蛮人帝国的领地,以前却是属于哥布林地的。”雷恩斯指了指周围的广阔大地说道。
“整个加良江北岸,以前应该都是属于哥布林地所有的吧”亚瑟回忆道,他实际上对于三大国的历史地理还是比较了解的。
“是的,这一整块,都是我们给打下来的,然后才迫使哥布林地选择归顺我们,从此安安心心做我们野蛮人帝国的属地。”雷恩斯说:“那都是两百多年前的事情了,我的祖辈也曾经参与过那次战争。”
“所以不死帝国在加良江北岸的那一小领地,也是那个时候侵占的”艾斯问道。
“是的,大概也是差不多的时间,废城才得以发展起来。”雷恩斯说。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哥布林地的北面,都是属于恶魔帝国的势力范围。即使它们不选择归顺野蛮人帝国,估计多半还是得归顺恶魔帝国。”亚瑟说。
“恶魔帝国都没有太大的侵略性,有我们野蛮人帝国在这,它们连南下的机会都没有。”雷恩斯自豪地说道。
“如果你们野蛮人帝国一直保持强大,那么我也相信你所说的是真的。但是,就好像现在你都已经在刻意壮大私人势力,不断尝试吞并其它的部落,我觉得野蛮人帝国的衰落,恐怕是迟早的事情。”亚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