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约翰最终带着修斯来到杂货店所在之处。
此时的杂货店已经大变样,由一开始单一的甜粉售卖的杂食店,转而现在商品丰富的杂货店,由一间狭窄的茅草屋,搬入到现在的木砖结合楼里。
一个个木质的多层货架有秩序地摆放在杂货店里,将杂货店分割成几个区域,这种威廉前世超市的布局还是让修斯暗暗吃惊。
货架上的商品分门别类摆好,甜粉,蜥蜴肉,野果,黑麦粉,陶罐,陶碗,扫帚,蜂窝煤,红泥火炉,粉笔,小黑板,以及最珍贵的东西——如雪一样的盐!
琳琅满目的商品让修斯应接不暇,整个大脑像陀螺一样飞速旋转。
他指着食品货架上的甜粉问老约翰,“约翰老爷,请问这是什么”
“哦。”老约翰带着矜持的神色,随意地撇了一眼,不以为然地道,“这东西我们叫它做甜粉!我们男爵大人的产品!”
至于威廉这甜粉到底是怎么来的老约翰不说,也不知,也不想知。
他可以站在为威廉考虑的角度却劝说威廉,但是他绝对不会去刺探威廉不想说的秘密。
这也是威廉如此信任老约翰的原因之一。
哪怕在魔镜的窥视下,老约翰也一直表现得对威廉忠心耿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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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粉约翰老爷,您是说这东西有甜味像蜂蜜一样甜吗”修斯的眼睛里放出贪婪的光。
“蜂蜜”听到这个词,老约翰嘴里条件反射分泌出唾液,心里也回味起当初品尝过的蜂蜜味道,然后将两者进行比较后,不禁摇摇头,道,“比不上!比不上!这东西只是有一点甜味而已。”
“哪怕是一点,也是珍贵的食物了!”修斯目不转睛地望着甜粉,就像在看着稀世珍宝。
“我可以尝一下吗”
老约翰点头,之所以特意把修斯叫过来,就是为了和他进行商业贸易。
毕竟,如果没有外来的“活水”进来,尼塞镇的经济就要破产了。
几百号的骑士团,加上基建开发工程,还有一大堆野民奴隶,每天睁开眼就是如山如海的支出,哪怕有美食桌子生产出来的各种珍贵东西对村民进行剪刀差剪羊毛,威廉那一千多没金币滚来滚去,也快要支撑不下去了。
尤其是冬天过去,封闭的尼塞镇经济将不得不开放的时候。
所以,为了不发生尼塞镇的第一次经济危机,威廉下令,让老约翰想办法找回以前合作愉快的商人修斯,希望通过他,对其他区域进行收割。
修斯对目前的尼塞镇很重要!
因此,对于合作伙伴的这个小小要求,老约翰自然不会有什么反对的意见。
克里马克的父亲在,看到老约翰点头,就拿出一个陶碗,再用一根陶勺从装甜粉的罐子里,勺了几大勺甜粉放进碗里。
跟着就弯下腰,从脚下的红泥火炉上拿起一个带把手的陶壶。
壶嘴往下倒,冒着热气的开水就冲到了碗里。
甜粉顿时变成了甜粥,一股泌人的香味散播开来。
修斯还来不及品味这碗甜粥,就被杂货店的店长克里马克父亲脚下的红泥火炉给吸引。
他像一只天鹅一样,伸长了脖子,往柜台里面看,嘴里情不自禁地道,“这是……”
老约翰一看,撇撇嘴,小声说了一句,“乡巴佬。”
声音虽然小,但还是被听力敏锐的修斯听到了,他脸不禁一红。
曾几何时,这是他心里对老约翰他们的评价。
没想到,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一切就颠倒过来。
如果修斯也是穿越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想到几句“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莫欺少年穷”这样的话。
可惜他不是。