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趾人就像是泥潭,把骑兵的速度延缓了下来。
失去速度的骑兵就是待宰的羔羊。
种谔怒吼着,“跟着某,不要停下来!”
他知道敌将早有准备,甚至那一瞬慌乱都是故意露出的破绽。
但那又如何?
他带着麾下四处冲杀,渐渐的看到了缝隙。
“冲出去!”
种谔从不认为有什么能阻拦自己。
只要冲出去,他就会改变战术,和交趾人溜圈玩,利用神威弩的射程来逗弄他们。
“知城!”
种谔回头,就看到有五百余骑兵被截断,旋即被包围。
他的眼中多了黯然之色,旋即喊道:“冲杀出去!”
为将者,你必须要有决断。
所谓决断,就是在关键时刻视人命如草芥,把麾下的死伤看做是数据。
这是古今中外名将都拥有的素质,种谔也有。
但他的心在绞痛。
大宋夺取了横山和六盘山两个养马地,战马渐渐在增加,但依旧是珍贵的资源。
五百余骑兵,这是一笔让人心痛的损失。
他发誓自己要把这些交趾人弄死,然后筑成京观。
而那五百余骑陷入绝境后并未慌乱,他们在奋力砍杀。
不断有人落马,然后被乱刀砍死。
交趾人抢到战马就是一阵欢呼,大抵和宋军斩杀敌将一样兴奋。
交趾的马……一言难尽啊!
“有马蹄声!”
一个交趾人无意回头,然后惊呼出声。
他们在追杀宋军的骑兵,却没看到自己的身后来了一波宋人的骑兵。
被发现后,宋军骤然加速。
“是黑甲!”
有人不解。
交趾人不觉得黑甲有什么,可被围困的宋军却欢呼了起来。
“郡公亲至,杀敌!”
交趾人仓皇不知所措。
“是沈安来了。”
沈安这个名字就像是梦魇,让敌军慌了。那耸立的京观让交趾上下为之哭泣,那屡战屡胜的气势让他们的心生怯意。
前方在追杀宋军,后面的全是特么的歪瓜裂枣。
“列阵!”
有人在指挥列阵,可此刻的战场乱糟糟的,怎么列阵?
仓促而成的阵列被一波火器给轰垮了,随即沈安就带着骑兵冲杀了进来。
他的左边是严宝玉,右边却换成了李宝玖。
乡兵们跟在后面,如同热刀切猪油般的,顺利的杀了进去。
“闪开!”
一队交趾精锐来了,各个都是大汉,还身披甲衣。
所谓大汉,也就是宋军的普遍身高罢了。
前方的人流闪开了一条道。
“来!”严宝玉看了李宝玖一眼。
“好!”
两人张弓搭箭,两张弓,箭矢几乎是齐头并进。
当面两个敌军中箭扑倒。
两人不断发射箭矢,当冲杀过去时,对面的所谓精锐也只剩下了三人而已。
沈安不禁长笑一声,喊道:“驱赶他们!”
敌军溃败了。
沈安带着人冲杀到了残存的宋军那里,那些人在欢呼,沈安吩咐道:“跟着一起来!”
骑兵们驱赶着敌军步卒,在周围不断狂奔。
当地面上铺满了尸骸时,前方全是跪着的人。
种谔还在砍杀,那些跑的精疲力尽的交趾人无人反抗,就像是木桩子般的跪在那里,任由他劈砍。
“叫他停手!”
沈安下马,呼吸了一口带着硝烟的空气,觉得很是舒畅。
京城虽然好,但太过繁华,久居能消磨人的意志。
所以历来大将都会去戍边,否则在富贵乡里磋磨几年,估摸着就废掉了。
“郡公有令,停手!”
种谔喘息着,抬头看了那边一眼,然后从一个交趾人的脖颈里拔出长刀,杵刀而立,“郡公为何出现在后面?”
没有沈安出现,今日他的麻烦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