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中停下补充体力后,检查了一下油箱,发现坚持到小镇上应该没有任何问题。
三小时后,项天终于离开丛林,远远看见,一小镇就在眼前。
项天停下车,在小镇逛了一圈。倒是没有发现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找了一家规模较小的黄金首饰店,项天走了进去。
“老板,要点什么!?”老板是个三十来岁的秃顶男人,穿着一件米黄色的短袖,长的有些猥琐。
“黄金收吗?”项天露出口袋里的金条,问到。
“收啊,但是得看看成色,您里边请?”秃头老板,说着,对着店周围几个男人暗暗使着眼色。
项天扫了一眼,没出声,跟着秃头老板走了进去。
项天掏出金条,递给秃头老板道:“这成色,和纯度,你自己验价格合适我就卖给你,来源你也不用担心。”
秃头老板盯着金条看了看,缓缓道:“这几根,我一起收了,给你二十万。怎么样?”
“不够。我这可是足金。”项天皱眉道。
“最多二十三万。”秃头老板心一横暗暗道:“反正过一会,这钱迟早也是我的。”
“行,成交,就是不知道这南越的钱汇率是多少。”项天嘀咕道。
秃头老板给了钱之后,一直把项天送出了金店。
项天转头一看,周围的几个男人,都已经消失不见了。
“这老板,怕是想把我也吃咯。嘿嘿。”
走出金店,项天就觉得身后有人在跟踪着他,他找了一条偏僻的巷子钻了进去。
果然身后的,四五个手持砍刀棍棒的混混也跟着走了进去。
“小子,把钱交出来,否则砍死你。”领头的混混站在项天身前,挥舞着砍刀恶狠狠道。
“什么钱?我没有钱啊。”项天装作一副害怕的样子道。
“嘿嘿,你从金店出来,我都看见了,你是不见点血,不老实。兄弟们,给我上,砍死了算我的。”领头混混咧了咧嘴,吩咐道。
收到命令的混混,手持砍刀,快步冲了过来,项天这次没有带枪,只是脚边插着一把匕首。
项天一抬脚,匕首落在手中,而冲过来的混混的砍刀也随之落了下来。
项天不慌不忙,一个闪躲,避开了这一刀,手里的匕首顺势往前一划,直接划过一个混混的胸口。
锋利度刀刃瞬间划破皮肤,一股鲜红的血液流了出来。
“我可不想下杀手,否则你们可都要死。”项天握着匕首,踩着一个混混沉声道。
“兄弟们,杀啊!谁砍倒他,他的钱我给他分一半!”
在金钱的刺激下,这些小混混,哪儿还犹豫,各个嚎叫一声,大步冲了过来,两三个人,瞬间以合围之势把项天夹在中间。
“嘿嘿,小子,把钱给我,否则就不是放放血了,老子让你成为这条河里的无名尸体。”领头的混混咆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